我叫阿瓜,今年十八,天赋异禀,貌美如花。
如各位所见,我,就是一个强盗,或者你也可以称呼我为财富再分配学的专家。
在成为强盗这个光荣而又很有前途的职业前,我还当过奴隶,流浪儿,逃犯,还有乞丐,有着丰富的工作经验,明白怎么样才能不被别人注意,从而下黑手,知道该如何躲避别人的目光,能巧妙从别人口袋里偷走一些小零件。
但我之所以能够成为一名强盗,还多亏了6年前的一个晚上。
当时我还只是一个乞丐,那天我躲在一处阴暗的角落,遇到了一个衣着华丽的家伙,他拿着一把华丽的武器,自称叫什么龙傲天,一边说着自己多么牛掰多么聪明,一边被城里打劫的强盗跪地求饶。
我从来没见过有人在求饶的时候还如此的霸气,我估计那几个强盗也没见过,所以他们一刀就把这位龙傲天给枭首了,然后把他扒了个精光,随后扬长而去。
我之前一直就躲在旁边,准备等强盗们完事后捡个漏什么的,可那几个强盗下手太黑了,连内裤都给拔掉了,什么都没有给我留下。
就在我觉得要一无所获的时候,那个龙傲天的身上突然掉下了一块古怪的长方形石头,我也不知道这块石头是从什么地方掉出来的,为什么前面那些强盗没能发现,但很快我就顾不得思考这些了。
因为那块石头突然就开始发光了,而且还说话了。
根据这块石头的描述,这位龙傲天是一位契约者,而这块石头叫做‘西铜’,是契约者强大的秘密。
按照‘西铜’的描述,只要与它签订契约,并完成‘西铜’发放的任务,那么它的宿主就能获得奖励,变得实力强大,发家致富走上人生巅峰。
什么屠龙宝刀点击就送,油腻的师姐在等着你,统统都不是问题。
我的世界观一下就被震碎了,原来世界上还有一种职业叫做契约者,手中还掌握着‘西铜’这种至宝!
我当即就决定了,乞丐什么的我不当了!我也要去当一名强盗!
至于是为什么是强盗而不是契约者,废话,刚刚我可是亲眼看到契约者在强盗面前一刀就被剁了,这两个职业孰强孰弱还用得着分辨嘛!
不过那个什么‘西铜’我也没扔,而是带在了身边。
我倒是不贪图它能给我带来什么帮助,主要是这玩意学识渊博,还会说话,我这个人没有机会读书,所以我对于世界的认知,其实有很多都是跟它学的。
‘西铜’对我的态度也很友好,就连我的名字‘阿瓜’都是它给取的。
(?▼益▼):“你的大,你简直就是个呆瓜!强盗哪里比得上契约者了!我就没见过这么蠢的人!而且我是让你跟我签订契约!签订契约!你听不懂吗?!”
你看,很友好对吧。
其他人跟我这种话的时候,一般都会附带拳脚攻击的,但它没有,所以它只是面冷心热而已。
我当了这么长时间的乞丐,早就知道什么样的家伙危险,什么样的家伙可以跟他死皮赖脸。这种只会动嘴皮子而不会动真格的家伙,其实都是软柿子,只要我有足够的耐心跟他耗下去,他肯定会愿意施舍我点东西。
至于说为什么不去签订契约,主要是契约这东西吧,我以前吃过亏。
当时我还在孤儿院,每天吃了上顿没下顿。有一天,几个打扮古怪的家伙找到了我,说让我往什么契约上签个字,我就能给他们当帮工了。
只要去干活,我就能拿到工钱,买自己想吃的东西,从而养活自己。
我一听还有这种好事?当时就同意了。大不了就去给人捅烟筒倒马桶呗,总比饿死强。
可在我兴高采烈的按下了手印后,却发现事情跟之前说的有点小小的不一样,活我还是得干,但工钱根本没有,而且我莫名其妙的变成了奴隶,每天都要戴着镣铐。
是的,那是一份卖身契,由于不识字,我稀里糊涂的就被人给卖了。
我也不明白,为啥他们说的跟写的还能不一样,而且就因为一个手印,我就非得给别人当奴隶。
我不想当奴隶,所以趁着他们晚上睡觉的功夫,解开绳子逃了出来,顺便还给屋子放了把火。本来我只是想着引骚乱方便逃跑,但火势逐渐变大了,逐渐的烧掉了好几条街。
于是我就被城里给通缉了,只能逃往别的地区流浪,顺便讨生活。
老话说的好,在哪摔过坑,你就知道哪里有坎了,所以签订契约这种事,我说什么也不会做。
时间一晃就过去6年了,现如今我也终于是成为了一名优秀的强盗,我也非常庆幸自己当初的选择,找到了一个很棒的就业方向。
强盗这个工作,讲究的是无本的买卖。
别人去工作,还得被人剥削被人算计,好不容易挣到点钱,还得被城里的贵族以各种名义给征收走。
但强盗不一样,强盗不需要被剥削,挣到多少钱,自己就能拿多少钱,根本不需要去交税,更不需要交了一茬然后再交一茬。
所以强盗是个好职业!
当然了,风险也是有的,我在哪打劫,哪就会派人来征讨我,如果被逮住了,那么所有的东西都会被收走,包括生命。
对此我没什么异议,我可以去抢别人,别人自然来抢我。
这很公平,我喜欢公平。
不过我总感觉,城主之所以会派人来追杀我,纯粹是因为我没交税的缘故,因为隔壁山头的黑熊帮,天天打劫,祸害附近的村庄,也始终没人来收拾他。
(?_?):“没人去打黑熊帮,那是因为他们人多!你个傻天天单干,悬赏金还那么高!人家雇佣兵不来抓你那不是眼瞎吗!”
说话的是‘西铜’,这些年它一直跟在我的身边,没少给我出谋划策,虽然大部分都是坑我的,但我依旧愿意带着它。
因为始终不愿意签订契约的关系,‘西铜’一直很想弄死我,但我觉得这并不是什么大问题,因为有时候敌人比朋友更值得信任。
敌人只是想要害你,但朋友就不一定了,他们可能会帮你,也可能会害你,最关键的是大多数人其实根本分不清到底谁会帮你谁会害你。
不过说实在的,我也说不准‘西铜’到底算我的敌人还是朋友,因为它虽然嘴上骂的凶,还经常诅咒我,可每逢月初或者年初的时候,它都会送我一份礼物。
(▼へ▼メ):“那不是我送你的!那是我自带的签到福利,你没签订契约,所以根本就不是给你的!是你抢走的!你这个强盗!”
你听!又在说我专业呢!
其实我觉得‘西铜’刚刚是在硬夸,因为本质上我其实并不是抢来这些礼物的,而是实打实捡漏捡到的。
根据‘西铜’的说法,这些东西其实都是它的上任宿主的所有物,本来是该发放到上任宿主的储备空间的,只不过因为上任宿主死亡,‘西铜’又没有签订契约,储物空间消失了,所以每月福利和年度奖励才会就这么掉在地上。
然后我寻思这也没人要啊,留在地上不也很浪费吗,就都收下了。
其实这些礼物里面,大部分都是一些没什么用处的东西,比如每月赠送的礼物都是一样的,都是一些奇怪的抽奖券,据说需要先于‘西铜’绑定,才能开启抽奖,所以对我来说真正有价值的,其实是每年一份的道具。
这些东西我都保留下来了,分别是一把有着红色刀刃匕首,一把可以连发的神奇火铳,只有一枚硬币的小钱袋,还有一个能产生奇妙药丸的宝葫芦,一杆刻录着3颗星星的短棍。
什么?你问为什么6年过去了,我为什么只拿到了5件物品?那是是因为第六年送礼物的时间还没到啊。
这把鲜红匕首是我最新得到的宝贝,说这把刀可以存取所杀死生物的灵魂,成为一把拥有灵魂的武器。
在得到这件宝贝之后,我当晚就去树林里抓了只兔子,然后用匕首给它放血,期待着匕首的变化,接着我就发现这把匕首它长出了一对毛茸茸的长耳朵。
它确实拥有灵魂了,在没有危险的时候,它甚至可以变成个能自己跑自己跳的红毛兔子,既不需要吃饭,也不需要拉屎,简直就是最理想的宠物。
真是太可爱了,我喜欢死它了。
(′Д`):“它只能吸收一次灵魂!你应该拿它去杀人,或者去杀一头猛兽啊!白瞎了这么好的一把可以自我成长的好武器!”
要是问这些礼物里面,哪个东西是最厉害,那无疑就是这把叫做‘沙漠之鹰’的火铳了。不但威力巨大,一枪就能打断大腿粗的木头,而且还能连开8枪,最关键的是,它还能自己恢复弹药,每隔3个小时就能恢复1颗子弹。
唯一的缺点是,这玩意的后坐力太强了,我拿到它快两年了,到现在为止还没打中过人。
(′Д`):“那你倒是练啊!你练了不就能打准了吗!”
小钱袋也是不错的,虽然只有一枚硬币,但从里面拿走后,它第二天还能再次出现一枚新的硬币。
有着这样一个可以无限生钱的宝物,我非常的高兴。就是这玩意产量非常的低,大多数时候都只会出现铜币,偶尔才会出现银币,金币更是从来都没有出现过。
(′Д`):“这是潜行道具,从里面拿出的钱在一天内是具有魔法的,只要丢出去,就能吸引别人的注意力,谁让你拿去买面包了啊!”
葫芦这种植物我们这没有,所以第一次见到宝葫芦的时候,我差点把它给炖了,后来我才知道这个东西可以炼药,只要放入对应的材料,就能产生一颗颗奇妙的小药丸。
这些小药丸虽然味道极差,但极其有用,在必要的时候,我就会用这些小药丸来填饱肚子,避免被饿死。
每次逮着俘虏,我就逼他们吃这些小药丸,既能给我节省粮食,又能让他们情绪崩溃,早些服软。
(′Д`):“炼药需要药方!它可以祛除药材的毒性,谁让你整天放杂草进去的!”
如果说这些礼物里面,有哪个道具对我的价值是最大的,那无疑就要属这把刻录着三颗星星的短棍了,它不但是我最早拿到的宝贝,还是我非常重要的战斗伙伴。
只要在别人不注意的情况下,我能够摸到其他人背后,那么我就能一棍子打晕他们。
6年以来,从未失手。
(′Д`):“这是最没用的!它就是个三星棒球棍,特性是结实耐用,能打晕别人,纯属是你敲人敲多了自己练出来的!”
凭借着这些神奇的小道具,我也算是在法尔特地区创下了赫赫威名,由于我秉承着不论贫富都只抢一半钱财的习惯,很多人都称呼我为法尔特的侠盗,说我是喜欢劫富济贫的独行侠。
我也不懂,为什么我抢了他们,他们还要感谢我,可能这就是所谓的民风淳朴吧。
不过树大招风,连续6年的为非作歹,还是让我付出了代价,几个城邦的城主对我下达了联合统计,雇佣了好几队雇佣兵前来捉拿我,甚至就连附近的强盗和黑帮也在帮着他们找我的麻烦。
不就是因为黑吃黑了你们几次嘛,真小气。
这些人组合起来,着实是有些人多势众,要不是有着当地老乡的通风报信,我早就被他们堵在临风岭了。
实际上我现在的日子非常不好过,附近的几座城里,到处都有着关于我的画像,而因为我总是单独行动,所以也被外来的佣兵团当成了软柿子,想着法地来找我麻烦。
我不喜欢麻烦,也没能耐对付这么多人,所以我就准备前往其他地区,重新开始自己的生活。
我的运气相当不错,就在我思考自己接下来该去哪的时候,酒馆里的酒保告诉了我一个消息,说东边的林德城荒废了,据说连城主都跑路了,眼下这个地方已经是属于三不管,不管什么样的妖魔鬼怪,都在往那边去。
我眼前一亮,倒不是因为说可以去那里避难,虽然我确实是准备去,但我最在意的,却是那里的城主跑掉了。
“阿瓜,你要去哪?”
“去林德城。”
“为啥?”
“我寻思着这座城也没人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