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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九章辽西郡、白狼山!

    ?    白狼山-位于辽西郡的东部边界上,南北绵延数十里,平均海拔千米以上,植被茂密,峰峦无数,远望伟岸挺拔,近观雄浑俊秀,主峰上有一块白色巨石,长十余丈,高五六丈,形如饿狼,望天咆哮,故而命名为:白狼山!

    凡是游牧民族,大都以狼为图腾,故而乌丸、鲜卑、高句丽……以及东部蛮族,均视白狼山为圣地,加之气候温和,水草丰美,适合游牧部落居住,都想抢到自己手中,因此厮杀不断、血流成河!

    经过连年征战,乌丸人凭着铁蹄弯刀,打败了其他部落,独占了白狼山牧场,作为自己的大本营,放牧牲畜、积蓄力量,又在南面的平原地区,修筑了一座城池--柳城!

    乌丸是游牧民族,只会放马牧羊,不会修筑城池,只能从汉地掠夺一些工匠、农夫,用皮鞭强迫他们干活,因此上,这座城池的建筑水平,只能用四个字形容:惨不忍睹!

    柳城呈长方形,周长四里左右,城高一丈五尺,墙体厚有六尺,既有乱石堆积的,也有黄泥夯筑的,高低不平,坑坑洼洼,仅有的一座小城门,还是原木搭建的,除此之外,没有城楼、没有吊桥、没有壕沟、更没有护城河……只是在城墙的外围处,开垦了一些荒地,种植了少许农作物!

    这样的弹丸小城,如果在中原内地的话,恐怕连一个县城都不算,顶多是个地主大院罢了,可是放在辽西地区,却是当之无愧的‘第一巨城’,更加重要的是,它标志着乌丸人从游牧民族,进化成为了半游牧、半农耕文明!

    乌丸人还有一座‘王宫’,同样的泥土砌墙、乱石铺地,原木为柱、茅草做顶,采光极为良好,空气相当通畅,人若居住其中,保证冬冷夏暖、半死不活……不管怎么说,与牛皮帐篷相比较,这也是一大进步了!

    乌丸王-蹋顿,头戴通天冕冠,身穿五爪金龙袍,坐在九龙金椅上,一手拿着长柄弯刀,一手举着牛角酒杯,正在与群臣宴饮,顺便商议国家大事!

    蹋顿虽是一名异族首领,却生性狡猾、野心勃勃,羡慕中原内地的富庶,因此上,他效仿汉家朝廷体制,自立为王,设置百官,训练兵马,鼓励农耕……一心想要化部落为国家,进而与大汉南北并立、平起平坐!

    左手边坐着一人,身材高挑,骨瘦如柴,高颧骨、深眼窝,目光犹如鬼火一般,正是乌丸大酋长之一-乌仆延,此人心性狠毒,骁勇善战,拥有上千帐的属民,在乌丸各部落之中,实力仅次于蹋顿!

    右手边是一位身材修长、容貌俊朗的帅哥,乃是鲜卑大酋长-慕容九斤,邺城大战之时,鲜卑王-轲比能没于洪水,兵马也是死伤惨重,无奈之下,慕容九斤收集余部,投奔到了蹋顿的麾下,好歹有一个容身之地!

    另有百余名部落酋长,分别坐在大殿两侧,有乌丸人、鲜卑人、匈奴人、高句丽人……还有一些说不出名字,也弄不清来源的野人,他们穿的更是五花八门,有汉家的上衣下裳,有胡人的窄袖短袄,也有乱蒙几块兽皮,仅仅遮住羞部而已!

    这些人民族不同、服饰各异,语言也不一样,为了争夺草场、山林、水源,还经常的大打出手呢,此时却坐在了一起,只因他们有一个共同敌人--曹军!

    “在白狼神的护佑下,辽西各部落-放牧牛羊,狩猎鸟兽,捕捉鱼虾……就像草原上的野狼,过着无拘无束的生活,就算偶尔有一些冲突,也是自家人的事情,轮不到外人来插手!

    曹操倚仗兵多粮足,夺取河北尚不知足,还想染指辽西土地,奴役各个部落,这里的山川、河流、草原……都是祖先们的鲜血换来的,作为白狼神的子孙,我们永远不做奴隶!

    因此上,本王按照白狼神的意愿,召集辽西各部大酋长,聚集兵马,齐心合力,准备曹军一决雌雄,誓死捍卫我们的家园!”

    蹋顿站起身来,振臂高呼,声嘶力竭,就像一条咆哮的狼王,在召集荒野中的狼群,随时准备扑向猎物!

    邺城大战之时,乌丸人的营地最高,逃跑的速度也最快了,因此人马损失不大,一路向北逃窜期间,劫掠了很多人口、牲畜、财物--又以‘出兵助战’为名,向袁熙勒索了大量物资!

    回到了老巢之后,蹋顿利用这些战利品,准备兵马,扩充实力,又吞并了鲜卑人残部,以及周围几个小部落,整体实力不降反升,拥有六七万精锐铁骑,这也是他对抗曹军的资本了!

    “大王所言极是,只要各部齐心合力,在白狼神的护佑下,一定能够打败曹军的,再说了,四百余里的辽西走廊,道路崎岖、水源匮乏,足以榨干曹军的体力,就算他们来到了柳城,也变成一群软脚羊了,还不是任我们宰杀吗?

    只要打败曹军,或者生擒曹操,我们就能挥师南下,攻占幽、并、青、冀各州了,与大汉隔黄河对峙,到了那个时候,大王就可以登基称帝,开创一个乌丸帝国了!”

    苏仆延第一个表示支持,如果蹋顿做了皇帝,必然大肆分封功臣,自己也弄个王爷、丞相做做,中原的花花世界,那是相当迷人呢!

    “曹军数十万人马,训练有素,准备精良,又刚刚的平定河北,将士们锐气正盛,乃是一支虎狼之师,曹操更是老奸巨猾、善于用兵,麾下谋士如云,武将如雨,万万不能小觑呢!

    以在下的浅见呢,莫不如写降书、递顺表,再送一些牛羊、皮毛、山货,向曹丞相表示臣服之意,汉人重虚名、轻实利,只要面子上满足了,自然就会退兵回去,辽西依旧是我们的,放马牧羊,快快乐乐!”

    慕容九斤则是一脸的担忧,他也到过中原内地,除了繁荣富庶、美女如云,还见到了金戈铁马、诗书礼乐,无论是人口、财富、文化、武力……汉人都是强大至极,岂是一群野人能对抗的呢?

    邺城一场大战下来,鲜卑人死伤惨重,大酋长-轲比能也死掉了,要是再打下去的话,恐怕就要亡族灭种了,因此他极力反对开战,面子没有性命重要呀!

    “大汉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实力强大无比,就连匈奴人也不是对手,咱们那有胜算呢,还是称臣纳贡为好!”

    “汉人有什么了不起,还不是一个脑袋、两条胳膊吗,我们黑风部落有勇士八百人,都像公牛一般强壮,绝对不怕曹军!”

    “辽西环境恶劣,冬、春天寒地冻,夏、秋雨水不断,道路极为难行的,曹军一时半会也到不了,究竟是战是和,咱们还是等等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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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酋长们议论纷纷的,有的明白事理,希望和平解决;也有的无知无畏、主张出兵决战,更多的是蛇鼠两端,准备做墙头草了,这也是小部落的生存之道!

    一旦发生了大决战,曹军获胜之后,固然是屠城灭族、劫掠牛羊,可是乌丸人获胜了,一样要吞并弱小、扩充实力,不知有多少小部落,要在战火中灰飞烟灭呢?

    蹋顿也在低头沉思,别看他叫嚷的厉害,不过是外强中干罢了,麾下不过六七万人马,加上各部落拼凑的、三四万杂鱼们,总兵力也不过十万,如何对抗三十万曹军呢?

    可是拱手投降的话,自己又实在不甘心,那样的话,好不容易修建的王宫,好不容易穿上的龙袍,可就全都没有了!

    如今唯一办法,就是寻求支援了,自己一连派出五批使者,携带无数的金银珠宝,前往辽东的襄平城,面见公孙氏父子,希望他们带领兵马,与自己一同抗击曹军!

    “汉人有句老话,叫做唇亡齿寒,辽西一旦失守了,辽东也保不住的,公孙父子冲这一点,也会出兵助战吧?”

    反复考虑之后,蹋顿做出了决定,如果公孙氏出兵助战了,自己就与曹军决一死战,如果公孙氏按兵不动,自己就归顺曹丞相算了,横竖写一道顺表的事,以后关起门来,自己还是大王!

    “报!--辽东世子公孙康,统领着八万人马,前来支援大王了,先锋距此不足百里了!”

    正在难以决断之间,一名游骑兵跑了进来,上报一个惊人消息,辽东公孙氏终于出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