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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李素的这桩阴谋算不得太高明,简直可以说是处处漏洞,这桩阴谋唯一的优势在于众目睽睽之下表演出来的假象,假象和谎言一样,一旦被太多人亲眼看到,亲耳听到,便成了无可质疑的真相,至于证据,众目睽睽便是证据,而且让人百口莫辩。
李素最吃亏的地方也在这里,他和骑营的所有将士都知道这是一桩阴谋,可是终究拿不出辩驳的证据,一个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汉子,酒肆里喝多了酒大声嚷嚷几句自己是骑营的骑曹,听到的人便相信他是骑曹,这个冒牌的骑曹趁着酒兴踹开了赵家的门,糟蹋了赵家的闺女,别人便毫无疑问地把这笔账算到李素和骑营头上。
一个处处漏洞的阴谋,西州刺史曹余居然也答应执行了,根本没经过太仔细的推敲和完善,说到底,仍是因为李素的年龄。
李素太年轻了,年轻到让人提不起太大的戒心,一个十多岁的娃子裹着一身官袍人模狗样学大人当官,看在曹余和诸官员眼里,怎么看都像一只沐猴而冠的猴子。对付这样一只小猴子,曹余和诸官员压根没太往心里去,估摸着随便弄点小阴谋出来就能把他吓得眼◇▼,泪汪汪,哭丧着脸跑回长安找个漂亮的青楼姑娘钻进她怀里求安慰求抱抱了……
李素一脚蹚进西州这滩浑水的同时,曹余也低估了李素的本事,一来一往,正面冲突终于无可避免。
…………
郑小楼被李素派出去了,他要做一件对李素很重要的事。看着郑小楼出了营门后,李素便一直坐在辕门栅栏内的沙地上等着他。
等待是漫长且枯燥无聊的。
大漠的月亮似乎比长安更皎洁,它纯得像雪。不像长安的月亮,让人又爱又怕。
当月亮高高挂在夜空中间时,郑小楼终于回来了。
他是空着手回来的。
银白色的月光下,郑小楼独自一人站在辕门的栅栏内,满脸孤傲萧瑟之色,对月独立。负手临风,造型帅得一塌糊涂。
李素眨眨眼,借着雪白的月光,朝他身后看了一眼,发现他身后空空荡荡,李素不死心,眯着眼仔细再看了一眼,还是空空荡荡。
于是李素皱起了眉头。
“夜色下的西州城如何?风景佳否?”李素很佩服自己的涵养,居然还能笑着问风景。实在是温润如玉的君子。
郑小楼楞了一下:“风景?我进城办事,没留意什么风景……”
“哦,原来你进城办事啊……”李素露出恍然之色:“那么,事呢?”
郑小楼瞥了他一眼:“你没发现我是空着手回来的吗?”
李素居然还笑得出:“当然发现了。”
“那你就应该知道,你吩咐的事我没办成,”
李素脸上的笑容有些僵硬了:“所以?”
“所以,天色不早了,我要睡觉了。”郑小楼果然不啰嗦。转过身就走。
“站住!”李素忍不住了,跟这么一号货说话。脾气再好的君子都会变成杀人狂魔。
“事没办成我不怪你,但是……你总应该给我一个解释吧?”李素叹道。
郑小楼扔过一记“你很啰嗦耶”的鄙夷眼神,硬邦邦地道:“事没办成,解释再多有用吗?大半夜的,何必浪费大家的时间?”
李素深吸气:“…………”
要不是打不过他,这家伙早被自己正面反面来回抽一百记大嘴巴了。
“郑大侠。劳您多开几句金口,告诉我为何事没办成,行不行?”李素尽量克制自己的怒火,世界如此美好,我却如此暴躁。打不过,打不过……
很欣慰,李素终于从郑小楼那张欠抽的孤傲脸上发现了一闪而逝的尴尬。
耐心等了很久,郑小楼才舍得开了金口。
“你吩咐的事,本来应是我和王桩一起办的,子夜出营时,王桩睡着了,呼噜打得山响,而这件事原本并不难办,所以我一个人进了城……”
“嗯,然后呢?”李素很有耐心地等着郑小楼的铺垫前言。尽管很清楚最后的结果一定很欠抽,可李素还是想听听看到底有多欠抽。
“然后,我便进了城,摸黑潜进了那位冯司马的宅子,在他不知第几个侍妾的房里找到了他,把他一掌劈晕了,顺便把他的侍妾也一掌劈晕了,准备把冯司马装进布袋,运来大营……”
李素皱眉:“一切很顺利啊,哪里出了问题?”
郑小楼看了他一眼,道:“冯司马出了问题。”
“什么问题?”
郑小楼神情露出苦涩:“首先是布袋问题,他……太肥了,布袋装不下,忙活半天套进去一半,最后不得不把他倒出来……”
“倒……倒出来……”李素目光呆滞,想像那幅冯司马如同丰收的粮食一样被“倒”出布袋的画面,画面太美。
“其次,是运输问题……”郑小楼波澜不惊的脸上终于闪过一丝愤怒和无可奈何:“这个死胖子太重了,足足两百斤,而我,只有一个人,以我的功夫,勉强可以扛着他走到大营,然而走到城墙下时,我发现还要扛着这个死胖子飞上城墙再飞下去才能出城,这个……恕我办不到!”
停顿了片刻,似乎为了找回面子,郑小楼画蛇添足地补充道:“……换了江湖上功夫第一的游侠儿,要扛着这么一个死胖子飞上两丈高的城墙,他也办不到。”
李素终于明白今晚交给郑小楼的任务为什么会失败了,于是同情而愧疚地看了他一眼。
这事……似乎还真不能怪他。谁叫他有一个猪一样的队友呢,在他累死累活扛着那个死胖子,愁眉苦脸在城墙下转悠时,那个名叫王桩的猪队友还在营帐里打呼噜,多么悲愤的事实……
“好吧,你辛苦了……”李素脸颊抽搐了几下。随即好奇道:“那个死胖子被你扛到城墙下,发现运不出去后,死胖子人呢?”
郑小楼用一种看神经病的目光看了他一眼,道:“既然运不出去,当然要扔掉了,不然我留着有何用?”
李素狂汗:“你把那个死胖子扔哪了?”
“本来打算扔井里的……后来发现井口太窄。这死胖子居然塞不进去……”郑小楼颇有些悲愤,一副日了狗的表情。
“后来呢?”李素瀑布汗,这会儿他真有些同情那个死胖子了。
“后来我想通了,一个对我毫无用处的东西,我为何一定要找个风水宝地再扔呢?简直蹉跎我的光阴……所以我随便找了个地方把他扔了,最后我独自飞上城墙回来了。”郑小楼说完,脸上终于露出如释重负的表情。
听完了整个经过,李素的心情很复杂,想揍人。又怕打不过他,想崩溃,又觉得在崩溃之前不揍他一顿太不甘心,纠结极了……
“郑大侠,可否再劳烦您进城一趟,把那位不知被你扔哪里的死胖子带回来?你要端正态度,这个死胖子不是垃圾,他对咱们很有用处……”李素叹息着道:“这次。我把王桩和蒋权派给你,你们三个人应该能把那个死胖子运出城了。”
“天那么黑。我不记得把他扔哪里了……”郑小楼酷酷地道。
李素快哭了:“您再回忆一下,我对你有信心,一定会回忆起来的。”
郑小楼拧着眉头思索许久,终于不甘不愿地点点头。
李素擦了把额头的汗,真是黑暗的一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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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西州刺史府。
一个大漠荒城里的刺史府。自然豪奢不到哪里去,这里的一切资源太珍贵了,那些在长安城很寻常的东西,比如府邸内的池塘,假山。水榭,凉亭等等,这座刺史府里一概没有,沙漠里的水很珍贵,建筑材料很珍贵,甚至连堆砌假山的石头都很珍贵,没人舍得用如此珍贵的资源在自家府宅里造一堆华而不实的东西。
事实上刺史府很寒酸,大唐若要搞一个境内刺史府豪奢程度排行榜的话,西州刺史府的排名一定是垫底的倒数第一,而且是超级倒数第一。
三进简单的院落,六间不太宽敞的厢房,地面没有铺垫青石砖,玄关内的地板也是老旧腐化的陈年老木,踩上去嘎吱嘎吱响,听得令人倒牙。
很奇怪,一个横征暴敛的刺史,按说应该富得流油,家里居然如此简陋不堪。
此刻,刺史府内院的厢房里坐着一位客人。
客人不是什么稀客,而是驻守西州的折冲府果毅都尉项田。
项田的脸色很不好看,自从上次在城外骑营的辕门前被蒋权用剑逼得步步倒退后,项田颜面大失,心情便一直没再晴朗过。
“曹刺史,看来这小子一时半会逼不走了,咱们……可能低估了他。”
曹余的脸色也不好看,骑营辕门事件对他的打击更大,一州首官,被名义上的下属顶撞,最后还被吓得落荒而逃,曹余心情很不好。
“不走便待如何?西州这块地方,他能待多久?”曹余脸上露出阴沉的笑:“据说他们骑营的粮食顶多还能支撑三四天,城里商人和店铺得了本官的吩咐,没有一家敢卖粮食给他,茫茫大漠里,除了西州别无他城,一千多人眼看要断粮了,军中一旦断粮,他李素还能待得下去?不怕将士哗变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