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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一十四章 不如吃果去

    衣衫打扮很是寒酸的老头虽是同天下大多武夫一般无二,说话行事忒不中听,倒也是自认此番略微逊色云仲一筹,凭两座大阵连同这全然不似寻常的剑气,欲要全身而退且隐匿住踪迹,就全然算不得什么相当容易的事,纵然是瞧不上这位年轻剑客动用外物施展剑气,不过如何都要认云仲的本事,在三境当中并不逊于旁人。

    脱身酆都城后,赤龙威风散去,仅是余下原本就囤积过相当厚实的内气,借此威风本领,自是相当高明,未动用神通,但胜在内气流转源源不绝,恰好将云仲最是薄弱一环补得齐备,因此一时间剑气来去纵横浩荡,倒当真有盖过凡俗三境的雄浑壮阔,就冲这份剑意,老头虽总是嘴上不饶人,说云仲徒有剑意,而神意还未曾从旁人扶持中脱身,不曾见得阳关道,但平心而论这份堪称趋近圆满的剑意,于同岁修行之人中,亦甚是罕见,故而虽悻悻然不愿称赞,倒也不乐意说甚不中听的言语,只是言说待到过些时日,不妨再同自个儿的遁术比试一场,但断然不可动用阵法这等歪门本领。

    老头相当干脆,知晓云仲钱囊算得上充沛,亦是不顾所谓架子脸皮,亦步亦趋随云仲下山,自然是如履平地,但转头时节亦是觉察出云仲走山盘山的本事,远胜常人,难得又是多瞧过两眼,嘴上不饶人,心下倒略微认同了些这位后生,表面却是仍旧挂着些瞧来就不太惯用的高人样貌,随云仲落脚到客栈之中。

    所以客栈其中的小二,见过云仲的时节就愈发恭敬,当中自是缺不了掌柜叮嘱,言说千万要伺候妥当这位金主儿,本就是酒量奇大之人,常饮好酒,何况如今又添上一位不知从何处而来的酒鬼老头,一时银钱如流水,通宵达旦皆无片刻安宁时日,那衣衫寒酸的老头犹如是渴鬼托生,好容易逮到云仲这位腰间银钱丰盈的主顾,近乎每日都要将自个儿饮得酩酊大醉,全然不是寻常酒中客,但为求醉。

    但凡有醉,口风即松,此也便是为何许多商贾往来,或是有官吏行方便事,必先行于酒席间分出个胜负输赢,直到两方皆是不胜酒力,办事生意,当然也就比起以往要容易无数,本不应当轻而易举即可做成的事,往往即可在这须臾转瞬交错的杯中物里,将念头口风催动得甚是懈怠。

    可云仲总觉得,这老头是本就打算说与自己听,大抵是这么些年月以来,都将心事诉与明月,讲与山鬼,口音甚重,而却偏偏听不出何处是乡间。

    老头说自己已然忘了是从何处而来,也忘却自己到底原本有多少分本领能耐,唯独是知晓,才上山间的时节已是四境,可这么多年来境界,竟是不进反退,一落再落,最终也就仅是能剩余个四境的根底,才是未曾落下,再者身在山间神志浑浑噩噩,怕是连自己到底知晓多少神通,都已回想不起,只晓得有遁术算是高强,于是即便露宿树梢头,醉卧山腰松,跟随四方八面忽然而来长风晃动,而不觉有甚不妥,甚是怡然自得。

    好在这些年来,同猿猴抢泉眼,同麋鹿争野果,吸食日精月华,应当是勉强生出些神念,能够时常回想起两三事来,只觉当年好似除却刀剑往来之外,仍有一件旧仇怨未解,而这仇怨或大或小,或深或浅,但老头唯独记得自个儿从来都是孤身闯荡,既无存世的亲眷,亦不曾成亲,就是说起有两三旧友,都得略微臊红那张老脸,孤孑一身,唯独剩下这身已记不清如何修来的四境修为,在人世间晃晃荡荡,不知从何处来,不知往何处去。

    云仲从始至终只是点头,或是沉吟,唯独迟迟不肯出言,直到老者将始终揣到怀中的残破右掌掏将出来,才是神情一变。

    老头右掌指根处光秃至极,五指近乎齐齐断去。仅是剩余余半截断掌,仍旧凭半面断掌持杯,瞧来便是瘆人。

    世间四境,除五绝之外已是能立身在天下以顶的绝艳大才,有断掌一事,极不寻常。

    “甭拿那等眼神瞧老子,晦气得要命,老子倒是相当稀罕这断掌,既握不得剑,也拿不得刀,从而倒是不至于回想起来什么丢人事,也不必想起早年间是凭什么本事叱咤江湖的,既然是在神智不定的时节,找寻到这座山兰城周遭重峦叠嶂,还真不想记起什么前尘旧事,活一日算一日,单单是山间至善景就足够伺候好老夫,又何来非要去寻什么所谓自在,你们这些位江湖客心心念念惦记的剑气如虹,还不如前几日老子从猴头手中夺来的野浆果,踏踏实实落到腹中。”云仲一笑,再不去打量老者断掌。

    才不过下山两日,实则已然是摸清老头的脾气秉性,这人忘性甚重,昨日才是痛快饮酒,今日却已是忘却大半,若是不加以提醒,恐怕当真是要忘到九霄云外去,脾气秉性却是直爽得紧,乃至于颇有些实诚,最是不齿行那等鸡鸣狗盗或无端占旁人便宜之事,可惜喝起酒水来,半点也不顾虑云仲腰间钱囊,云仲曾旁敲侧击询问过老头,可曾知晓近来城中有头食铁的山间走兽,但却是被其勉强搪塞过去,不过对于一位不甚精熟扯谎的豪气人而言,云仲瞧得真切,分明是闪烁其词,迟迟不愿有答复,此事就自然有解,怕是这位老者神智浑噩的时节,还当真趁夜色下山,偷食铁石,可这么位颇有两分羸弱,尚且断掌的老人,又怎来的食铁能耐。

    但老头既是不说,云仲也不问,从头到脚,是相当知晓分寸,就等这老头哪一日藏不下话来,自行道出,如此也不至于使其恼羞成怒。

    “我猜前辈应当是刀剑行当的好手,虽仅剩残掌,然而掌心周遭老茧叠覆,应当是深谙刀剑道才是,若是想找寻出些当年滋味,在下自可添一分助力。”老者今夜又是饮至半醉半醒,斜眼瞅过眼云仲,又望向断掌,最后来洒脱笑笑,促狭凑上前去,

    “你小子是活菩萨?咱不过是深山老林里,隐世不出且稀里糊涂的寻常老人家,虽说是有四境修为,神通法门可是早已忘得干净,没准当年还是位叱咤风云,杀人如麻的魔头,当真是不怕惹祸上身,按说来也要提防着些才是,怎反而如此仗义相助?”

    “况且你一个没剑的剑客,即使是欲要相助老夫,又何来的剑借给老夫?”但未等云仲接茬,老者却是拧起眉来,沉吟片刻,难得有犹豫道来,

    “不过进城几日,听了这些纷繁打铁声,好像还真是想起来些从前未能想起来的事,八成咱老人家也知晓些锻剑打刀的本领,就是不晓得,到底可否能将这份功夫捡回来,毕竟我都忘了在深山老林里头究竟过活几年,能否把这本事重新记起,就得看你小子造化。”

    “萍水相逢,何须偏要图些好处,才能身手相助,再者说过,仅不过是几坛酒水,在下无甚高明本事,请前辈饮几口酒水,自不会是什么难事,师父早年间言说我乃是半个散财童子,想来好像真是有些道理。”酒虫已是消去多半的云仲同样浅举杯盏,但仅仅是浅尝两口,就再无甚过多饮酒的念头,同那位断臂老头举杯对望,含笑点头,

    “何况老先生的脾气,很像我家师父,既不矫情又知晓分寸,豪气远胜暮气,心向往之。”双腿不一般长,行路时节且有颠簸的老头却精通遁术,分明被人断去半截手掌,却并不打算忆起当年仇怨旧事,这样的一位老人家,好像本身就相当有意思。

    谁人都不曾在意,客栈门外灯火通明长街上,有位极老的老妪佝偻腰背,穿身素黄衣,凭碎步艰难赶路,要去往自家裁衣铺中去,有意无意间抬头朝客栈内望过一眼,却很快又是收回,继续凭足足数十息才能走过一丈远近的磕绊腿脚,朝街头更深处走去,且止不住摇晃脑袋,发丝尽染旧时雪,直到今日都不曾褪去。

    老妪已有两月不曾接过生意,即使在这城中,老妪裁衣纳衣的本事,何人都是要夸赞几句,山兰城多半行当皆是采铁石者与打铁之人,因此这么一处裁衣铺面,近乎是能将多半座城中的生意尽数揽将过来,奈何老妪年岁过长,眼力不济,因此愈发鲜有接生意的时节,可今日却又点起灯火,趁夜穿针引线。

    裁衣铺对街,有个手艺奇差的老铁匠,城中人人都见过此人,但自从来此,就在敲打一枚旧剑胎,足足敲了许多年月,城中有垂髫小儿,已成而立之年壮汉,可这柄剑始终未见雏形,遭人拿来当做笑柄,更无人去信此人手艺高明,亦有一阵不曾摆弄那柄旧剑胎,而在此夜里,也重新拎起锤凿,缓缓敲砸那枚剑胎。

    像许多年前那般,不存留有甚热切,反倒咬牙切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