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都是额头冷汗直冒,万没想到这小孩居然有枪。
一开始三人是不信的,认为张臻手里的枪是玩具,或者根本没子弹。
张臻也没有开枪,因为大白天开枪可不是明智之举。
他只是说了句;“你可以过来试试!”
然后,三个混混就老老实实的趴在了墙上。
他们可赌不起,赌赢了,就是抓住了小孩……若赌输了,可是要没命的……
而且看着小孩拿枪的姿势,可以点也不业余。
一只手拿不住,两只手拿。
而且端墙的姿势非常标准,比那些受过训练的梅果大兵还要标准。
张臻开始在三人身上摸索,不一会,就摸出一些现金来。
数了数,只有不到一美金。
有些气恼的在一个作为大哥的混混小腿上踢了一脚,疼的家伙龇牙咧嘴,直接跪在了地上。
张口骂道;“穷鬼,没钱就不要出来混。马德,浪费爷的时间。”
混混头子万万没想到,这个看起来弱不禁风的十岁小孩力气居然这么快步。
刚刚那一脚,差点把他给当场送走。
张臻拿了钱就走了,两个混混小弟松了口气。
混混老大则是捂着被踢的小腿,实在忍不住了,发出一声惨叫。
“老大,你怎么了?”一个混混问。
混混老大掀开裤子一看,三人顿时脸都吓绿了。
只见混混老大的小腿已经弯曲变形,弯曲的位置血红一片,好像鲜血随时都能从皮肤里渗出来一样。
“法克鱿,快送我去医院。”混混老大痛呼道。
可小混混却说;“我们没钱啊!”
混混老大就说;“去唐人街的诊所!快抬我去,疼死我了!”
“哦哦……”一个混混立即背起老大,就巷外走。
另一个混混则跟在身后,帮忙扶着老大。
他们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不过是想欺负一下小孩,结果搞得自己被抢不说,老大还受了重伤。
不过他们也庆幸,那小孩没有开枪,至少命保住了。
梅果这阴暗的社会,对于多数梅果人来说,就算白天听到枪声,也是习以为常。
只要不是听到哒哒哒的连射枪声,已经习以为常的梅果民众都不会把那种忽然响起又立刻断了的枪声当回事。
张臻其实也了解梅果的情况,可他也不是真的虎,在没必要杀人的情况,能不杀就不杀。
而且就算梅果人对枪声已经习以为常,也不能大白天想开枪就开枪。
要知道,梅果可是二十四小时都有警察巡逻。
就算老百姓不在乎枪声,可警察不会不在乎。
要是让警察听到枪声,那些警察为了自己的业绩,肯定会提着枪冲过来查看。
张臻不想惹麻烦,也不像招惹麻烦,他只想搞钱。
既然三个混混老实,那么拿了钱就走,没必要拿了钱还杀人。
当今可是文明社会,不是无法无天的原始社会。
来到服装店,他挑选了一件儿童西装,穿在他身上,刚好合适的那种。
店主没有因为他是孩子,就把他撵出去,也没有因为他是孩子,就态度恶劣。
因为他有钱,店主可不会跟钱过不去。
这不是他进入的第一家服装店,刚刚也去了附近两家服装店。
哪里的店主见他是个十岁的孩子,态度相当恶劣,说话的语气都是轻蔑和不屑。
即便他拿出钱,对方也是不屑的口气,以一种爱买不买的态度面对他。
他也是有脾气的好吧……
你都这态度了,爷也不陪你……
于是他就转换门庭,然后又被同样的态度对待。
到了这家店后,店主的态度才算正常。
这才是面对顾客该有的态度,而不是那种高高在上,自以为高人一等的态度。
看顾客是个孩子,就语气轻蔑,一脸不耐,一副人上人的姿态,想要赚别人的钱,还态度恶劣,装给谁看呢。
他对着镜子,蛮夷的照了照,付了钱后就离开。
店主笑眯眯的送走他,没有任何不良态度。
他没有脱掉避弹衣,那玩意可是保命用的,可不能脱。
所以,他是穿了两层衣服,把避弹衣套在了西装地下。
虽然外观看上去干净优雅多了,但却显得稍微有些臃肿。
不过也无伤大雅,至少没有之前看起来那么随意。
然后,他就开始无所事事的闲逛起来……
看似闲逛,其实是在寻找任务。
自己这样闲逛,手机指不定什么时候后就会发布一下任务。
想要任务,就要出来转转,在家里猫着,任务也不可能送上们去。
事实证明,他的做法完全正确。
正在他在唐人街的中餐厅吃中午饭的时候,忽然……
“着火啦,着火啦……”
撕心裂肺的呼喊声,以及附近都来帮忙灭火的邻居,慌不择路的人群。
哭喊着想要闯火灾区救自己孩子,被人拼命拦着的父母。
张臻的手机滴滴滴响了起来……
他立即拿出手机查看,就见信息提示……
您有新的任务;消灭火灾……
救出火灾屋内被困的孩子!
灭掉大火!
奖励;二百美金!
奖励;初级格斗术!
“二百美金!发财了!”他见了二百美金的奖励,立即起身就往外跑,账都没来得及结。
然后就被服务生拦下的时候,他只是说了句;我去救火,饭回来再吃。
“啥?”服务生一脸蒙逼,一下没反应过来,让他跑了出去。
然后……服务生就追了出去。
让他逃单,服务生可是会被老板处罚的。
服务生在后面追,他在前面跑,服务生发现,那小孩的速度快的离谱,自己根本跟不上。
只能在后面气喘吁吁地追,忽然发现那小孩跑到了发生火灾的楼房处。
“他真的要救火?一个小孩子?开什么玩笑?”服务生愕然,但没有停下,继续往前跑。
张臻跑到火灾现场,挤过离了很远距离围观的人群,一股脑的冲进了火灾楼房里。
他的举动把后知后觉的围观群众给吓了一跳,有人想要上前拦住他,却已经为时已晚。
围观群众们回过神来后,纷纷小声议论起来,根本搞不懂刚刚那小孩为什么冲进去。
难道现在的熊孩子都这么离谱,看到火灾也想冲进去玩玩?
真要是这样,那熊孩子被烧死也是活该。
在张臻冲进火灾楼房后,服务生追了过来,用手挡着脸,五官微微扭曲,看向火灾楼房,他没想到,逃单的小孩真冲进了火灾喽里。
他现在用手挡着脸是因为火焰温度太高,离得老远都能感受到皮肤被烤炙的微微灼烧感。
张臻闯入楼房里,内部是逼仄狭小的空间,大火烤的他皮肤生疼。
温度太高,衣服已经被烧着,他不得不脱了衣服,只穿耐高温的防弹衣。
“可惜了刚买的新衣服!”他叹了口气,眯起双眼,在火焰中寻找。
任务提示;救出婴儿……
也就是说,屋子里有个孩子,这么高的温度,孩子还活不活着都是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