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章城寨(三)
接下来的时间, 就更像是廖家明的个人演技秀,送走那位记者,明仔浮夸的剧了一躬“多谢老板”, 拿着手里的钱,蹦蹦跳跳的回到密不透风的家中, 黑漆漆的床板地下, 堆着很多的垃圾,埋在其中的一个鞋盒,鞋盒里面有两双破鞋, 明仔就这样把私房钱藏在了鞋子里。
沾着唾液,数了数钱,满脸美滋滋的表情,心满意足地砸砸嘴。
头顶上传来轰隆隆的声音,明仔望向上面黑漆漆的天花板,眼疾手快的把钱塞回去。
他蹦蹦跳跳的起身,蹦蹦跳跳的坐在了楼顶的天台上, 画面上能够看到,城寨离机场非常近,每次飞机起飞降落, 居民都能听到, 还能看到。
天台上此时已经坐了一个人,是年轻时的华仔,衣着打扮要比明仔整洁利落许多。明仔往下一坐,屁股一挤, 华仔挪开, 眼神直勾勾的望着天上腾飞的飞机, 轰隆隆的声音就在耳畔。
“你每天都来望望望, 望咩啊,都是一架飞机咯,由小到大还望不够咩?”明仔扣扣耳朵。
华仔掸掸被明仔一屁股坐下来他飞速地拿到一边沾了灰尘的旧书,脸上没什么表情。
“就是因为够了,所以每天都过来看看,提醒我自己,如果不想继续见到飞机,就一定要好好读书,争取成为一个红港人……你看着吧,我迟早都会出去的。”
“这么小心翼翼,”明仔被嫌弃了,郁闷,反而责备道:“你这个人都死脑筋的,每天不是看飞机就是看这几本烂鬼书,这么了不起,你考回一个大学生来啊?”
年轻人吵架,说着说着,火气就上来了,何况,华仔看起来就是个敏感的人。
于是,华仔同样气鼓鼓的:“你以为我不行吗?我只不过是因为生在这个鬼地方,城寨城寨,哪里是城?哪里是寨?我只知道这里全部都是烂鬼屋,是个见不得光的地方!”
“喂,狗不嫌母丑,狗都知道的道理,你读那么多书你不明吗?”明仔也来火了。
读书人骂人更狠:“你想做狗是你的事,我要做人。”
“我……”闻言,明仔瞪圆了眼睛和嘴巴,手指指着自己,气出表情包来。
华仔高傲的仰仰头,表示自己再次吵架胜利。
明仔咬牙:“好,你好嘢就别跟我这条狗做老友,戚,我才是蠢,还把人家当最好的朋友,给人做导游都不忘推荐人家到报社帮手,怎么知道人家把我当条哈巴狗,哈巴狗走了……”
“报社?”华仔眼睛亮了,连忙扯过明仔:“什么‘报社’?”
“我怎么知道?汪汪汪!”明仔还在气头上。
“不是,你不是狗,我才是狗,我们两个就是狗男男,天生一对!”华仔嘻嘻的笑。
“咦,”明仔把他的手扒掉,紧了紧手臂:“谁跟你一对,明哥我才不搅基。”
“我知道,你每天累死累活都在存老婆本嘛,不玩了,快点讲,什么‘报社’?”
报社就是今天见到的记者所在的报社,明仔说记者跟他约好了,后天再进一次城寨,还可能找他做一些采访:“导游呢,就我来做,差不多了我就叫人给你打暗号,我假装肚痛,推荐你去采访,这不就是现成的机会喽。”
一直保持愤青模样的华仔终于笑了,捶了明仔肩膀一下:“好兄弟,多谢。”
这是一场很重要的戏,也可以说是一切的开端,两个人在之前的戏份里,像是两个极端,一个动不动就暴怒的恶人,一个则是不会发脾气的好人。而到了这里,两个人的形象仿佛进行了一场交换,恶人胸无大志,只想娶老婆;好人野心勃勃,一心向往好生活。进展到了这里,观众们会自然而然的好奇,中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让两个人一百八十度大大转变?
就像是剥洋葱,一层一层的剥开,过程中都是泪。
两个人兴冲冲地回去,七拐八拐的,拐到某一处,“砰”地一声传来。
阿明与阿华都站住了,两人对视一眼,飞快的躲到了某一个满是箱子的遮挡物之后,盖上了全身,只露出了四只眼睛,在黑漆漆的地方一闪一闪的。
默契之十足,动作之熟练,很难说是不是经历过很多次这样的事情了。
刚刚那一声是qiang声。
很快有另一个粗嘎的男声喊道:“妖,谁开qiang了?小心火烛(火灾),不知道吗?!”
“就是喽,这么多年没出过火警,谁破例了被我知道,捅了他!”另一个男声道。
一个场景,简单两句话,道明了这里从没出过火灾的缘由,以及……
“喂,死得是大佬强,不是猪肝强,是肥强啊,谁跟他的,找下家吧!”
城寨里有很多x势力的人,分成了不同的派系,不止一个老大。
这本来与两个人无关,偏偏人走茶凉之后,阿明想去给肥强收尸。
华仔赶紧拦住他:“你痴线(神经病)啊,平时见到都绕路走的,你现在去收尸,万一被杀他的人见到,肯定会以为你是肥强的人,在打人家的脸,到时候你就死定了知不知道?”
知道是一回事,能不能做到又是另一回事,明仔说肥强以前在他毒·友(吸·毒)老豆要卖掉他时帮了他。不管华仔怎样,他是一定要帮的:“起码别让他死无葬身之地啊。”
面对执拗的好兄弟,华仔生气又无可奈何的帮忙。
黑漆漆的晚上,两个人拖着尸体到了明仔家,就在这时,本应该死了的“肥强”哼唧了一声……
音乐急转直下,各种一惊一乍的恐怖音效,两个人求爷爷告奶奶的求放过。
然后发现肥强没死。
肥强不仅生命力极为顽强,在醒了之后还叫两个人给他的兄弟传信,叫人来报仇。
华仔和明仔再次对视了一眼,这一次两个人的眼中都充满了“大祸”的惊慌。
事情大条了。
第二天,借着机场噪音,两个人又吵了一架,甚至还动了手,打过架之后,华仔负气而走。这一次,两个人没有语言声音,背景音只有轰隆隆的飞机声。
剩下的时间里,便是一组快速的剪辑。明仔通知了人,先是救了肥强一命,接着又通风报信,帮助肥强干掉了几个常在城寨里的老大。肥强拍着他的肩膀把他当好兄弟,给他钱,给他从头到脚换新的,明仔的脸上却出现了一丝迷茫,那种天真而无知的笑容在逐渐消失。
让他彻底改变的,是肥强叫他去一起砍人,他手里拿着西瓜刀,脚底在打哆嗦。
这里阿春用了一个小技巧,镜头对准的是廖家明,他挥着刀砍来,镜头先是一顿,接着是人受伤的哽咽声,最后是镜头在地上,仿佛抽搐的动动,鲜红的血液缓缓流出。
明仔吓得也坐到了地上,看着镜头不停的往后退,背景音还在喊“明仔,起身,继续啊!”。
主视角pov(视点人物写作手法)的拍摄手法,但用的不多,蜻蜓点水的用一用……
效果是容易带入,身临其境——主要是省钱,只要砍人的背景音就行了。
当然,就跟对着特效绿幕演戏一样,没有对手,没有情感沟通,考验的全是演员自己。
下一个镜头,是明仔一身血的站在路边,对着地上干呕,边呕边哭,边哭边呕。
青筋直冒,眼眶通红,浑身没有一处不是在颤抖的。
然而命运总是很稀奇的,一心只想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明仔,在意识到自己彻底回不去了之后,一次帮老板看风月场所时,救下了一个死活都不肯卖的女人,短发,有点男孩子气,凶悍,穿衣打扮也像个男人,却有个赌鬼老妈……
同一时间,华仔寄回来一封信,说自己受到了报社记者的赏识,肯自助他半工半读。
完全不同的两兄弟,在接下来的时间里都遇到了人生中的好事。一个是结婚,两个人去照相馆照了张相片,明仔不算高兴的表情,因为连阿珊都是肥佬看着说适合给他做老婆让他娶了的。另一个是考上了大学,顺便拜了记者做师父,在报社里帮忙打杂,刻苦读书。
从救下肥佬的那一刻开始,两个人的命运就彻底变了样,原本主动的是明仔,被动的是华仔,现在明仔像是肥强的提线木偶,而华仔则成为了他心目中的红港人。
完成心愿的两个人,望着同一片天空,想起了彼此曾经说过的话。
“我们住的楼房,是没有阳光的,不过可以自己出来晒嘛!”
“我只知道,我好像永远都逃不出这里,连发梦都是这里。”
天上的飞机呼啸而过,时间从夜晚到了白天。镜头跟随着一个男人,摇摇晃晃的进了走进了酒楼的大厅。没错,就是阿春当时认干亲的那一场戏,从各个人的衣着打扮谈吐可以看出,时间过去了几年——明仔变成了人人鞠躬的明哥,华仔成了阿华。
看到抱着孩子的阿珊时,两个人愣了一下。
最终,被打劫了连饭都没得吃的阿华,答应了明哥的招揽,就如当年明哥答应肥强一样。
如果说明哥当年最厌恶的是肥强,那么他现在也称为了肥强那样的人。
阿春看着屏幕,连连点头:“干爹演技真不错,主要是气场太强大了。”
是的,于敬业老爷子,客串了电影中,“肥强”的角色,于无声无息中,狠劲出来了。
跟过来一起看电影的苏山衡:“为什么这话你不当面说?”
“你以为我没讲吗?”阿春哼哼两声:“干爹说不要随便擦鞋(拍马屁),没红包拿。”
其他人:噗……
真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