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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策问考试,礼教和法律【5更求数据】

    次日。

    萧洛安因为昨晚睡得有点晚。

    等他醒来时,天已经亮了。

    床尾的枕头摆放的整整齐齐,小柳已经不见了踪影。

    萧洛安洗漱完毕。

    小柳才提着食盒进门:“公子,你起来了呀,看你睡得熟就没叫你。”

    没等萧洛安回话。

    小柳又急忙走过来,一脸担忧地摸了摸萧洛安的额头。

    “公子,你没事吧,昨晚我觉得你身体好热,我都怕你发烧了。”

    萧洛安给了她一个安心的眼神:“没事,不用担心我。”

    “那就好。”

    小柳把食盒打开。

    拿出里头的肉包子和白粥,还有咸菜。

    “公子,你先吃,我先给你收拾东西。”

    “你吃过了吗?”萧洛安问。

    “吃过了,我在厨房里吃的。”

    小柳手脚利落地蹲在一旁。

    把萧洛安这三天考试中需要用的毛毯、文房四宝、灯具、食物等都一一装好。

    收拾好一切后。

    两人才往贡院的方向走去。

    这次来得晚了些。

    到达贡院门口时,大部分的考生都已经接受搜身进入考场了。

    萧洛安对小柳道:“丫头,回去吧,注意安全。”

    “公子,今天是最后一场考试了,等考完了我再给你做好吃的。”

    “好的,回去吧。”

    萧洛安提着衣匣。

    来到搜检官跟前,轻车熟路地接受搜身。

    这时。

    太保宋濂就站在阶梯上看着萧洛安,目光有着别样的意味。

    现在还没进考场。

    考试官还可以和考生说说话。

    宋濂主动对萧洛安开口:“萧洛安,等三天后考试结束了,你在门口等我一下,我有些话要与你相谈。”

    萧洛安得体礼貌地点头:“好的,先生。”

    宋濂:“嗯,快些进去吧,时间快到了,祝你好运。”

    “好。”

    萧洛安跟着巡绰官进入了考场,来到自己熟悉的号房。

    在他隔壁的张达又在生火做饭了。

    巡绰官有些恨铁不成钢地提醒张达:“大早上就开始煮饭,你做饭的时间都比写文章的时间还长。”

    张达挠挠头:“人是铁饭是钢嘛,吃完饭才有力气答题。”

    这一场考试考的是策问。

    一共是十道题。

    以问答的形式出现。

    题目称之为“策问”,考生的答案为“对策”。

    明朝初期时。

    考生总喜欢长篇大论,洋洋洒洒写一大篇东西,有些考生一道题便答出两千多字。

    于是后来。

    朱元璋曾下令:“惟务直述,不尚文藻。”

    所以现在关于策问的答案。

    大家都普遍写五百字左右,直接写重点,不作多余的啰嗦。

    萧洛安先试看一遍所有的题目。

    一共有十道题。

    这十道题的内容涵盖的很广。

    有涉及到时政的。

    有涉及礼教与风俗、教化刑罚的。

    有涉及天文地理、君臣之道、用兵之道等等。

    ...

    把十道题都看了一遍。

    萧洛安也算是心里有了个底,这十道题对他来说没太大的问题。

    他将连史纸铺好。

    研磨沾笔。

    随后按顺序从第一道题开始作答。

    第一道题是属于法律和礼教风俗。

    题目为:“世道人情不一,宗族之老者奉天命,归以教化也,岂不循教者,由不得以施之五刑,其所以归律法者乎,或归礼俗乎?”

    大致意思就是。

    这世道人情不一,好坏人都有,所以宗族内的老者奉上天的命令,对犯错的人进行惩罚,这样子的做法是属于法律,还是归于风俗?

    萧洛安知道,这道题是当代封建社会所面临的法律,与民间风俗之间的冲突。

    在民间的风俗中是存有私刑的。

    就比如古代宗族体系中。

    族长有权力把犯错的人幽禁、沉塘、或者是浸猪笼等等。

    这种宗族内的刑罚......

    到底是归于国家律法,还是算是礼教?现在还没有一个具体的规定。

    如果归于国家律法,那就应当有官家出面解决问题。

    如果对于礼教风俗,那么就是宗族自己的事情。

    萧洛安思考了一会儿。

    才开始提笔写答案。

    “当属于律法者乎,礼教之条林林总总,杂乱无框也。”

    “族规于族长,乃为利刃矣,重器在身,杀心自起,故而,民间之私刑,必当禁!”

    民间的这些教条风俗,林林总总杂乱无章,也没有个具体的定义。

    所以,族规对于族长来说是一把利刃。

    只要拥有强大的武器在身上,那么杀心就由不得自己来控制了。

    故而!

    对于民间这些礼教私刑,必须要禁止!!

    萧洛安所答的内容。

    也是他自己心中所想。

    这种民间粗暴的私刑确实该禁止。

    一个人即使犯错了也应该由法律来判定,而不是让宗族中的族长按照族规来施以刑罚。

    通奸的妇女被浸猪笼。

    犯错的男子被沉塘。

    调皮的孩子被幽禁。

    如果说。

    仅仅一个族长就有处置别人生死的权利,那么无疑是对整个国家法律体系的挑战。

    这样原始野蛮的风俗,必须要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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