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密拉尔部落的成立,兰斯也从族长,成为了统御一方的大王。
说实话,密拉尔部落确实是征服了几乎所有野人部落,除却一些小部落分散的太远,没有加入之外,其余部落,都是变成了密拉尔部落的内族。
兰斯从一个遗弃之子,变成了野人之王!
其中的艰辛,只有兰斯自己可以体悟。
不过这也是证明了,兰斯非常的厉害,也是一位霸王般的人物。
现在。
面容丑陋的兰斯,坐在王座上,目光凶狠,让周围野人都是不寒而栗。
在野人部落中,向来是以强者为尊,当一个人的武力强大的可怕之时,那么他英俊或是丑陋,就不重要了,所有人都是会敬畏不已,就连那些野人女子,也都是目露神采,不再觉得兰斯丑陋,而是认为兰斯非常的俊朗,都想给兰斯生孩子。
可以说,兰斯以一己之力,改变了野人的审美观,变成了以丑为美。
“大王,我们洗劫了一个草原人部落,抢回了很多粮食和弯刀。”一位野人,恭敬的说道,他正是带队袭击那个小部落的头领。
兰斯声音冰冷的问道:“那部落里的人呢?都杀了吗?”
那野人连忙回答:“是的大王,全部杀了,一个没留。”
兰斯微微点头:“记住了,不要留下任何活口。”
野人弯腰道:“大王放心,我做事从不会让您失望。”
兰斯大王之所以强调不留活口,当然还是为了掩盖住他们入侵的消息。
这位兰斯大王,还是有点头脑的,并不是莽汉,他知晓现在野人的实力,和草原人有些差距,他们最缺少的,就是食物和兵器了,所以他们潜藏在天狼岭,派出小股野人去洗劫那些草原人部落,就是为了凑齐粮食兵器,等到凑齐之后,他们就能大举出击了。
眼下正是风雪交加的冬季,野人们屠杀完草原人小部落,然后放火一烧,只要大雪一下,那么所有痕迹都会被掩埋,包括野人们的脚印。
所以说,兰斯大王的谋划,倒也算是不错。
只不过,很可惜的是,百密终有一疏。
那些野人,终究还是有所疏忽,留下了几个活口,这才是暴露了他们的踪迹。
“大王,山岭外出现了敌人!”
“大王,山岭外出现了很多草原人骑兵!”
很快,一个野人就慌张的跑进了木棚内,急切的喊道。
兰斯大王蓦然间站起身来,露出了那雄武的身材。
他目露凶光,恶狠狠的盯着那个野人头领。
很显然,那野人头领留下了痕迹,引来了草原人。
“传本大王的命令,让所有人准备迎战!”
兰斯大王并没有训斥,而是直接下令备战。
他看似脾气暴躁,但是却强压下了心头怒火。
他自然也知晓,现在不是怪罪的时候,还是先应付眼前的大劫为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