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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1章 祖雀消失

    祖雀自从解封之后,凡是有它的子孙后代陨落,都会有血脉本源回归祖雀体内;凡是有它的子孙后代出生,它的血脉本源就会流失。

    对于此,叶天早已见怪不怪,但是像这一次,祖雀所有的血脉本源都被吸走,彻底消失,还是第一次。

    它的子孙后代中,到底出了一个什么样的存在,才会一次性把祖雀剩下的血脉本源,全部吸走?

    叶天询问贪睡仙子。

    贪睡仙子解释道:“祖雀的子孙后代中,觉醒了朱雀血脉!”

    叶天惊讶的道:“一头纯血朱雀在此时此刻诞生?”

    贪睡仙子道:“是的,也只有纯血的朱雀诞生,才能吸光祖雀所剩下的所有血脉之力。”

    叶天倒吸一口凉气。

    朱雀,乃是神兽,亘古以来最强大的血脉之一。

    凡是大成的朱雀,必然威震一个时代。

    如今居然诞生纯血的朱雀,一个被朱雀支配的时代,恐怕不远了。

    生在这样的时代,对于天下任何生灵来说,都是一种悲哀。

    因为不管再惊才绝艳的天才,都绝对不可能与纯血的朱雀比肩。

    神兽,代表无敌。

    同境界无敌、同辈无敌、大成天下无敌。

    谁能与它争锋?

    也只有人族的特殊血脉和上古十大凶兽,才有资格与其较量。

    “仙子,现在祖雀消失,还会再出现吗?”叶天担心的问道。

    祖雀和第一盏道缘仙灯息息相关,第一盏道缘仙灯与天道空间息息相关,而天道空间和叶天又息息相关。

    所以祖雀消失,对于他来说不是件好事。

    贪睡仙子道:“不会自己出现在天道空间了,不过这对你来说既是坏事,也是好事。”

    叶天急忙问道:“何解?”

    贪睡仙子道:“坏事是,祖雀彻底消失,你自己已经无法恢复祖雀,以后祖雀的子孙后代陨落,血脉本源也不会返回这里,会游离在天地之间。”

    “好事是,一个时代只会出现一头朱雀,那头朱雀若是大成,再把游离在天地间的血脉本源吸收,有可能成长为新的祖雀。届时你只要抓住它即可。”

    叶天苦笑连连。

    大成的朱雀就能威震一个时代,若是还进化为祖雀,岂不是古今未来无敌的存在?

    要他去抓这样的存在,有没有搞错?

    不过,想到自己是修天道,凌驾于众生之上,叶天稍微安心。

    祖雀再厉害,那也是众生之一,也是天道下的产物。

    随着祖雀消失,天道空间瞬间失去了生机和神性,又变得死气沉沉。

    第一盏道缘仙灯上的朱雀图像都消失了,叶天注视着第二盏道缘仙灯,第二盏道缘仙灯如今已经修复得差不多了,叶天预计他达到渡劫三重左右的修为,应该就能把第二盏道缘仙灯修复好。

    届时又将是一个难题摆在他的面前,寻找第三盏道缘仙灯。

    修炼天道虽然好处无穷,但是道路并非平坦无阻。

    第二盏道缘仙灯上的图像已经清晰,是一只玄武,称之为祖龟。

    朱雀主火,玄武主水。

    叶天现在根本不知道,等祖龟解封后,会剩多少血脉本源。

    “小子,前面应该就是离火洲了,你他么不出来瞧瞧?”突然,叶天耳内响起一道老气横秋的神念传音,像是一个三四十岁、五大三粗的壮汉的声音,既粗俗又带着点油腔滑调。

    这是金焰神鹰的神念传音,妖兽达到神识境,便能通过神念与人类畅通无阻的交流。

    刚开始,金焰神鹰还很忌惮叶天的神威,在叶天面前老老实实的,但是随着与叶天长期相处,发现叶天是一个平易近人的强者,便渐渐的放肆起来。

    叶天收敛心思,从万道归一鼎中出来,站在金焰神鹰的背上,把万道归一鼎收入眉心,才投眼看去。

    前方地平线上,出现了一条黑带,宛若一道皮带般,把大荒和天际线分开。

    这对于长期在大荒之中行走的人来说,一眼就可以辨认出,那是生命之洲的边际。

    那边界从东到西,看不到头,好像到了大地的尽头似的,可见这个生命之洲一定不小。

    “走吧,还愣着干啥?”

    叶天没好气的催促,金焰神鹰已经停了下来。

    “你答应过金爷的,到了离火洲,给我一百株九品灵药。”金焰神鹰很光棍的道。

    金焰神鹰是至上学宫的镇山神兽,以前很受至上学宫的重视和尊重,养成了好吃懒做、霸道异常的性格。

    对外宣称它乃是神兽金翅大鹏的后裔,还自称金爷。

    实则,它就是头顶上有一撮金色的毛发,其余的毛发都是漆黑如墨,它的品种只是比一般的狂风鹰高一个等级的金焰鹰,之所以叫金焰神鹰,是至上学宫对它的尊称。

    但叶天不惯着它,给它起了一个名字:金毛。

    “是啊,到离火洲给你一百株九品灵药,现在不是还没到吗?”叶天目中闪过一抹狡黠之色。

    突然,金毛转身就走。

    “你要干嘛?”叶天丝毫不慌。

    “你这小子的人品金爷不信任,既然你不给金爷兑现承诺,那金爷大不了废点力气把你带回去。”金毛威胁道。

    “我看你是头上这一撮金色的毛发又茂盛了一些,需要人帮你梳理梳理了!”叶天说完,伸手拔毛。

    金毛顿时炸毛。

    它头顶的这一撮金毛,是它最珍惜的,是它高贵的象征,谁敢动这一撮金色的毛发,它跟谁拼命。

    这一路来,没少被叶天拔,它也没少和叶天拼命,但只有挨打的份。

    果不其然,前一刻还气势汹汹要与叶天玩命的金毛,被叶天两巴掌拍得嗷嗷直叫,急忙求饶。

    “别打了别打了,金爷载你过去还不行吗?”

    “这还差不多。”

    叶天微微一笑,取出一株九品灵药丢在前方。

    金毛嗷嗷叫着,一嘴叼住,拼了命的朝前方的生命之洲赶去。

    打一巴掌给颗灵药吃。

    这是叶天驾驭这头不太听话的妖兽坐骑的有效方法。

    恩威并施,它才会卖力。

    越靠近这个生命之洲,越能感觉到它向外散发着的磅礴的生命气息,是之前叶天见过的生命之洲难以企及的。

    这的确就是离火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