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纷乱中,那少年挤出人群,继续往旁边卖鞍鞯的行市走去了。而这个神秘少年,就是一直都自认自己,就是个蛮荒人的少帅锋北豪了。
就在锋北豪在那里看得津津有味的时候,突然有一个老嬷嬷,从远处一路推开人群,很是狼狈地跑来,鬓发散乱满脸的油汗,看样子是真的急坏了。
锋北豪赶紧上前一把扶住她,就听那老嬷嬷口沫横飞地大喊道:“快快快,快呀,少爷,大小姐,大小姐被他们抓走了!”
锋北豪一愣之后,却不相信地笑了:“开玩笑,又跟我开玩笑!这是咱们家地盘,谁敢抢我姐姐啊,他不想活了?”
“不是,不是,不是开玩笑,是真的,那附近的好些个锋芒军,都被他们给打昏了!”老嬷嬷这么一说,锋北豪还真就半信半疑了:“走,赶紧带我去看看。”
来到货郎市胭脂花粉区,可不是嘛,就在众人远远避开的圈子里面,横七竖八地躺着好几个全副武装的锋芒军,横刀就在手边。
这还了得?在锋芒关下劫持锋芒关大小姐,这是谁要反啊!锋北豪明白这事情的严重性,立刻左右寻找的同时大声喝问道:“人呢?他们人呢?”
“往那边去了!”老嬷嬷跟附近的摊贩,都齐齐地指向同一个方向,却是互市中心的屯田区!
“你赶紧找一个锋芒军回去报信,我去看看!”锋北豪说着话,朝着那个方向就要窜了下去,老嬷嬷一把拉住他,不放心地嘱咐到:“不行啊!少爷,你还是找几个人一起去吧,他们人多——哎?哎?那,那不是,那不就是那帮人吗?”
所有人寻声看去,立刻纷纷验证道:“对,没错!就是他们,这些马很特别,没错,就是他们!”锋北豪咬碎钢牙紧握双拳,远远地看明白这些人的走向后,拦头就冲了过去。
就在锋北豪快要堵上这支马队的时候,马队却到了互市边缘开始加速了,恨得锋北豪不得不大喊道:“浑蛋!站住,给我站住!”
可惜没人站住,并且那马还越跑越快了,锋北豪拼力发劲扑向最后一个骑手,但是最后一跃还没发劲呢,就突见前面猛地飞来了一把蛮荒厚刀,旋转着直剁面门!
锋北豪接刀在手,这厚刀的力道跟精准度,瞬间让他知道了厉害,明白这绝不是开玩笑了。停下再看,却见这些人一个个马速如神,眨眼间绝尘而去了。
看这个诡异马队的目标,正是远处巍峨耸立的锋芒关,所以锋北豪也不再慌乱了,他就近抓过一匹马,把那一袋金锭扔给马主,不管不顾地骑上就追。
互市开市,各路商贩跟蛮荒各族,过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来锋芒关大帅府前堂报关。锋芒关锋芒军三十年来威名日盛,再狂的人也不敢在这里声张,放个屁都不敢出声。可今天来的这十九个蛮荒人,却是如此的与众不同。
按规定除探报外,一般人没有特殊任务在身,都要在锋芒关城外下马安顿,可这些人却不但骑马进了城,更是直接骑到了大帅府门口。要不是屋里人多实在无法前行了,看他们的样子,恨不能骑马上堂。
为首的少年红妆红甲红头盔,光鲜亮丽的麒麟金纹中,笼着一把七宝琉璃刀,骑了一匹高大威猛全身鲜红,只有马蹄跟小腿雪白的踏雪无痕火焰驹。
身后十八骑蛮荒战士,战马全都漆黑如夜,唯独脖子上的金色鬃毛瀑布一般,一如传说中的“金鬃兽”那般惊艳!
传说蛮荒皇族神马族最是善于驯化各种神兽,狼虫虎豹如臂使指,那里出来的马名为金鬃兽,跋山涉水如履平地,日夜皆行数千里,端得不负神马之名。
果不其然,这帮人出示的证件,赫然就是神马徽章。一个黑袍罩板甲的大黄胡子,代表主子出面报号小王子,不知是真名还是什么。
大黄胡子说他们主子这次来,是商量怎么纳妾锋家的一个女儿回去的,这下子甚至还替他主子善解人意的说,这事情可以随锋家的意思,只要合适没必要非得是大女儿不可。
锋芒关当值的待客执事们怒火中烧本要问责,一听这个却一下子都无言以对的愣住了,在场诸人绝大多数也都直接给吓傻了。
和亲这个层面的外事,已经远超锋芒关的权限了,锋家没权利答应,更没权利拒绝,生气啥的就更不用提了!
众星捧月中的小王子,当堂分开众人,在人恭恭敬敬的服侍下,端坐金交椅接过普洱茶,好整以暇静观其变。
在鸦雀无声中嘘了一口茶,小王子悠悠地说话了,一开口竟是天朝神都那边,极其标准的官腔。
“如果太为难的话,那就算了,我不要什么锋家的女儿了,就要互市上的那个红发女吧,她好像也姓锋,再说我也喜欢红色。”
锋家一众齐齐动容惊呼:“你见过我们大小姐了?”
“哎对!就是这个词!是大小姐!互市上的那些人,就是这么喊她的!”王子兴奋地回应,进一步证实了大家的猜测。
虽然震撼,但是这样反而好办了,因为这事情是不可能的,大小姐锋月芳去岁就已经许配天初国国主景泰的侄子景丹了。
可待客执事之首苦笑一声,上前一步话还未出口解释呢,一个只穿了一件半肩甲的蛮荒骑士,突然窜上来一脚,就把人给踹飞了出去,轰然砸进了人堆里面。
与此同时,代主发言的黄胡子,抢前一步厉声大喝道:“我请你们说话之前,一定要想清楚了再说!我们家主子金口玉言,一句忤逆一城陪葬,快叫锋中野跟锋铁西出来,你们只有一盏茶的时间!”
话音未落,黄胡子回头看了一眼王子的茶杯,改口道:“半盏茶,你们还有半盏茶的时间!”
“王八蛋,我可找着你们了!我剁碎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