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角色敲定!不断根手指,还想演陈刀仔?【跪求鲜花打赏评价票!】
时间一晃,三天过去了。
这天,电影拍摄现场当中。
《赌神》,正式开拍!
临海市,在搭设好的摄影棚当中。
和前面两部电影不同。
前世的《古惑仔》,本就不是一部大制作电影,因此两百万经费完全足够。
至于《监狱风云》,因为联系到临海市监狱官方,正好有现成的场地,让苏辰省下了一大笔钱。
可《赌神》不同!
这本就是一部大制作电影!
加上背景又是设计在八九十年代的香江。
得亏前两部电影赚了不少钱。
要不然,苏辰都没多余的钱投资这部大制作电影。
当然,投资得多,到时候票房自然也会高。
按照前世《赌神》的票房来看。
苏辰预计这部电影,赚得绝对不会比前两部电影加起来要少!
闲话不多说。
电影开始拍摄。
主角高进,由苏辰亲自来扮演!
至于之前那个只剩四只手指的小弟,苏辰则是让他来扮演重要角色,陈刀仔!
这是苏辰答应过他的,这种人才,必须要给他安排个重要角色才行。
数十名剧组的工作人员围在现场。
扛着最高端的超高清专业摄像机,正对着马路摆拍着。
深呼吸几口。
找到感觉后,苏辰朝着副导演沈青青,比了个ok的手势。
沈青青学着苏辰之前的样子:“各部门准备,actiong!”
随着“啪”的一声!
场记板响起。
群演们行动起来,电影开始拍了。
电影最开始,只是简单的背景介绍,介绍一下主角高进和他高超的赌博技术。
这对苏辰来说倒不是什么问题。
有了大师级演技,这几天他也一直在练习。
轻而易举就演出了发哥的感觉。
甚至更胜一筹!
当然,苏辰这个人是不赌博的。
他可是一个遵纪守法好青年!
拍摄赌博,纯属剧情需要而已!
对此他还专门找小弟询问过不少这方面的知识。
在种种准备之下,每个镜头都是一遍过。
让当副导演的沈青青暗自咋舌,心里不断感慨。
没想到,苏辰的演技居然这么好!
尤其是几个经典画面,也太帅了吧!
沈青青并不是被苏辰的颜值所吸引。
她好歹也算见过些世面,即便没谈过恋爱,但好歹也看过不少帅哥的。
最吸引她的,还是苏辰那种独特的气质。
赌桌上神挡杀神,佛挡杀佛。
真的演出“赌神”的感觉来了!
一个遵纪守法好青年,结果居然能演出赌神的感觉。
可想而知,苏辰的演技到底有多强大。
“cut,可以!过!”
随着沈青青一声cut,主角高进出现的第一场戏,就拍摄完成了。
现场看,就已经觉得完美无比了。
等后期制作完成,加上配音后。
这场戏只会更加牛逼!
......
接下来的几天时间。
沈青青跟着苏辰,当起了工具人。
偶尔苏辰不用上戏的时候,则是由他来当导演,让沈青青去当群演。
用苏辰的话来说,他手下的小弟全是男的,女性群演只能花钱去找。
一个群演一天就要两百块还要包盒饭。
让沈青青上场,能剩多少是多少!
这让沈青青在心里吐槽过苏辰无数次。
见过压榨员工的,但没见过像你这样压榨别人的!
简直是要把自己榨干了都!
至于苏辰的小弟们。
在看到苏辰强悍的演技后,他们心里满是震撼。
看向苏辰的目光都充满崇拜!
呦呵!
大哥的戏,演得还不错啊!
怪不得说要亲自上阵,来当男主角。
一开始,有些人还在怀疑大哥呢。
毕竟苏辰和他们不同,他们是本色出演,可苏辰不是啊,只能实打实用演技来支撑。
可是向着看来。
大哥还是有两下子的!
当然。
小弟们终究没有系统学习过演戏,只是单纯觉得苏辰牛逼。
至于哪里牛逼,他们说不出个所以然。
随着又一场戏拍完。
沈青青喊了cut后。
技术人员立马上前,开始布置下一个场景。
陈帅文递给苏辰一条毛巾让他擦汗,同时还朝苏辰挑起了大拇指。
呵呵笑道:“大哥,可以啊!”
“没想到你演戏这么专业,怪不得之前会教我们演戏。”
苏辰淡淡一笑,客气了几句。
其实他心里也在吐槽着。
在获得大师级演技之前,苏辰对演戏也一窍不通!
之前教小弟们演戏,都是用在网上找到的教程攻略。
谁能想到,自己随便在网上百度的东西,居然被小弟们当做宝了!
当然,苏辰不可能解释这件事的。
反正小弟们高看,甚至崇拜自己,也算是件好事吧......
其他小弟们也和陈帅文一样,你一言我一语的吹捧起了苏辰的演技。
他们也是拍过戏的,知道这其中的难度究竟有多大。
想一下。
当三四个镜头直对着你。
几十个工作人员盯着你看。
全场安静无比,等着你发挥的时候。
那种压迫感和紧张感,不是一般的大!
这也就导致,他们虽说是本色出演,但有时候还是会出意外。
......
再说苏辰。
和小弟们随便扯了几句,放松了一下后。
接着,他转身走到了摄像机前。
“青青,倒一下带,我扫一眼。”
沈青青知道,自己没什么经验,苏辰肯定不放心。
倒回去后。
她柔声道:“苏导,你看下吧。”
苏辰点点头,坐在导演椅上看了起来。
心中多少有些感慨。
一个月前,沈青青还是个啥都不懂的小萌新。
两天前,沈青青还经常会出现失误。
没想到这才几天时间过去,沈青青愈发熟练了起来。
是个好苗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