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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6章 曼德拉效应

    你有没有过,这样的体验?

    许多年后,当你去参加同学会。

    但是偶然谈论起,你记得的某个同学时。

    却惊骇的发现,别人却无论如何,都记不起他或者她来。

    而那个同学曾经的名字、模样,明明就深深地刻在你的脑海。

    明明就存在于你的小学、或是初中、或是高中的那个同学……

    仿佛就只有你记得而已。

    这就是著名的曼德拉效应。

    可万一,那所谓的曼德拉效应,带来的不只你拍拍脑门,害羞地说自己记错了。

    而是某种,别的可能性呢?

    那个被所有人遗忘,唯独只有你记得的同学。

    万一,其实是真的存在过呢?

    你,怕不怕?

    这是沈凡对刘厚的开场白。

    已经是十月中旬,刘厚经过刻苦修炼,终于升到了七等赤火。

    司万卷自从海边那一趟出现过后,就再也没有了踪迹。

    刘厚发动了太乙门的所有关系,都没有挖掘出他的丝毫信息来。

    而对于万江生物公司的彻底搜查,翻遍了公司内部的所有资料。

    也丝毫没有寻找到司万卷的一丁点线索。

    他就像是个不存在的人。

    若司万卷是万江生物的创始人,为什么创始人的名单上,没有他?

    他将三尸虫母诞下的三尸虫提供给黑袍人的邪恶道门组织,赚取巨大的利润。

    那些利润,又去了哪里?

    还有实验动物饲养区休息室内的秘门后,隐藏着的实验室。

    又是谁人建造的?

    司万卷?

    刘厚认为不是。

    这一切的谜,都需要刘厚解开。

    但无论是实力,还是线索,都不够。

    刘厚内心沉甸甸的,只能叹息一口气,将其暂时放下了。

    想要中兴太乙,需要很多的钱。

    现在又收了万江生物公司,没了三尸虫的巨大利润,单靠正常的产出。

    维系一个公司,其实很艰难。

    刘厚本想将万江生物一关了事,反正他只需要保证实验动物活着,也只看重那秘密实验室。

    根本就不需要多少员工。

    但是拈日师叔却不同意。

    万江生物公司是春城十大名企之一,只要好好经营,定然能变成太乙门的现金奶牛。

    拈日师叔甚至有些跃跃欲试。

    刘厚也便将公司丢给了她,随她自己去折腾。

    转头来,他突然发现,自己闲下来了。

    没有事干了。

    太乙门和万江生物,所有人都在忙忙碌碌。

    只有他最闲。

    至于学业,也没啥好担心的。

    修道之人记忆都很好,想要攒够积分简直是轻而易举。

    就在刘厚准备回老家一趟,看看父母,再在老家找找线索,妄图能找到自己身上到底被司万卷做过什么实验时。

    突然接到了康叔传过来的甲马。

    说是隔壁的德城出了一项委托,但是委托人的要求很特殊。

    他们德城的道门都没有资格接。

    康叔问刘厚有没有兴趣。

    刘厚其实不太有兴趣。

    康叔这个老谋深算的家伙,或许是猜到了刘厚不感兴趣。

    于是在甲马的末尾添了一句。

    那委托人的委托金,高达五十万。

    “卧槽,五十万。接了!”

    刘厚一巴掌拍在桌子上。

    他现在囊中羞涩,但凡有一些钱,就被拈日师叔巴巴地顺走了。

    这笔买卖做成后,再回老家也不迟。

    怎么说也要截留一部分,拿回去孝敬父母。

    于是他到了德城。

    在约定的咖啡厅中见到了委托人沈凡。

    是个二十八九岁左右的男人,长相普通,面容憔悴。

    看到他的一刹那,刘厚眉头大皱。

    这男人,身上的气息好古怪。

    不像是妖鬼缠身,但是身上的存在感,却很弱。

    弱得像是快要消失了!

    刘厚掐了个手决,一巴掌拍在沈凡的身上:“你最近遇到了不少怪事吧?”

    沈凡顿时感到,从刘厚的手心中,涌入了一股勃勃生机和温暖。

    本来虚弱的精神,顿时好了许多。

    他顿若抓住了救命的稻草似得,噗通一下跪在地上,不顾咖啡厅中众人的诧异目光,大声喊道:“道长救我!”

    “使不得!”

    刘厚尴尬地将他给扶了起来:“把你身上发生的怪事过来听听,我看能不能帮你。”

    心里却大为古怪。

    这沈凡的身上,肯定发生了极为可怕的事情。

    一个人的存在感,怎么会弱到这种程度?

    甚至沈凡肩膀和头顶的三把火,已经衰弱得快要看不到了。

    这绝对不是时运低,便能解释得了的。

    “谢谢。”

    沈凡急忙感谢道:“我最近真的快要疯了,求神拜佛也没有用,找了几个和尚道士,也没能解决身上的问题。

    好不容易才从一个老道士嘴里知道了一家纸火铺,写了一张签,委托了个任务。

    刘道长应该是个有真本事的人。

    求求你了。

    没有人相信我,就连我的父母,也不信我身上的遭遇。”

    之后,沈凡这才讲起了自己究竟遇到了什么可怕的怪事。

    ——

    ——

    若记忆储存于心脏或肠道,一定都比大脑存在的更长久。

    可惜,人类的记忆,其实和金鱼一样,对大多数事情,只保留得住几秒。

    但人类的记忆,又和金鱼有点不一样。

    对少年时,对暗恋的人,对那一只轻轻不小心碰到的冰凉的手。

    这些事,一个人,一辈子,都不会忘。

    不知何时,同学会,已经变成了一种消耗当初美好回忆的产品。

    强大者在同学会上炫耀;

    投机者在同学会上寻找机遇;

    而失意者,只能坐在角落里沉默。

    沈凡就不算失意者,但也不过中游水平罢了。

    不起眼,但是怡然自得。

    刚过了中秋不久,卦城的雨就不停歇似的,接踵而来,踏着节拍,淅淅沥沥。

    本来沈凡还算平稳的生活,也像是被这雨,给打破了似的。

    变得湿漉漉的。

    或许打破他生活的,不光是小城的雨,还有那场同学会。

    沈凡这人很普通,找的工作也很普通。

    本来这种普通从前他并没有意识到,直到在同学会上,看到当初在初中总是欺负他的同学永伟意气风发。

    这家伙,貌似在卦城开了不错的连锁超市,事业爱情双丰收。

    而当初的二班花,也舔着脸,不断地朝永伟敬酒。

    那窈窕的身材,毫不掩饰地恨不得直接挤进永伟的怀中。

    沈凡微微叹了口气。

    自己二十九岁了,一把年纪,到现在都还只是个单身狗,不知道另一半在哪儿。

    看看人家永伟,啥都没干,二班花就已经准备今晚以身相许了。

    甚至根本不顾永伟是不是已经结婚生子。

    人和人的差距,咋就这么大咧。

    奶奶的,一定是社会的风气有问题。

    富二代了不起啊,他不过是老爸老妈有钱,沾了父母的光罢了。

    坐在没人注意的角落,沈凡一口气猛灌了好几口酒后,还是不解气。

    闲暇之余,他抬头,之后就愣了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