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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蜷在窗台上的猫

    时间总是过的飞快,尤其是学习自己喜欢的东西的时候。不知不觉中,一天的课程又结束了,我脱掉学校发的厨师料理服,叠整齐后放回柜子里。随后跟阿强老师打了声招呼:“阿强老师,今天晚上咱们就不聚了吧,晚上想回去好好整理一下笔记。”

    晚饭后,与小宝在宿舍里聊了会儿关于课堂笔记的问题,然后就借故出去溜达了,我想自己一个人享受一下这里的夜景。

    我在小镇的小路上信步的走着,欣赏着路边各色各样的建筑物,遇到好的景观就在跟前停留一会儿,拿出手机拍下来留个纪念。这个时候心里感觉十分的惬意,会有很多的美好回忆都纷纷涌上心头。我又像以前那样,就这样慢慢的走着,只不过这次是独自一人。

    夜色已经黑了下来,华灯初上,我又来到了那个面包店门前,橱窗上的英文字换了个字体,也换了内容,没换的是还那么的艺术。眼前的景象仿佛又看到了那天下午lynn在里面挑选面包的情形。

    我路过一家布置的很素雅的小屋,是用木头把整个房子的外墙都包裹了起来的小木屋。小屋的颜色是白色的,四周种满了五颜绿色的小花。门前立着一个小黑板,黑板上用着粉笔写着欢迎光临,字体娟秀洒脱。我想:这家的店主人一定是个很有气质的小女人吧。

    这个小屋最与众不同之处是没有字号,在外面看搞不清是做什么的,这样就十分完美的勾起了我的好奇心。走进屋里,看到两个小女生站在吧台内煮着咖啡。屋内布置的很简约,温柔的灯光,轻柔的音乐,弥漫在空气中的咖啡香,摆放整齐而又有设计的书籍...小屋里坐着的人们在仔细的品味着咖啡,咀嚼着书中的宁静。我想这应该是一个读书吧。

    我走到精致的书架前寻找喜欢的书籍。书架不算大,比我高一些,靠在夹角两侧的墙面上,书架的两侧各摆着一个小方桌,桌子上都摆着一盆兰花。书架是淡棕色的。桌子也是淡棕色的。我找到了一本《日子不慌不忙,我们来日方长》的散文集,又在小屋的一角寻到一处座位坐下。我依旧点了我最爱喝的美式咖啡,我喜欢那种苦中带酸的味道,就像人生一样,只有品味过了苦楚的滋味才能学会懂得珍惜。

    我望着窗外,一只小花猫懒懒的蜷在窗台上。

    我想她此时是不是也跟我一样,也在听着《warmlight》,我回忆起她说“我们好像有很多一致的地方哩”。

    《日子不慌不忙,我们来日方长》,多么好听的书名啊,我看了一眼捧在手中的书,翻开辅文处写道:

    “生活必须体验丰富的情感,把自己变成丰富,宽大,能优容,能了解,能同情种种“人性”,能懂得自己,不苛责自己,也不苛责别人,不难自己以所不能,也不难别人所不能”。

    我抬起头又望了一眼窗外,小花猫已经不见了,心里突然觉得空落落的。呷了一口咖啡,继续翻到下一页,“回过头去,你将望见那些向来不曾留恋过的境地,那些以前曾匆匆地吞嚼过的美味,那些使你低徊不已的情怀,以及一切的一切”。

    “日子不慌不忙,我们来日方长”,我心里默默的咀嚼着书的味道,我不知道今天晚上能不能在这里遇见她,我想我能够遇见她,就像她说的,我们“有很多地方都一致哩”。

    夜已经深了,屋内的人也渐渐的多了起来。我望着窗外,那只小花猫不知道什么时候,又回到了窗台上,还是那样懒懒的蜷着,仿佛不曾离开过一样,一直是在那里的安静的蜷着。

    “喂,想什么呢。”lynn终于出现了,我没有感到惊讶,我回过头来望着她,就好像我们已经事先约好了一样。她撩了一下裙摆,坐在了我的对面,笑道:“我就猜到你会来这里,信不信。”

    “如果我说我信,你信吗。”

    “信,因为咱们俩有很多一致的地方,你不觉得吗?”她把一只小手伸到了我面前,微笑着看着我。这是我第一次触摸到了她的手。

    lynn晚上穿了一身白色小花的连衣套裙,裙摆到膝盖处就停止了,露出一双轻巧的腿,精致的像橱窗里的木腿。她今晚画了个淡淡的妆容,粉红色的嘴唇微微地翘着,弯弯的眼睛在柔和的灯光衬托下更是妩媚动人了。

    “说吧,想跟我聊些什么,我今天耳朵就交给你了。”她支颐展颜地凝视着我。

    我望着蜷在窗台上的小花猫,说道:“你是不是很喜欢小猫,你知道吗,每次你出现的时候,总会有一只小猫出现,就好像守护你的小精灵一样。”

    她笑了,笑容很迷人。

    她拿出手机里的照片给我看,指着相册里一只脸胖胖的大黑猫跟我说:“这是大黑,总是憨憨的样子,每次我回到家,打开门,它总是出现在门口,背对着门蹲在那里,好像是在说“我才没有等你哩”,你说好不好玩。”

    她看着我继续说道,“你知道吗,是他最喜欢猫了,他以前经常会去猫舍撸猫玩儿,他说只要把小猫搂在怀里,就什么烦恼都没有了,还说如果我要是一只小花猫那该多好啊,他总是一边用手抚摸着小猫的脖子,一边把我搂在怀里,他还喜欢闻我头发,说特别喜欢我头发的味道。”

    我问她:“你们两个这么相爱,为什么要分开啊,你们都已经在一起九年了啊,比婚姻中的七年之痒都长哩。”说到这的时候,她眼睛里又泛起了微微的红,随后嗔了我一眼说道:“讨厌吧你,好好的干嘛要提他啊。”

    我真的是很无辜啊!我无可奈何的说道:“既然都提起来了,那你就给我讲讲你俩的故事呗,让我也了解一下你那位白马王子是个什么样子的。”

    她用右手托着她那尖尖的下巴,凝神地望着窗外的那只小花猫,仿佛是在回忆着以前的过往,想着从哪儿给我讲起她俩的故事。

    “不讲可不可以,真的没有什么好讲的了,都已经过去了,就当留个回忆吧。”

    我默默的盯着她,没有接话,我知道她是想讲给我听的,而且我也真的想知道她俩的一些事情。

    “他家是农村的,我们大学是校友,是在一次同学联谊会上认识的,那时候他高高的瘦瘦的,特别爱打篮球,走起路来总是模仿篮球明星乔丹的样子,挺搞笑吧,不过真的好帅,有好多女生都很喜欢他。”

    lynn仿佛把那段美好记忆重现在了眼前,露出了很甜蜜的笑容。“我记得有一次我室友偏要拉着我去操场看篮球赛,她说她特别喜欢看在操场上打篮球的那些男生挥汗如雨的样子,禁不住她的软磨硬泡,我就跟着她去了。”

    说到这的时候她看着我问这个片段是不是很狗血,我示意她继续。“诺,其实也没有什么了,就是在那里啊,又看到了他,在同学联谊会上见过的,都彼此说过话的,就在中场休息的时候,他冲着我喊了一嗓子,随后把篮球向着我抛了过来,之后他就迈着那个(我管那个叫六亲不认的步伐)走了过来喽。

    “后来...后来也就没什么了,我和我室友看完比赛就回宿舍了,再后来他就总是找各种理由来找我,我也知道他喜欢上我了,我也对他有好感,就这样很自然的就走到一起喽。

    “你应该知道的,大学生的思想,都是单纯的很的,根本就不会想往后的人生会是怎么样的,两个人在一起开心就好了。”

    她耸了耸肩,我能听得出来,她对于那段感情并没有感到后悔和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