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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和盐,百姓不能承受之重

    这篇谈谈为什么安史之乱以前,绝对不能实行中唐两税法背景的盐政改革(包括刘晏版本的榷盐法:民产官收商运商销)。

    这篇很重要,与剧情强相关,如果你只想看爽文的话,可以跳过这一篇。

    粟特锦的剧情,我查了一两天的资料;而盐税,我从上本都督开始,断断续续,光资料就查了几个月。

    从第一层来到第二层,再从第二层回到第一层。从天下无盐税,到“科学收税”,再到天下无盐税。

    反反复复逐渐深入对盐税的各种认识,我现在应该是起点作者里面,研究盐税的第一人,曾经在梦里都是怎么在封建时代收盐税。

    历史之所以有魅力,是在于它的不可更改与发人深省,在于抛去纷繁复杂的花俏迷人眼,最后依旧会回归到它原有的本质。

    揭开美丽的面纱,鲜血淋漓的本质会表露在你面前,这便是历史。

    按照爽文的套路,小方长大后,“应该”正好遭遇大唐天宝财政危机。小方顺势出手,提出“科学收盐税”,部分解决盛唐的财政问题,顺便“强势”上位摄取权力,这应该是“合理”的套路剧情。

    但是很遗憾的告诉各位,如果后续剧情这么写了,这本书就废了。

    不算剧透,只是想告诉各位读者老爷,我这个深度研究盐税的起点作者,反倒是不会让小方在大乱来临前,搞什么“利国利民盐税”。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税收的本质,就是国家从百姓兜里拿钱出来,用在当权者们想用,或者需要用的地方。

    它的用途或有不同,但从百姓兜里拿钱的本质却并无不同。

    第一个谬误:大唐前期对于盐是放任自流的状态。只有“大聪明”一般的穿越者才知道要给盐收税。

    其实不是,唐初盐税不仅不放任自流,甚至管得比安史之乱后还要严格。而又因为不收税,而食盐的开采成本又比较低,所以形成了良性循环。

    因为不收税,所以盐价低;

    又因为盐价低,所以官府在其中无利可图,让盐变成了远离商品属性的生活必需品,盐政基层官员也普遍比较廉洁。

    当差事无利可图的时候,升官就变成了唯一的利益,这其实是很好理解的一件事。

    还因为盐价在社会生活中的成本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所以一定程度上舒缓了社会矛盾。

    国家居然不知道要收盐税,这样的事情,自李渊在位的时候,就没有发生过。不是不想收,而是因为各种原因,选择不收。

    唐代前期的社会安定,无盐税的政策功不可没。穿越者提出要在开元或者天宝年间“科学收税”,并不能证明“卓尔不群”。

    第二个谬误:安史之乱前,大唐完全不收盐税。

    其实不是,自武周时期以来,就在“低水平”运转。盐税不仅在收,而且收的很科学合理,不同性质的盐矿或者盐池,收税的幅度与方式,也都不同。

    大体上分为三种:

    1、实物税:租用盐池盐井进行开采的盐户,开采3石盐,就要交1石给官府。而这1石盐,则是进入常平仓,以供军需或者抑平市场盐价。

    2、力役税:官方开采的盐池盐井,里面的劳工,以劳力抵偿租庸调。

    3、货币税:民营盐井或盐池,一般背后都是大世家大豪强。

    有据可查的信息,是开元十年,就已经在实行这种税收方式,但税率很低。真实情况,收税的时间,一定会提前。

    第三个谬误:大唐朝廷都是蠢猪,居然不知道用榷盐法。

    实际上大唐的政策制定者们不仅不蠢,而且还知道“试运行”与“经济特区”的概念。早就做过榷盐法的政策试验。

    然后他们得到了一個让几乎让自己崩溃的结论:

    经济中心的关中与河北,食盐来源的盐池盐井盐场,绝大部分,都是官营的!榷盐法几乎无法实施!

    具体来说,这几大产地,就是河东盐池,河北长芦(沧州)盐场,以及凉州盐池。

    官方盐池,自己给自己收税,那钱从哪里来呢?

    如果加税,这些钱依旧会间接推高官府采买成本,左手倒右手的经济游戏,在封建时代除了增加行政成本外,没有任何意义。

    安史之乱后,与安史之乱前,大唐经济有什么本质区别呢?

    没错,大唐失去了河北!失去了足以供养几百万人吃盐的长芦盐场,同时凉州还被吐蕃攻克,河东亦是处于战火之中。

    也就是说,刘晏实施“科学榷盐法”的经济前提,是大唐失去北方的三个主要盐产地,大型国营盐场不复存在,不得不从江淮那边大力发展私营盐场。

    很显然,在安史之乱以前,并不存在这个前提。

    第四个谬误:在安史之乱前,用中唐的“科学榷盐法”,可以实现财政大补而不损(或少损)民生。

    这个也只是一厢情愿而已。

    要弄明白盐税的本质,就要把盐和税两者都分析透彻了。盐是税的载体,盐必有“盐税”,但“盐税”不一定需要盐。

    看明白这个问题,剩下的就好理解了。

    中唐之所以可以实行榷盐法,其实是因为大唐经过战乱,原有的户籍体系完全解体。换句话说,大唐账册上只有一千万人实际缴租庸调,而收税却还是按六千万人在收!

    除了那些死于战乱的人以外,大约有不到两千万人只是从账册上消失了,他们变成了隐户。

    说得再明白点,就是朝廷在完全没有办法重建户籍的情况下,利用“人不吃盐会死”的铁律,以盐税来弥补租庸调的损失,让那些隐户们用盐税来交户税地税。

    中唐盐税为什么到后来一年比一年离谱,根本原因就在于,朝廷重建了户籍体系,重建了以两税法为主体的新型税收体系,但却依旧往死里收盐税!

    值得一提的是,河北从唐廷分离的后面150年,一共实行了4个月的榷盐法。然后河北的那些牙兵们一致认为,很不爽,还是自己单独过比较好,于是河北地方又脱离唐廷的经济掌控,抵制榷盐法。

    安史之乱后,河北百姓比其他地方的百姓过得稍微好点,原因是什么,大概也不用说太明白了,懂的都懂。

    回到正题来,如果在安史之乱前,就实行中唐榷盐法,会发生什么?

    泡盐池里洗澡的狗大户们肯定无所谓,但底层百姓怎么办?无数人会被这“不起眼”的盐税压得家破人亡。

    由于盐的开采成本,只有加税后的十分之一,私盐必定泛滥成灾。然后朝廷又不得不组建新的军队(没错,想想盐商黄巢)打击走私,这样一定会极大增加行政成本。

    被盐税压得破产的百姓,会铤而走险贩卖私盐或者加入盐商的行列,收税盐的销量暴跌;为了收税,朝廷又不得不提高税率,逼得更多的人吃私盐,以此恶性循环。

    太阳下面没有新鲜事,宋朝的时候,私盐已经无法禁绝,占百姓用盐三分之二还要多。客观规律,不是一个两个穿越者可以扭转的。

    鸭子死了嘴都是硬的,可还是没法飞到天上去。

    近代长芦盐场,民国政府将其交给英国人打理,这个英国人就提出了一个公式,与刘晏的思想高度重合。

    把政府盐税设为X,市场零售的盐价为Y。那么Y=F(X),所谓盐税,不过就是求F函数而已。

    盐税的魔鬼,全部都在细节里,哪怕只是给散装食盐套上麻袋运输,也能极大减轻食盐损耗,在不损害盐价的前提下提高税收。这个例子都是在盐税历史上被证实过的方法。

    高盐税的危害性,不亚于富人得了糖尿病,这是个很大的话题,由于这些不是本篇内容,所以就不在此多说了。

    更新晚点送到。

    PS:哪位大哥要是穿越回古代当了权贵,记得对百姓好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