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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九章 羊肉泡馍里没羊肉

    “长宁侯请留步!”

    有人高声喊一句,却是醉态可掬的舞阳侯樊离,这货摇摇晃晃的走过来,想要伸手去揽杨川的肩膀,却被不着痕迹的避了开来。

    杨川一贯小心谨慎,除了曹襄、霍去病等寥寥几人,很少将自己的要害脖颈交给别人。

    “舞阳侯,你醉了,先去歇息一晚,明日本侯请你继续吃蒜泥肘花。”杨川笑了笑,转身又要走。

    樊离向前一大步,踉踉跄跄的扑过来,一把抓住杨川的手臂,道:“长宁侯,你想给诸位的惊喜是什么?”

    果然这狗大户里就没有一盏省油的灯。

    休要小瞧这外貌粗犷、脾气暴躁的樊离,还真有点其先祖樊哙的意思,外粗内细,就很是有眼色,光是如此一句话,便等若是两边卖了好。

    果然,那些狗大户们纷纷起身问道:“长宁侯,这惊喜到底是什么啊?”

    “伱再不说出来,我们就……我们就使劲吃你家的羊肉!”

    周围一片哄笑之声。

    杨川将半个身子倚在司马迁身上,回头笑道:“你们这些饕餮兽,光知道占便宜吃我家的饭食,一点好处也不给本侯留着。”

    “好吧,本侯就说了。”

    “这本来呢,本侯想着将朔方郡的荒地再拿出来几十万亩,让大家再行认领一些,既能帮本侯解决朔方郡屯田的种子、牲口、农具等燃眉之急,同时呢,也是诸位贵人为朝廷为皇帝分忧解难嘛……”

    老贼们纷纷露出一丝笑意。

    果然如此。

    杨川刚要说话,却是一阵剧烈咳嗽打断了话头,便只好摆摆手,沙哑着嗓子低声说道:“这样吧,本侯身体抱恙,得回去喝了药歇着去了,有什么事情,你们找张汤、司马迁几人办理即可。”

    言毕,一招手让东方朔‘搀扶’着他,一溜烟似的回了庄子……

    ……

    次日,杨川睡了一个自然醒。

    阳光透过窗纸洒进阁楼,让他半眯着眼适应了好一阵子方才完全醒来,伸手摸一把豹姐肥硕的腰身:“好了豹姐,太阳都晒到肚脐眼了,该起床了。”

    豹姐慵懒的活动一下身子骨,将头顶过来,还想蹭着杨川睡一会儿懒觉,却被杨川一把拨开。

    这家伙最近越来越不像话了。

    杨川坐在绣榻之上,使劲搓几下脸颊,便开始洗漱;如今,杨川家的刷牙工具早已更新换代,从最早的柳枝到现在的猪鬃牙刷,可以说实现了一个质的飞跃;而尤其让那些狗大户们羡慕的,却还是他家里特制的‘牙膏’,是陇西皇甫家的一群小姐姐联合调制出来的,带着一股子淡淡的药香味儿,好闻极了。

    因为牙膏的配方还没有彻底定型,尚处于‘初级研发’阶段,故而,杨川也没有急着生产出来去换钱。

    不过,这种日用品的普及是迟早的事情……

    洗漱完毕,杨川又将豹姐强行拖起来,帮它洗脸刷牙,并仔细剔除其牙缝中的生肉丝儿,这才出门向厨房走去。

    张汤、司马迁、东方朔三人都在,霍光、杨敝两个哈怂系着纯白色的围裙,正忙碌着端茶送水,活脱脱就俩小伙计。

    对于这种平淡的生活,杨川很喜欢。

    他总觉得,这人啊,活在世上最重要的其实还是吃穿用度,其次,才能考虑到齐家治国平天下之类的大事。

    “长宁侯,昨夜租赁出去朔方郡的荒地三百多万亩。”

    “所有人都签署了契约文书。”

    “对了,半夜时分,平阳侯曹襄、冠军侯霍去病领着五百羽林军疾驰而来,带着皇帝圣旨,租赁荒地百万亩……”

    听着张汤、司马迁二人的回报,杨川脸上显出一丝笑意,道:“还行,几十箱垃圾换来三四百万亩荒地的租费,皆大欢喜啊。”

    张汤、司马迁二人齐齐点头:“对,大家都很满意。”

    “满意就对了,就怕他们不满意,以后不跟咱合作呢,”杨川接过霍光递上来的一碗茶喝一口,居中而坐,接着说道:“不过,这种好事隔三差五的出现一次两次就行,不能给他们惯出毛病。”

    “这人呐,最不识惯,你让他们每次到咱庄子上来蹭吃蹭喝一天,都要占一些便宜,慢慢的,他们就会习惯于此,认为这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之事。”

    最近忙于政务和各种杂事,还要装病,故而,对霍光、杨敝几人的学业便有些松懈,趁着羊肉泡馍还没端上来,他干脆就多说了几句。

    “我给你们讲个笑话。”

    “很久很久以前,有两个好朋友,每日吃饭睡觉干活儿都在一起,那关系铁啊,恨不得穿同一条裤子、睡同一个被窝、娶同一个老婆。”

    “后来,随着时间推移,两个人都娶了亲,有了属于他们自己的家庭和生活,可两个人的关系依然如故,除了睡觉不在一起,吃饭干活都在一起。”

    “这两个人的关系铁啊。”

    “有多铁?”

    “我给你们举个例子就明白了。”

    “这其中一个人呢,不爱吃羊肉,故而,每次吃羊肉泡馍时,他都会把自己碗里的羊肉捞几筷子给另外一个人;另外那人呢,慢慢的就习惯了这样的照顾,认为这是理所当然之事。”

    “于是。”

    此时,正好小厨娘端来羊肉泡馍、锅盔、小凉菜、榨菜和蒜瓣,杨川捏起筷子,将自己碗里的羊肉夹起来看一眼,笑道:“于是,终于有一天,这两个人之间出事了。”

    “出什么事了?”

    “原来啊,那个不喜欢吃羊肉的人,自己的老婆孩子喜欢吃羊肉,他不想把自己碗里的羊肉再送给别人,而是想要带回家去,养活自己的老婆孩子。”

    “故而,这一天吃饭时,他告诉另外那个喜欢吃羊肉的,说以后这羊肉他要带回家去让老婆孩子吃;于是,另外那人勃然大怒。”

    “为什么勃然大怒?”

    “那人骂道,你狗日的太不是东西了,竟然拿我的羊肉去养活你的老婆孩子……”

    这是一个在后世很烂俗的故事,可经过杨川这么一讲,登时便有了新意。

    张汤、司马迁、东方朔、霍光、杨敝几人都沉默了。

    有些故事很烂俗,听起来就像是街头巷尾那些妇人们的闲言碎语,乍听之下,俗不可耐,令人喷饭,可你细细品嚼一番后,却又觉得心中惊悚,忍不住暗道一句:‘窝的个草,这不是在说我自己么?’

    杨川开始吃羊肉泡馍。

    后世的长安城里,羊肉泡馍分为好几种吃法,大体来说大约有干巴儿、一口汤、水围城三样。

    其中,干巴儿的做法,要求汤汁完全渗入馍内,吃后碗内无汤无馍无肉;一口汤呢,要求吃后碗内仅剩一口汤;而水围城的吃法呢,往往是馍块在中间,汤汁在周围,汤、汁、馍全要吃光。

    对于这三种吃法,杨川都不喜欢。

    因为他知道,无论是干巴儿、一口汤还是水围城,其实都是由两千年前的‘羊肉羹’演化而成,最早的时候,等若是羊肉羹煮面,直到后来出现了‘死面馍馍’,这种被后世长安人津津乐道的‘羊肉泡馍’算是基本定型,并渐渐成为一个招牌菜。

    好听,但不好吃。

    为什么呢?

    因为,那种死面馍馍本身就不好吃,那玩意儿在热乎的时候,可以卷羊肉、卷小菜,给人的感觉还挺有特色,滋味也不错;可是,没有经过充分发酵的面饼子在冷却后,却是极费牙。

    有人曾经笑说,死面饼子热乎的时候是小鲜肉,看着白白净净、有模有样,吃一口也是满嘴的水汁子,嫩得很;等到冷却下来,便成了滚刀肉,嚼不烂撕不开,就像是狗嚼猪大肠,须得连撕带扯才能弄下来一块。

    至于放置的时间一久,过上这么三天两夜的,好家伙,那玩意简直就跟生铁片子一般,又冷又硬都能当菜刀去剁肉了。

    冷硬的死面饼子,不要说直接放嘴里咀嚼,就算是掰碎了在滚烫的羊肉羹里滚上一盏茶工夫,那玩意儿还是韧劲儿十足,牙口不好的老人孩子,根本就吃不动。

    当然,如果只有这些原因,杨川也犯不着膈应和生气。

    毕竟,羊肉泡馍的馍馍不过是辅助吃食,并非这一道吃食的重点。

    重点是。

    后世长安城的羊肉泡馍,馍馍倒是变着法儿的给你更新换代,就差在上面用梳子、篦子戳出几百朵小黄花儿,可碗里的羊肉就是个点缀,一不小心,可能就塞你牙缝里去了。

    一句话,那玩意儿根本就不能称之为‘羊肉泡馍’,而应该叫‘羊汤泡馍’。

    杨川家的羊肉泡馍,从一开始就不用死面饼子,也不学后世长安人的那几样做法,而是一碗清汤羊肉,撒上蒜苗香菜末,直接就着锅盔吃。

    或者,如果是老人孩子,还可以泡着吃。

    总而言之,杨川始终认为既然这一道吃食被称之为‘羊肉泡馍’,羊肉才是当家菜,你特娘的老是在馍馍上下功夫,那不是本末倒置蒙人的吗?

    老婆饼里没老婆,牛肉面里没牛肉。

    说来说去,不是城里人套路深,而是汉帝国的这种优良传统,从一开始就带着一些狡黠,让你生不起气,但就是挺膈应人……

    “吃过饭,你们也该去一趟长安城了。”

    杨川慢吞吞的吃着饭,随口吩咐:“张汤,司马迁,你二人负责将那些长安贵人们的钱粮收拢起来,分别运往太仓、甘泉、华仓和京师等四处,其中,甘泉仓占一半,以作大军北征时的第二批粮草。”

    “还有,给我二姨传信,将咱家在长安城的玉器店铺里的货品价格提高二成,无论售卖,都要加价。”

    此时,东方朔皱眉问道:“长宁侯,售卖都加价,那可不就成亏本生意了?”

    杨川笑道:“这做生意就像是赌坊里耍钱,你若是每一场都赢钱,三五日七八次倒无所谓,可时间久了,等到人家都反应过来时,谁还跟你玩?

    所以,咱们在朔方郡的荒地买卖上赚了一大笔钱,其他小生意上就得让一些利,不能光占便宜不吃亏。”

    张汤几人差不多听懂了。

    不过有些话杨川没有说出口,那就是,他其实根本就不想在这种事情上浪费时间,之所以让玉器店铺加价,无非是一种平衡手段罢了。

    他一口气吐出去几十箱玉器古玩,势必会造成长安城羊脂玉掉价,一旦掉价二三成以上,那些狗大户们登时便会觉得之前吃了亏,说不定会赶紧将手中玉器抛售掉,然后,自然便是一场血崩。

    想要长久的把玉器生意做下去,不断的做大做强,在必要的时候,就是要吃一些亏。

    人嘛,趋利避害,常情也……

    ……

    元狩元年的初春,就在一派纷乱和忙碌中悄然滑过。

    一年之计在于春。

    杨川家的几千亩庄稼和菜蔬抢种完毕,上林苑的三十万亩屯田的春耕春播也在有序进行,关中之地,到处可见的便是耕牛、驴子、架子车和各种农具,无论是农夫还是军户,乃至那些平日间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狗大户们,也是一门心思的扑在春天的劳作中,在自家小妇人的肚皮上耕耘、播种。

    这一日,杨川吃过早饭后,骑着一匹栗色小母马,带着霍光、杨敝二人来到渭水对岸的太学院,随手处理了一大摊子杂事,便已是日近黄昏。

    春耕春播开始后,太学院等于是半瘫痪状态。

    根据杨川的意思,所有到太学院求学的念书人,在农忙时节必须要上山下乡,与屯田军户同吃同住,体验民生艰难的同时,更要求每一个人对农桑稼穑之事要做到起码的熟悉。

    这些人,在今后的几年内,将会陆续被朝廷录用,成为汉帝国的官吏,若不在一开始就让他们学会耕种田地,等到成了官老爷,谁知道会成一群什么玩意儿。

    故而,太学院上下,对长宁侯杨川的埋怨之声就从未断绝过,几乎每一个念书人都觉得杨川小贼不是人……

    “这不是长宁侯么?”

    杨川几人刚走下阁楼,迎面遇见一人,却是好久不见的董仲舒,老贼哈哈大笑:“你这太学院祭酒当得太不称职,这一年到头也来不了三五次啊。”

    杨川拱手笑道:“有董公坐镇,一座小小的太学院还能闹出什么幺蛾子?”

    董仲舒笑了几声,旋即却长叹一口气,道:“不过长宁侯,老夫自从去了一趟朔方郡,突然觉得这长安城好生无趣,除了读书就是吃吃喝喝、拉拉扯扯、玩玩乐乐,整个人都觉得要发霉了。

    故而,老夫有个不情之请……”

    杨川摆摆手:“既然是不情之请,就不要请了。”

    董仲舒对杨川的粗鄙无所谓,自顾自的继续说道:“下个月初,你去陇西郡那边屯田打仗时,能不能带上老夫?”

    杨川一呆,忍不住问道:“董公,你刚才说、本侯要去陇西郡?”

    董仲舒一愣:“怎的,长宁侯还不知道?皇帝旨意都下来了,冠军侯霍去病统领三千羽林军屯兵陇西郡,平阳侯曹襄为军司马,长宁侯杨川为陇西郡太守,负责为羽林军筹备粮秣兵械。”

    这一下,就连杨川都不淡定了。

    自己是大农令,怎的一转眼又成陇西郡太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