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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回

    永康十六年五月二十一日,天高云淡。

    宋仁以为自己算是起来早的了,可当他走出屋外,就听见秦老正在和于光争辩着什么。

    “混账,你已经有了宋小友的一幅墨宝,这张让给老夫又能如何!”

    “秦师,那幅字已经送去了宫中,这幅也是如此,不是学生跟你抢,而是得呈送给陛下啊。”

    “老夫不管,自己抄录一份送过去,这幅墨宝老夫要定了!”

    “秦师,你要这么说的话,学生可就用抢的了。”

    “尔敢!老夫打死你!”

    “......”

    “咳!”

    宋仁轻咳了一声,装作什么都没听见的样子,笑着和两位活宝打招呼,“早上好啊,秦老,于大人。”

    争的面红耳赤的两人看到宋仁出现,立马都不做声了,但宋仁在宴席上写下诗词的那张纸,还牢牢被他们拉在手中,各持一角,谁也没有要松手的迹象。

    于光故作淡定,冲着宋仁点了点头。

    秦正源冷哼一声,看向宋仁时,也露出了慈善的笑容。

    趁着秦老分神之际,于光立马伸手一拉,将纸张抽了出来。

    秦老顿时大怒,“竖子!气煞老夫也,快还来!”

    于光笑嘻嘻的跑开了,跑的时候还不忘冲着宋仁挤眉弄眼的。

    宋仁翻了个白眼,觉得老于同志也忒不正经了,懒得去管这两人,自顾自的洗漱去了。

    书院并没有安排下人伺候,秦老简朴惯了,平常就待在这里看书,在田地里种些瓜果蔬菜打发无聊时间。

    没有下人,早食自然也没人准备,宋仁是一个在吃方面不会亏待自己的人,于是自己跑去田里,摘了一些长成的蔬菜。

    然后也不管还在争论的那两个人,跑去厨房做吃的去了。

    等到饭菜的香味飘到大厅中,秦老和于光才回过神来,两人对视一眼,彼此都很惊讶。

    正所谓君子远庖厨,要知道男子下厨要被说道一辈子的,更别说是读书人。

    君子远庖厨这句话的意思是厨子会杀生,鸡鸭鹅鱼之类的,让君子不要造杀孽,要仁慈,并不是君子不进厨房,不耻庖厨的之意。

    但很多读书人只会死读书,只看表面不知其意,更准确的说,他们不是不知道,而是他们觉得自己读了圣贤书,就可以轻视一切,秉持着自己所谓的“文人风骨”。

    秦老和于光像是动物园看国宝的游客一样,站在厨房门边,当宋仁颠勺时,于光还不忘叫声好。

    宋仁恨不得将锅直接砸在于光的脸上,老子一大早做吃的给你们,合着当我是卖艺的?

    他没好气的转过身道:“别光愣着了,有点眼力见儿行不行,干活啊,把菜端出去,盛粥,不干活没饭吃。”

    门外的两人悻悻一笑,相互推搡着跑进了厨房,端菜的端菜,盛粥的盛粥。

    一位当朝大儒,一位巡按御史,此刻倒成了打杂的,谁也没有在乎自己那高贵的身份。

    菜齐了,三个人围在桌子前吃饭,于光是品尝过宋仁的手艺,可吃了第一口后,仍然是赞不绝口。

    氛围,很好,像是真的一家三口一样,有说有笑的,没有什么食不语,也没有阿瑟请坐这些破规矩。

    聊着聊着,就聊到了秦正源的身份,经过于光的介绍,宋仁这才知道身旁这位有着酒糟鼻的小老头有多么的吊。

    当今天子朱聿,发动“平乱之役”,抢了他侄子惠文帝的皇位。

    剧本,倒是和另一个大明朝的“靖难之役”有些相似,不过不同的地方在于,朱聿反,是因为惠文帝的暴政,弄得民不聊生。

    可就算如此,也是得位不正,皇权都需要一个顺应天道之理,所以朱聿急需一位有名望的人来帮自己正名。

    首先,这个人得是个读书人,只有读书人,能成为专家,不是,能去满口胡...不是,反正就是得要读书人。

    尽管朱聿不喜文人,但治国需要儒学,儒学又离不开文人。

    其次,这个人还要在文人里面是拔尖的,得是天下读书人的榜样。

    而秦正源,就是当时的翰林大学士,门生故吏遍布天下,又是“连中三元”这种传说级人物。

    以秦老在士大夫阶层和读书人中的影响力,有了他的正名,朱聿才能从乱臣贼子,篡位者的身份摆脱出来。

    可结果就是,秦老跑了,跑去种田去了,让天子怎么也找不到他。

    不过小老头还是聪明的,尽管他没有去帮朱聿正名,以此去享受荣华富贵,却亲笔写了封信,向天子推荐了自己两个学生。

    一位是首徒杨子济,如今当朝阁老,正五品大学士,另一位就是于光,成为了都察院监察御史,正七品官职。

    两位学生,都身居高位,可见秦正源的能力。

    宋仁佩服秦正源的点不单单是他恪守臣子本分,尽管之前的上司被人弄垮台了,但他没有选择跟随新的上司,享受高薪待遇,而是直接撂摊子,老子不干啦,种田去啦。

    要知道,如果当时秦老为新皇帝正名,现在不说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最起码也是在朝堂上跺个脚都能震三震的存在。

    但他没有,他选择坚守自己的本心,选择了忠诚。

    也是在永康帝执政一年后,种田种的皮肤都黑了的秦老发现这位皇帝好像还不错,才让自己两个学生入朝为官。

    另外最主要的一点,也是宋仁最佩服的一个地方,就是这小老头是连中三元的存在。

    对此,宋仁起身朝着秦老行了个礼,他之前还以为这老头和黄有道是一伙的,言语上有些不尊敬。

    秦正源不以为意的笑了笑,“宋小友制出的散茶,虽不似团茶那般煮起来步骤分明,少了些许雅兴,却让更多的百姓接纳,本就是饮物,读书人却视茶为礼,彰显自己多么与众不同,只有你改变了这件事,让茶叶回归淳朴,此乃大善,并且,你做得菜味道很不错!”

    宋仁谦虚的说道:“误打误撞罢了,若是秦老喜欢,此后每月都让茶庄给您免费提供特品茶叶数斤,秦老你先别拒绝,这是晚辈的一点心意。”

    “老夫心领了,不过无功不受禄,老夫可不缺钱。”

    “这不是钱的事,晚辈这不是想要酿酒嘛,想用这茶,向秦老讨几个字。”

    “哦?”

    秦正源轻捋长须,“可是像伯升那般,写几个小篆,让你拓印在瓶子上?”

    “正是如此,等酒酿好后,酒庄也会每月免费向您提供烈酒数斤,作为酬劳,反正以后都按时给您送来,至于您收不收,怎么处理,那就是您的事了。”

    秦正源看着面前青年一脸诚恳的样子,笑着摇了摇头,算是收下了。

    人情世故纯熟,脑子里的点子也奇妙,又才华横溢,饭做的还好吃,更主要长的还仪表堂堂。

    秦老怎么也无法将此刻的宋仁和坊间传闻里那位颠倒黑白,四处给人当狗腿子的状师“宋不仁”重合起来,如果非要找个原因,可能真的就是像于光说的那样,为了百姓,为了公道,忍辱负重等一个机会,等一个能让公道存在公堂上的机会。

    虽说这样有些城府,让人忌惮,可初衷,是为了黎民百姓,是值得敬重的。

    一旁的于光笑得很开心,因为宋仁当初也是用同样的话,让自己写上那几个字。

    “宋贤弟,这酒虽然没有我的题字,但见者有份,愚兄,也好酒啊。”

    “那不行,我那是孝敬秦老的,你想要的话,我最多给你打个十折。”

    “...”

    回江都县的马车,停在了书院门口,秦老有些不舍的拉着宋仁的手,语气有些恳切,“若闲暇之时,可以来看看老夫,老夫对你的著书很是期待。”

    秦老的样子,让宋仁不禁回想起自己每次离家回学校时,母亲依依不舍的表情。

    人老了,总是孤独的,想孩子陪伴,又怕耽误孩子。

    宋仁行了一礼道:“晚辈一定会再回来给秦老做饭吃。”

    秦老笑的很开心,眼里带有些许泪光,“好好好,好孩子,好孩子,好好做官,做个好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