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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有新衣服的季苗苗

    夜里,季家三房屋里。

    叶秋云正给女儿喂奶,就见丈夫神秘兮兮的走到自己身后,从怀里拿出一只木簪。

    这只木簪雕刻的是花朵,看着格外精细。

    “你拿今天卖枣的钱买的?”

    叶秋云喜爱的接过木簪,用手摸了摸。

    “对啊,喜不喜欢?”季梁清还是很会哄媳妇开心的,主动把簪子给叶秋云插在头发上。

    季苗苗盯着她娘头发上的木簪,簪子雕刻的十分精美,配着叶秋云秀美的脸庞,显得很是清丽。

    “喜欢,可是现在咱家用钱的地方多着呢,下次就别买了。”叶秋云欣喜的摸了摸自己头上的木簪,叮嘱道。

    “知道。”季梁清摸着女儿的小脚丫:“咱现在最重要的,肯定是攒银子,等娘把公中的银子分好,咱家就能存些银钱下来了。”

    婆母还在的人家,一般管钱的都是婆母。不过她也不会管所有的钱,一般管着的都是公中银子,剩下的部分就会均等分给家里。

    季老太不是吝啬人,也不是爱磋磨媳妇的,所以季梁清才把所有钱都交给季老太。

    因为她迟早会给这些儿子媳妇。

    叶秋云见丈夫心中有数,这才开心,摸着木簪实在是喜欢,这天夜里都拿在手上看。

    季梁清见媳妇一直看,不由得笑了:“咋了,这么喜欢啊?以后有钱了给你买个金的!”

    叶秋云就瞪了他一眼,“一天就知道口花花!你能给我买个银的都不错了,还说金的!”

    她出嫁的时候,她娘给陪嫁了一个金耳环,才让她的嫁妆在众妯娌之中占了头份。

    可惜在逃荒到来之前,为了给家里多换些米面,这耳环已经当掉了。

    现在一家子能够吃饱喝暖就很不错了,还想什么其他有的没的?

    季梁清本就是随口一说,但见叶秋云不信,就据理力争起来:

    “你可别不信,我今天可在临安县城里发现了一个大商机!那里的酒肆只有一家,卖的酒又贵又难喝!”

    季梁清压低声音道,“若是咱能酿酒去卖,准能大赚一笔。”

    叶秋云白他一眼,“你会酿酒么你!”

    季梁清笑道,“你咋知道你相公不会?”

    叶秋云脸当即红了,季梁清笑着挤上炕,紧紧挨着媳妇闺女。

    两夫妻可能就是随口一说,接下来就谈论其他事情来了。

    但是季苗苗却突然想起来,自己空间里面似乎有着如何酿酒的书籍。

    就是不知道这现代版本的书籍有没有什么用!

    只是现在家里的人没有识字的,拿出来也没用,还是等自己大点再说吧!

    哎,突然感觉自己任务也挺重的,好多事情都要等大点儿了才可以做!

    ——

    有了季家三兄弟带回来的八两巨款,季家一家子第二天就又去了山里。

    一家子齐心协力,摘了不少枣子。

    季老太回来后,风风火火的找布将昨天带回来的银子裹起来,商量着要给季苗苗买布做衣裳。

    张大壮家里的菜暂时还不需要去卖,加上昨天季家兄弟已经和守城的官兵打好了关系,就没有再去打搅张家人。

    兄弟三个并着季老太都进了城里。

    有了昨天的那筐子野枣,今天他们进来的相当顺利。毕竟那官兵得了好处,也拿人手短。

    来的太早,布庄还没开门,季老太只得帮儿子们卖了一会儿野枣,见天色亮些了,才直奔布庄而去。

    布庄的伙计本来兴致缺缺,见来了顾客,立马精神起来。

    季老太不是个小气的老太太,更何况自家孙女可是上天下来的小仙女呢,怎么能委屈了小仙女,一来就挑着好的布买。

    要说这布也是真的贵,不过买了一匹,就花出去了三两银子。

    不过这一匹布,可以做好几件衣裳。

    做小娃娃的就更多了。

    今天季家卖的银子也有7两,除开季老太的花销,他们在卖枣这边赚的银子,已经有12两了。

    只不过这也算是最大头的进账了一,毕竟现在是饥荒时候,需求野栆的人家还是挺少,大多数人家都更愿意把银钱留着买粮食。

    就比如第一次来的时候,他们不过一上午就把这些枣子全部给卖掉,今天却花了足足大半天。

    而且野枣林的枣子也差不多摘完了。

    这天回去的时候,季老太一边盘算着自己今天买的布,一边对三个儿子道:

    “我看这野枣也卖不了什么时候,本来就摘的差不多了,现在卖的也不好,卖这么多银子赚了,也算是不亏。”

    “这天天来卖枣,也终究不是个长久的计划,你们兄弟几个明天干脆就不要去摘了,先把咱们家门口的地犁了再说,这种粮食才是正经。”

    季家三个兄弟都挺赞同的。

    毕竟他们生下来就被告知要种地,骨子里根深蒂固的就是农民的命根子就是地,听自己老娘这么一说,也觉得有道理。

    回到家里,季老太首先就把买的布拿到了叶秋云的房里,看见叶秋云正抱着孩子喂奶呢,脸上瞬间就露出了笑容。

    “苗丫头,这是奶今天去县城里给你买的布,看看喜不喜欢。”

    因为是给家里的小孙女挑的,纪老太挑的颜色是粉色,这颜色看起来就比他们穿的衣服鲜艳许多。

    叶秋云接过布,皱眉道:

    “娘,苗丫头人这么小,买少点也是值当的,怎么买了这么多?”

    她也是心疼家里的钱,家里本身就没有什么银子,好容易才卖枣有了些钱。

    若是很快就把这些钱给霍霍了,以后还怎么维持?

    季老太也是知道自己三儿媳妇关心家里,摆手道:

    “苗丫头给她多做两件,我的孙女为家里做了这么多事儿,怎么就不值当多穿几件衣服了?你这个当娘的也不要太吝啬了。”

    “家里的银钱也莫要太过操心,老婆子心里有数,你就只管把咱苗丫头带好了,就是家里的大功臣!”

    季苗苗看着一匹布,手也是扑腾扑腾的。

    没有哪个女孩子不喜欢新衣服,到了条件有限的古代,便只能自己做衣服了。

    但是新衣服也让她开心,她现在穿的襁褓还是灰扑扑的呢,看见粉粉的颜色就无法招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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