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闪闪出了服装店,王旭看了看手表,现在是下午五点多。
两个小时后来拿东西,也就是晚上七点左右,拿完衣服之后,还能赶上回霍格沃茨吃晚餐。
“主人,你对闪闪太好了,闪闪一定会加倍干活的。”走出商店外,闪闪双手抱在胸前,感动的都要哭了。
从小到大,从没有人对她这么好过,这两身价值上千加隆的衣服,在小精灵世界也是不可想象的。
小精灵是一个群体的统称,它们彼此之间也有对比。
闪闪可以发誓,她绝对是最幸运的那一个,因为最喜欢炫耀的蔡丽阿姨,这辈子最隐隐为荣的荣誉,也只是主人送了它一个不要的胸针。
而她,将得到那么贵,那么豪华的衣服。
那可是附魔过的法袍,就连那些纯血家族的族长,平日里也舍不得穿法袍出门,只作为聚会才穿的礼服。
“行了,擦干你的眼泪吧,我不需要你奉承我,只希望有一天你打算背叛时,能想到今日的泪光。”王旭扫了她一眼,未雨绸缪的率先说道。
闪闪一听这话,赶紧发誓说自己会永远忠诚,企图表明自己的心意。
王旭对此只是笑了笑,疾风知劲草,板荡识忠奸,空口白话是不能做数的。
现在闪闪可能很忠诚,但是无法说明日后如何。
赵匡胤在禁宫给老柴家当侍卫的时候,肯定没想过自己会发动陈桥兵变,更没想过自己会坐上龙椅。
人都是在变的,王旭只能保证自己有恩又威,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那就没办法了,总不能因噎废食吧。
带着有些惶恐的闪闪,王旭没有回霍格沃茨,而是去了三把扫帚酒吧。
他听说斯拉格霍恩教授,没事的时候就喜欢来这里,正好可以找他问问幸运水的事。
铃铃铃...
推开大门,带起一阵清脆的铜铃声。
王旭往里面看了看,三把扫帚酒吧规模不大,生意却非常火爆。
一些居住在霍格莫德村的巫师,没事的时候就喜欢过来喝两杯,而且一些三年级以上的学生,也可以在不上课的时候出来逛逛,转累了喝一杯黄油啤酒,就是这些人最大的享受。
“我有个老伙计,住在克拉克比雪山上,他有一个魔法雪橇,由两头驯鹿拉着。每到圣诞节的时候,他就喜欢把自己装扮成圣诞老人,去给山下的孩子们送礼物,还会表演些魔法把戏,孩子们可喜欢他了。”
往酒吧内看了看,王旭很快找到了坐在吧台前,正与人谈笑风生的斯拉格霍恩。
“斯拉格霍恩教授,没想到你也在这里啊!”王旭脸上带着笑容,好似意外相遇一样,主动走了上去。
斯拉格霍恩回头一看,发现来人是王旭之后,热情的举起酒杯,道:“王教授,要来喝一杯吗?今天我请客,黄油啤酒随便喝!”
“那真是太好了。”王旭拉开椅子坐在斯拉格霍恩身边,对着酒保要了杯黄油啤酒。
黄油啤酒虽然带着啤酒二字,但是它并不是啤酒,也不含酒精,而是一种奶油味汽水。
当然了,你喜欢喝带酒味的黄油啤酒,可是适当的加一些威士忌,只是通常情况下点的黄油啤酒,不会给你加这些东西,所以在哈利波特中,哈利与罗恩他们才能喝。
要不然,在国外尤其是英国,未成年人是禁止饮酒的,哈利显然不够十八岁,为了公众形象也不可能在电影中给他喝酒,这是教唆未成年人犯罪。
“先生,你的黄油啤酒。”
酒保很快将黄油啤酒送了过来,王旭端起来喝了一口,味道很独特,但是口感很好,还带了点柠檬味。
一口气喝了半杯,王旭放下酒杯,擦了擦嘴角的奶油沫,小声道:“斯拉格霍恩教授,我听说你是魔药学的大师级人物,尤其擅长制作幸运水。我冒昧的问一句,我能不能在你这买几瓶幸运水,数量不需要太多,有三五瓶就行,我想拿回去试验一下,看看幸运水到底有多幸运。”
“这个...”
斯拉格霍恩一脸难色,解释道:“我手上是有一些幸运水,但是我与一家魔药商店有合同,我制作的幸运水只能供应给商店,不得以盈利的性质出售给别人。如果你只要一瓶,我还可以作为朋友之间的礼物送给你,但是你要的太多了,我没有办法帮到你。”
“那是什么商店,我可以去商店买,价格不是问题。”王旭并不在意,只要有地方买到就行。
斯拉格霍恩苦笑了两下,压低自己的声音,小声道:“翻倒巷,爱德华魔药商店。”
“翻倒巷?”王旭有些意外,难怪斯拉格霍恩说话时要压低声音,因为翻倒巷与对角巷不同,那里可是黑巫师盘踞的地方。
如今伏地魔卷土重来,巫师界陷入了大萧条,在这种黑色恐慌下,位于对角巷的正规商店,十有八九关门大吉了。
与之相对,黑巫师盘踞的翻倒巷则生意兴隆,他们这些人大多是支持伏地魔的黑巫师,伏地魔越是声势浩大,他们也就跳的越欢。
“之前与我合作的商店,店主人全家都跑路去了比利时,我只能重新找合作伙伴。”斯拉格霍恩举起酒杯喝了一口,为自己辩解道:“我也不是想要为黑巫师服务,可是我有一大家子人要养活,人生总有点无奈的事,不是吗?”
“我非常理解你的苦衷,为人生干杯!”王旭端起杯子与斯拉格霍恩碰了一下,将黄油啤酒放到嘴边一饮而尽。
接下来的谈话就痛快的多了,王旭向斯拉格霍恩询问了一些关于魔药的问题,斯拉格霍恩的回答,纠正了他的一些错误。
王旭之前认为,不是巫师也能炼制魔药,因为很多魔药本身就有魔力,它们组合在一起之后,有类似于化学反应的效果。
但是斯拉格霍恩却告诉他,这个想法只适用于低级魔药,而在高级魔药中,很多魔药的炼制过程,都需要使用到魔杖,没有魔杖是万万不行的,而且非常危险。
时间在谈话中溜走,很快过去了两个小时。
王旭看了看手表,放下杯子站了起来,开口道:“斯拉格霍恩教授,与你的交谈很愉快,不过我在服装店订了衣服,已经到该去拿的时候了。”
“你随意吧,我每天都来这里喝一杯,想要找我不是在教室就是在这里。”斯拉格霍恩喝的不少了,他可不是只喝黄油啤酒,喝到现在已经有了醉意。
王旭叫上闪闪离开了三把扫帚酒吧,直奔风雅巫师服装专卖店而去。
到了专卖店时,为闪闪定做的衣服已经准备好了,一算账,两件衣服外加两双鞋子,一共是3600加隆。
王旭拿出在古灵阁用黄金兑换的金加隆,痛快的付了账单,引得胖夫人连连询问他,要不要为自己也订做两身巫师袍。
对此,王旭笑着拒绝了,他身上的服装来自黑超特警世界,本身采用纳米结构,穿在身上足以抵挡中小口径的步枪。
除非胖夫人的附魔技术,能将盔甲护身咒附魔在衣服上,不然所谓的巫师袍除了自带洁净功能有点用以外,其他功能对王旭来说可有可无。
而众所周知的是,越强大的魔法,附魔的难度也就越高。
除了传承的上古巫器,他还没听说过哪位当代的附魔大师,能为物品加持防御魔咒。
“闪闪,你能带人使用幻影移形吗?”
看着换上了新衣服,跟在自己身后的闪闪,王旭突然不想回霍格沃茨了。
闪闪接受了衣服,就代表接受了王旭这个主人,连连点头道:“我可以做到。”
听到这样的回答,王旭抬头看了眼即将黑下去的天色,低语道:“带我去翻倒巷。”
“遵命,我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