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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返家路上

    如果不是突然有了穿梭两个世界的能力,李牧也不会意识到自家祖传的兽皮册子这么重要。

    没想到在现代社会被父亲李海川斥责为胡言乱语的练气功法,放在大殷朝的世界里,却是一门极其了不起的神功秘籍。

    李牧的体能之所以能在大殷朝提升这么快,与家传武功有极大的关系。

    他也修炼过别的气功和传统武术,但是通过他在大殷朝世界的试验,发现无论是从提升个人实力上,还是威能上,别家的练气术都比李牧家传的武功差了太多。

    这让李牧对自家的家传功法产生了极大的好奇心,因此返回现代社会之后,第一个念头,就是会老家翻阅一下当初的兽皮册子,重新看一下上面写的东西。

    除此之外,在他眼中,别的事情都是小事情,不值一提。

    就像是早上在公园里为胡宗飞解围这件事,他既然遇到了,心情也挺好,于是也就顺手拉了胡宗飞一把。

    对于这件事会否有后续的影响,已经完全不在他考虑之内。

    在这个世界上,以他如今的实力,已经没有几个单独的个体能对他造成威胁了。

    就算是有人故意针对他,最多也就是影响到他的工作而已,可现在李牧都已经没有工作了,想要找他麻烦的人,估计也没多少可以下手的地方。

    况且现在的李牧也算是有钱人了,只是破坏了一场直播而已,就算是有什么纠纷,也只是花钱多少的问题。

    从公园返回家中,李牧简单做了几份三明治,多放鸡蛋和蔬菜,淋了番茄酱、芝士酱之后,又倒了几杯牛奶,这才减缓了腹内饥饿的感觉。

    随着他一身修为狂飙猛进,他的饭量如今也是每日俱增,普通的饭菜很难满足他的消耗。

    吃完早饭,李牧打开手机,将水电气费在网上全都缴了上千块之后,才开始考虑回家事宜。

    他在文城打拼了这几年,虽然没有挣多少钱,但毕竟还是挣了一点。

    于是贷款买了套房子。

    当时买的早,心气也高,想着一步到位,家里也给他赞助了一部分,因此买了一个大房子。

    这所房子足足两百来平,买的时候,文城房价均价四千五,他买的好一点,属于准学区房,所以就贵了一点,价格是六千五,在当时属于比较高档的小区了。

    刚交了房,文城的房价便开始了飙升。

    到了现在小区门口通了地铁,如今的房价已经涨到了三万五。

    许多与李牧一同毕业的同学,就因为上车晚了几年,有的不得已买了高价房,有的至今还在租房住。

    就因为一所房子,搞的大家竟然成了两个阶层,这恐怕是很多同学上学时都没有想到的事情。

    他们的能力不比李牧差,情商不比李牧低,可就因为买房时犹豫了一下,或者观望了几年,搞的竟然买不起房子了,连老婆都难找。

    相对这些同学而言,李牧还算是比较幸运的一批人。

    将房间打扫了一遍,顺便收拾了一下东西,将笔记本、银行卡、换洗衣服,全都塞进了储物葫芦里,李牧坐在沙发上发了会呆,这才取出手机,拨通了母亲袁青花的电话:“喂,妈,我准备今天回家。”

    袁青花又惊又喜:“耶?你怎么现在想着回家了?不上班了?”

    “对,不上班了!”

    “臭小子,是不是又惹事了?跟公司的人打起来了?”

    “这次真没有!”

    “肯定有!”

    李牧一脸无奈:“妈,你还真了解我!”

    他刚毕业时,脾气比现在还差,眼里揉不进沙子,经常与公司的领导闹矛盾。

    不过好在业务能力极强,搞图纸设计,甚至对现场施工都十分精通,还考了一级建造师证,因此在公司里地位不低,公司如无必要,还真舍不得赶走他。

    知道他脾气不好,公司领导也只得捏着鼻子认了,毕竟一个脾气不好但能力超强的员工,远胜一百个脾气好,没有能力的废物。

    后来李牧脾气稍微好了点,换了家公司,但依旧会与某些上级领导发生矛盾,有时候他辞职,有时候领导辞职,反正总得有一个人离开公司才行,否则这工作便没法往下干。

    袁青花对自家儿子的狗脾气十分了解,因此在听到李牧要回老家的消息后,第一时间就猜到了李牧肯定是与公司的人闹矛盾了。

    不过儿子能回家看看,袁青花还是挺高兴的:“行啊,你那工作要是干着不顺心,回家歇几天也好!”

    李牧家在陶城开着一个不大不小的诊所,家传的正骨手法和跌打膏药,在整个河东省都十分有名气,光是卖膏药就足够养活一家人,也算得上家境殷实。

    如果李牧真的在外面待不下去了,回家继承家里的小诊所,也算是一个退路,起码有一技傍身,吃喝不愁。

    所以对李牧工作辞职的事情,袁青花虽然关心,但也不十分在意,干工作嘛,干的舒心的工作,才是好工作!

    儿子不喜欢的话,那就辞掉好了!

    在跟母亲通完话后,李牧这才锁好房门,乘坐电梯到了地下停车场。

    找到自己开了三年多的东风suv,驱车出了小区,赶往老家陶城。

    刚出文城,便看到前方大路上响起了警笛声,只见几辆警车正鸣笛追赶一辆保险杠已经崩飞了的飞马汽车,那飞马在大夏朝号称是少女杀手,价格从九十万到六百万不等,属于有钱人才能有的座驾。

    此时这有钱人的专属座驾,正慌不择路的逆向行驶,气势汹汹的向李牧撞来。

    “卧槽!”

    李牧吓了一跳,赶紧打方向盘,为这飞马汽车让出了道路。

    呜!

    李牧这里刚将车子开到道路一侧,这飞马汽车便风驰电掣般从旁边冲了过去,速度之快,简直要留下残影。

    “卧槽,果然不愧为飞马!”

    李牧从侧窗看向那迅速远去的飞马车,啧啧赞叹:“这要是安上两个翅膀,岂不是真的能飞起来?”

    片刻后,几辆警车从李牧旁边经过,一名女警对李牧喊道:“诶,你好歹挡一下啊!”

    李牧一愣,也喊道:“拉倒吧,我怎么挡?拿命挡吗?”

    那女警哼了一声,呼啸而去。

    就刚才那飞马的速度,谁挡灭谁。

    无论撞在什么地方,都会被撞成一团火球,虽然李牧有把握将飞马挡住而自己不受伤害,但这何苦呢,还是当一个普通公民好。

    在几个警车相继开过之后,李牧摇了摇头,继续开车前行。

    从文城到陶城,相距五百多里地,速度快的话,两个多小时也就到了,李牧开车速度一向偏快,只是一个来小时,便已经走了大半路程。

    从文城到陶城,一半山路,一半坦途,李牧此时正行走在一处靠着山崖的弯路上,即便是以他的反应能力,也还是将速度降了下来。

    他倒是不怕出车祸掉下山崖,而是不想出什么事情,惹出麻烦来。

    正在高速听着歌曲嚼着口香糖时,忽然心中生出一股危险的感觉来,这种感觉出现的突兀至极,但却令李牧浑身寒毛直竖,下意识的踩了刹车。

    下一刻,前方一段山体忽然震动了一下,随后一块块石头外加泥土树木,从山体上轰隆隆的滚了下来,砸断了前方的山路,向悬崖下倾泻了过去。

    “来的时候还好好的,现在回不去了!”

    李牧嚼着口香糖,极为迅速的将车子在极为狭窄的山路上掉了个头,向后跑去。

    后面警车声竟然再次响起,之前那辆被警车追逐的飞马轿车竟再次迎面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