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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银铃

    一盘热腾腾的番茄炒鸡蛋端了上来,虽说是开在荒野之外的小店,宰人一点也无妨,但这家店十分良心,鸡蛋的数量丝毫不见得少,甚至有隐隐超过番茄的架势。安晴一路奔跑追赶已经累得半死,现在看见这么一盘很值得下口的炒鸡蛋,心情一下子就雀跃了起来。

    没想到赵无安一筷子夹过来,放进了嘴里,吧砸吧砸,吃得很欢快的样子。

    安晴气不打一处来:“你不是吃素的吗?”

    赵无安斜眼看了看她,还没来得及回答,就猛然呕了一声,把之前吃掉的炒鸡蛋给吐了出来。安晴拿着筷子一愣,吃也不是,不吃也不是。看这盘炒鸡蛋的样子,总不会难吃成这样吧?还是说赵居士简衣素食惯了,忽然吃到这种人间珍馐,一时间无法适应?

    只见吃炒鸡蛋都会吃吐的赵无安拿茶水漱了漱口,脸色有些不太正常,淡淡吩咐道:“别吃了,有毒。”

    “哈?”

    安晴和安广茂都被他这突如其来的一句话给吓到了。

    赵无安又喝了整整一杯茶下去,才语气严肃丝条慢理地道:“从现在起,不要吃、喝任何食物,自己带的除外。直到你跟我分别,回到清笛乡为止。其实最好还是现在就分开,不过夜间行路太过危险,反而更容易出事。所以,晚饭先别吃了,睡一晚,明早走。”

    安广茂忧心忡忡:“赵居士?”

    赵无安摇摇头,伸出手,故意把安晴前头那盘炒鸡蛋给一抖,大半盘子菜就这么掉出了盘外。

    赵无安唤来一个小厮,清理掉桌面,然后亲自给安晴倒了一杯水:“这水应该没什么毛病,我喝过了。”

    安晴胆战心惊地喝着水,有了先前赵无安那话,她现在觉得四周全是奇怪的目光,最终还是按捺不住心中的好奇,凑近赵无安悄悄问:“怎么回事?”

    赵无安夹起一根白萝卜,道:“九年前,我从大宋南部边境北上至久达寺,走了不到三百里,这三百里上,所有跟我说过话的女子,全都被人毒杀了。”

    他抬起眼睛,眼眸中竟是罕见的愤怒与不甘:“一共二十九人,全无例外。”

    安晴听得害怕极了,但还是追问道:“为什么?”

    赵无安似乎不想再答,埋头吃饭。安晴和父亲对视一眼,也是觉得十分无奈,赵居士身上毕竟有太多秘密,他不想说,光是凭他俩,也问不出个所以然来。

    眼看一顿饭就要结束。

    一位头戴斗笠的客人结完了账,离开饭桌,走向门口的时候,刻意绕了些路。也许是因为前面一张桌子上小孩子太吵,他从后头走了过去。沿途经过的便是赵无安三人的桌子。

    斗笠之下,看不清他的面容,他只是悄悄地抬起手臂,像是要擦擦额头滚落的汗珠一样,把手举了起来。空空荡荡的袖子,忽然无风自动。

    一切都只在刹那之间。

    赵无安眼疾手快掷出筷子,笔直飞向斗笠客的袖口,犹如掌心生疾电。

    几乎同时,斗笠客那原本空无一物的袖子里头,钻出一只巴掌大小的蝎子,黑壳白眼,尾后的刺尖一点猩红。

    一对筷子笔直刺中刚刚钻出袖口的蝎子,竟然破开蝎子坚硬的外壳,犹如两把利剑,直直刺入皮肉。

    赵无安与斗笠客对视,赵无安笑道:“胆子越来越大了。”

    斗笠客猛然前扑,赵无安抬脚就把他踹了回去。这一脚力气太大,赵无安自己也险些跌下椅子,斗笠客后退了几步,稳住身形,再度抬起袖子。

    赵无安皱眉。这种水平的刺客,袖中杀人蛊不可能超过一只,他方才已经击杀了那只蝎子,怎么可能还有后招?

    袖口正对着安晴。安晴还没反应过来这是怎么回事,呆呆咬着筷子。

    这时一阵无名风来,卷起斗笠客的袖子,露出了两只手腕上各八支袖箭。

    十六点寒光铺天盖地而来,赵无安心中暗道一声糟糕,来不及。

    难道又要眼看着这种血腥之事在自己眼前发生?难道今夜过后,因为自己而被害的女子数量,就要上升到三十?

    赵无安捏紧拳头,却明白他做什么都已无济于事。

    忽然一个身影翻过桌子,冲上前去。如猛虎下山,如盘古开天。

    安广茂是在战场上真刀真枪拼杀了十几年的将士。

    军伍行阵,最忌讳士卒之间实力不齐。军旅的强弱倒在其次,若有能一骑当千的不世出猛将,将一只弱旅运用得百战百胜也并非难事。只是若同一阵列的四五名军士彼此膂力有差,这厢拦得住那厢却被铁骑踏破,一行人还是一个逃不掉,都得变成契丹蛮子刀下亡魂。

    安广茂当年是近卫。

    五军之中,近卫向来由膂力惊人的猛士担当,而且能够获得军中最为优渥的待遇。其代价就是,每一次军队败退,近卫军必然血战至全军撤退之后再退。当年战场上的袍泽,十有九亡。

    安广茂不过是个活下来的亡灵,那一部分记忆永远追随着死去的弟兄们被封印,而这幅留在人间行走的躯壳,十年难凉。

    东军虎贲营指挥兵马使麾下第十五近卫军安广茂时隔二十年的再次拔刀,一息之间斩出十六段光影,刀刀正中。

    十六柄袖箭被切为三十二段,散落一地。

    身后的安晴早已吓得面色惨白。

    那斗笠客如此巨大的动作早已引来不少人的注目,如今亲眼看到他射箭行凶,前头一张桌子上一个体格精壮的汉子立马就从背后扑了上来,一肘子就把他压倒在地。旁边一些粗通拳脚的男子见那斗笠客还在挣扎,也一并帮忙将其制服。

    赵无安也是大大松了一口气,扶安广茂坐下,顺手接过了那把他如今已经握不动的刀,悄悄放在桌上,低声道:“多谢了。”

    保护自己的女儿,本来赵无安无需道谢。可是安晴的命,对于赵无安而言,还有别的意义。

    他绝不能再容忍这样的事情发生了。

    赵无安语气冰冷:“蓄意杀人,送去衙门吧。”

    安广茂拉住赵无安,赵无安回头,只见安广茂翕动着嘴唇。赵无安凑近了,听清他问的是:“为什么杀我女儿。”

    赵无安有些无奈,抬头看向那斗笠客。

    安广茂重复:“问。”

    “为什么杀她。”赵无安语无波澜,眼瞳漆黑。

    斗笠客在挣扎的过程中已经被扯掉了斗笠,数个颇健壮的男子强行揪着他往外送。离开客栈的最后时刻,斗笠客猛然大喊:“赵无安!我苗疆八百男儿,定让你一世无安!”

    定让你一世无安。

    赵无安一笑置之。

    他扭头对酒垆后头尚在惊愣的掌柜双手合十,然后又对着客栈里众人恭敬道:“让诸位受惊了。赵某是久达寺居士,感谢诸位仗义相助,他日回到久达寺,定在佛祖跟前为诸位诵上一桩功德。”

    安广茂强出十六刀早已力竭,此刻已没了说话的力气。由赵无安帮着背到了楼上的客房里,脑袋一沾枕头立刻就鼾声大作。赵无安给他把了把脉,没什么异状,也就放下心来,将他想必是珍爱无比的长刀挂在床头。刀鞘很旧了,划痕累累,还带着洗不净的酒渍与血污。

    夜幕深沉,星斗阑干,油灯枯影里,只听赵无安懒懒道:“如果当时那十六把袖箭刺的是我,而没有殃及你,恐怕你爹他也挥不出这震慑人心的十六刀。”

    安晴呆呆坐在床头,显然直到现在还没有回过神来。听了赵无安这句不知算不算赞许的评价,愣愣问道:“他有事吗?”

    “应该没什么大碍。我又不是郎中。”赵无安自嘲地笑笑,退出房门,并不与这对父女共处太久,“好生休息吧,明日再动身。”

    木门吱呀一声关上,安晴才如梦初醒般地浑身一震,一滴清泪不知如何就流下脸颊,沾湿了鲜艳的红裳。

    一共开了两间客房,赵无安自然是独占一间。

    锁了房门,把背了一天的大箱子卸下来,恭恭敬敬地放到贴边放到床头,确保处在一伸手就能拿到的位置,赵无安才松了口气,跌坐在地上。

    官道旁的酒家,住的本就多是远行人,赶早起得早,晚上睡得也早。不多时,赵无安便感觉外面的那些灯火,一一就都熄了。

    夜深人静。他微不可查地叹了口气,淡淡道:“就算喜欢我,也没必要把我身边所有女子都杀了吧?还真是一离开那座寺庙,你就能找上门来啊。”

    窗外蓦地传来一个清浅的少女声音:“谁要喜欢你这个死断袖。”

    听见了熟悉的声音,赵无安眼底那些杀机恨意不知不觉渐渐散去。他撑着地面仰起头,深深吸了一口气,无奈道:“有的时候,我也会没有办法啊。”

    那年四月,草长莺飞。

    满身伤痕的少年背着沉重的剑匣,倒在一片不熟悉的土地上。

    瘴气缭绕,各种常人避之不及的毒物从他身上爬过。少年在失去意识前的最后时刻,听见一阵银铃叮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