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中后期出现的奇葩现象很多,如社会风尚滥觞,充斥着享乐之风,当时“军民服色器用,近多僭越,服用则僭大红织金罗缎遍地锦,骑坐则僭描金鞍鋄银鞦辔,首饰则僭宝石珠翠”。
当然,这种社会风尚滥觞,其他朝代也有,在这里再举两个明朝特有的现象。
十七世纪初的苏州,是明朝著名的商业和手工业中心。周环四十五里的苏州城,城西是商业区,商户比邻;城东是丝织业集中的地区,工匠各有专技,有织工、纺工、车匠、染工等不同工种,仅织工、染工两种就各有数千工人。这个时候已经出现了近代企业雇佣关系,那些手工业工人,有的有固定的工作,有的则每日清晨聚在桥头,等待雇主临时雇佣。
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万历皇帝派税使太监孙隆前往苏州府。
来到苏州后,孙隆为了完成征税任务,同时亦想趁机中饱私囊,于是在城中各个交通要道,重重叠叠设立税卡,向商贩征收重税,致使行商不敢转运,商贩日渐稀少,进而造成税源不足。为了补救,他强行规定征收机户的高额税,每张机纳银三钱,产纱一匹,纳银二分;产缯一匹,纳银三分;产缎一匹,纳银五分。这般苛税,迫使机户关门歇业,机工失业,贫民、工匠绝了谋生之路,饿殍遍地。恰巧这年苏州府又遭遇水灾,天灾人祸下,致使原本繁华的苏州城满目萧索,一片凄凉。
六月初三,忍无可忍的机房织工们终于发起暴动。
这场暴动并不像农民起义那样混乱而无序。行动前,织工们经过有计划有组织的安排,在大街小巷贴出标语,控诉税官的暴行,宣布暴动的宗旨:“税官肆虐,我等倡议,为民除害。”行动时,又一再宣告“不掠一物”,并且“预告乡里,防其延烧。”纪律相当严明,弄得连巡抚应天的都御史曹时聘也不得不承认,这场民变“只破起衅之家,不及无辜一人。”
参加行动的百姓全都身穿白衣短衫,手拿棍棒,分成六路纵队前进。每队有首领,用芭
蕉扇作为指挥讯号,一路上浩浩荡荡,奔向税署。
最后结果是愤怒的民众用乱石打死了孙隆的参随黄建节,缚住六七个爪牙扔进河里,火烧了与黄建节狼狈为奸的地痞恶棍汤莘之家。百姓还包围了官府,高呼罢税的口号。斗争持续到次日,惊恐不安的孙隆越墙逃跑。
当地官员也是头一次遇到这种情况,迫于“民情汹汹”,最终逮捕了帮凶汤莘,以平民愤,苏州知府朱燮元更是亲自出面宣布新增的各种杂税全部取消,这才平息了事端。
事后,织工领头人葛成挺身而出,承担了所有罪名,官府并没有拿头问罪,关了十年,就把葛成放了。
苏州织工暴动,一方面反映了新斗争主体的觉醒,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明朝文官应对手段的单一,已无法适应新形势的变化。
除了苏州织工暴动,明中后期还出现了一些非常具有时代特色的行业,如“打行”、“访行”、“讼师”。
江南地区素以经济发达、文化繁富著称,在近世江南史研究中,诸如资本ZY萌芽、赋税人口、学术文化等问题历来为研究学者所重视。然而在其灿烂的历史文化背后,也存在不少阴暗现象,如流氓问题,这一现象一直持续到清初,因社会需求,又产生了细分——有藉暴力为业者,如“打行”;有藉“访察”之名滋事生非者,如“访行”;有以架词唆讼为业者,如“讼师”;更有明为正当职业而暗行勒诈之事者,如脚夫。
在这单独讲一讲“打行”。
“打行”是活动于江南地区的打手组织,其产生主要基于城市游民的激增、市镇的繁荣、社会结构的活化、官绅地主对“暴力”的需求以及募兵制的兴起等因素。打行虽属于社会阴暗现象,但这一现象从反面揭示了江南商品经济的发展程度。
“打行”,顾名思义,就是充当保镖、打手的行帮,说白了,就是一个以暴力活动为职业的行帮,类似后来的打手组织。《苏州府志》云:“市井恶少,恃其拳勇,死党相结,名曰‘打行’,言相聚如货物之有行也。”《丹午笔记》亦云:“善拳勇者为首,少年无赖属其部下,闻呼即直,如开行一般,故谓之‘打行’。
打行堪称出现于晚明的一大“新生事物”。声势之大,一度震动明廷及地方官员,以致天启朝首辅朱国祯在其《皇明大事记》中,将打行与甘州兵变、大同兵变、辽东兵变、金陵兵变等并记为一件大事;形式之新,是因先前并无此种社会群体,时人见之,莫不以为新奇,在当时不少笔记中均有记载。如嘉靖朝文人叶权在《贤博编》就有纪录:“吴下新有打行,大抵皆侠少,就中有力者更左右之,因相率为奸,重报复,怀不平。”
据史籍记载,打行起初主要活动于苏州,后来蔓延至松江。
苏州当地,游手好闲的少年郎们因着奇装异服,怀古怪思想,模仿里的情节,大搞“歃血为盟,结为兄弟”等这类行为艺术,渐渐纠集起了一帮“志同道合”之人。践行行侠仗义之余,也得饱肚子,于是这帮人开始涉猎能带来收益的业务,屠龙少年自此变为恶龙。
这种风气很快风靡东南,为各地不良少年所效仿。如据《上海县志》记载,明朝万历时期,本县打行之风颇盛,此辈皆系无家恶少,东奔西趁之徒。
少年郎们组成的打行,初期主要业务就是打人。为此,他们还练出了绝活,可以控制被打者死亡的时间,雇主要人三月死,绝不会多一天少一日。
后来打行又招揽了其他业务:在衙门打官司时壮声威;官司判罚结果不满意,可以帮人械斗;每逢有人吃了官司,要挨鞭子杖刑时,可以出钱请打行代替挨打;替豪门富户看家护院;直接勒索诈骗钱财;逼寡妇改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