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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6章 美味

    北宫纯一直都没有儿子,虽说北宫静才干非常出色,但终究是女儿身,在这个时代是撑不起一个家族的。所以他在十年前便花巨资购买了一批资质上佳的孩童,亲自教他们读书习武,把他们培养成材,为的就是从他们当中挑选出最出色的一个,将北宫静许配给他,夫妻俩一起撑起整个北宫家。当然,前提是北宫静喜欢才行,她不喜欢的话还是没戏。

    换句话说,张雄确实有过机会,不光是他,三百名和北宫静一起读书,一起练武,一起长大的黑鹰剑士都有机会。可惜,正如北宫纯所说,他们都想得太多,还没付诸行动就先开始掂量着地位、财富、名声等等这些有的没的了,白白错过了机会。其实哪有那么复杂,只要真心喜欢北宫静,北宫静又真心喜欢他,两个人就成了!

    犹豫就会败北,这话说得一点都没错。

    得知自己错失了绝好机会的张雄悔到肠子都绿了,只想穿越时空回到几年前直接将那个犹豫不决的自己掐死。不过他显然没有这样的能力,只能选择去掐死匈奴人,好出出这口恶气。

    北宫纯随即率领乌桓突骑和秦骑共计一千人,向两万匈奴大军发动凌厉的进攻。

    正如他所料,这支匈奴大军兵力确实很多,但重要的将领全跑回洛阳烧杀抢掠去了,这支大军群龙无首,遭到他的进攻后立马就陷入了巨大的混乱中,纷纷放弃简陋的营盘往洛阳逃窜。他带着一千铁骑穷追猛打,攻破一个又一个营盘,将匈奴大军一支接一支赶入溃败的洪流之中,直杀得血流成河。匈奴人被这尊煞神吓坏了,尖叫着四散逃窜,边逃窜边叫:“凉州大马来了!凉州大马来了!”

    显然,他们并没有忘记在永嘉二年、永嘉三年,在洛阳城下,这尊煞神也是像现在这样带着为数不多但却如刀锋般锋锐的凉州铁骑如飓风般席卷而来,踏破他们的营盘,冲垮他们的防线,砍翻他们的帅旗,斩杀他们的大将,区区千把人的骑兵硬是打得他们全无还手之力!

    现在,噩梦重温了。

    还是加量不加价的。

    永嘉五年六月十四日,就在匈奴大军在洛阳城疯狂烧杀抢掠,沉浸在胜利的喜悦中的时候,曾经两次以极其悬殊的劣势兵力击败过他们的西晋大将北宫纯自新城杀出,带领一千铁骑向两万匈奴大军发动了凌厉的反击。此役,北宫纯一如既往的冲锋在前,像割草一样收割着匈奴勇士的性命。血战中,他的战马不慎滑倒,匈奴人四下合围过来试图将他斩杀,这位猛将毫无惧色,左手持槊右手持剑,往来冲杀,甚至将敌军的身体当成武器,以人投人,以马投马,杀得昏天黑地。最终,史书记录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北宫纯以一千铁骑大破两万匈奴骑兵,匈奴骑兵一败涂地,争相逃往洛阳,被晋军骑兵衔尾追杀,自新城至洛阳,尸首相望,被斩杀者不计其数,落水溺亡者不计其数!

    又是一次以寡击众取得的辉煌的胜利,可惜,这次胜利却没有什么意义,改变不了洛阳陷落、西晋灭亡的命运,反而激怒了匈奴大军。刘景、刘曜、呼延晏、刘粲等人本以为西晋已经完蛋了,这个曾经纵横大漠追亡逐北,让他们匍匐了近四百年,战栗了近四百年的民族已经被他们踩在脚底下了,北宫纯却给了他们狠狠一耳光,告诉他们:汉家男儿还没有死绝呢,你们现在就庆祝胜利,是不是太早了点?

    伤害性相当大,侮辱性也是极强。

    被扇了一耳光的匈奴诸将都不用刘聪下令了,立马便精锐尽出,气势汹汹的朝着新城杀了过来,誓要踏平新城,将北宫纯碎尸万段,让他知道激怒自己的下场!

    伊水河谷风云再起,战火重燃。被彻底激怒了的匈奴大军甚至都顾不上去追击逃跑的晋军主力和寻找下落不明的晋太子了,几乎所有的精兵强将都往小小的新城聚集过来,不灭了北宫纯,绝不罢休!

    他们并不知道,这正是北宫纯主动出击、彻底激怒他们的目的。匈奴大军拥有数量众多的骑兵,而西晋这边不管是平民还是部队,主要都依靠步行,真让他们撒开了跑的话,几个时辰就能追上正在转移中的西晋军民,然后就必然是一场可怕的大屠杀。最好的办法就是激怒他们,让他们的注意力都集中到自己身上,从而忽略掉转移中的数万军民,而这对于他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事,他跟匈奴人的梁子结得可太深了,光刘聪就让他暴揍了两回,尤其是第二次,打得刘聪颜面扫地,都没脸回平阳了,最后还是刘渊主动下旨将战败的责任揽了一部分到自己身上,表示西晋国祚未衰,洛阳打不下来也是正常,给他递了台阶过来,他这才下令撤军。这段经历已经成了刘聪的黑历史了,而刘聪心高气傲,哪里容忍得了这样的黑点?

    想擦掉这个黑点,就只有击败北宫纯,将他俘虏甚至斩杀。

    北宫纯断定,只要刘聪知道他在新城,必定会倾其主力来攻,再也顾不上别的了。而事实也跟他预想的一样,当得知北宫纯出现在新城,并且一举击败自己两万大军,杀伤万计之后,刘聪便不管不顾的率领大军杀了过来,将新城里三层外三层的团团围住,不灭北宫纯,绝不罢休!

    在北宫纯以一千敌两万,暴打群龙无首的匈奴大军的时候,李睿率领从侥幸从洛阳那个地狱战场捡回一条命的百战老兵八千人逆流而上。由于没有大量平民作拖累,更兼有大量战马,哪怕是步兵,也能两个人共骑一马,所以行进速度很快,仅仅是大半天的时间,他们便抵达了一片狼籍的陆浑县城。

    陆浑县城并非空无一人,这里还是有几十号晋军守卫着的,只不过他们守的并不是县城,而是粮仓。

    李睿打开粮仓,那一麻袋一麻袋的粟米让全军将士欢呼雀跃————对于他们来说,没有什么比粮食更亲的了。

    北宫静拖着病体走进粮仓,看着那大袋大袋的粮食,问:“这里一共有多少粮食?”

    守粮仓的晋军军官说:“总共一千斛,够一万人吃三天。”

    北宫静蹙起眉头:“这点粮食够我们翻越伏牛山吗?”

    李睿说:“放心吧,这些粮食全分下去,每人可以分到四五升,煮的时候再往里面掺一些野菜,足够我们坚持到鲁阳了。”

    北宫静叹息:“但愿吧……但愿真的足够……”

    为了轻装上阵,大军显然不大可能携带炊具的,八千多人吃饭的家伙,那得占多少地方?好在李睿也有所准备,他来的时候带来了二十几口大锅,现在他下令大队人马先行,自己留下来指挥大家找来柴火,将脱了壳的粟米倒进锅里炒熟,并且在炒的过程中加入一定的盐。炒熟后放凉,然后重新装入麻袋,封口。二十几口大锅一刻不停的猛炒,花了整整一天时间,总算是将这一千斛粟米全部炒熟了,装上马车,由骑兵护送着,快马加鞭赶上大部队。

    而此时,先行的步兵已经开始爬山了。爬山可是很消耗体力的,这些炒粟米来得正是时候,大伙欢天喜地的拿着干粮袋去领,每人领到一升,这一升炒粟米就是他们一天的口粮了。大家也不管味道如何,找了点野菜就着便是狼吞虎咽,吃得那叫一个香!

    司马诠尝了一口,那小脸揪得跟个包子似的,嚼啊嚼,嚼啊嚼,嚼了半天也没法下咽。

    李睿往自己嘴里塞了一小把炒粟米,问:“怎么,太子殿下,吃不下去?”

    司马诠苦着脸说:“太难吃了,孤从来没有吃过这么难吃的东西!”

    李睿撇了撇嘴:“是不怎么好吃,不过跟树皮、草根甚至观音土相比,它却是难得的美味了。”

    司马诠眉头拧得更紧:“树皮草根,那是人吃的东西吗?还有观音土是什么?不会真的是泥土吧?”

    李睿说:“不是泥土,你以为是什么?你生在帝王之家,长于深宫之中,从小就吃惯了山珍海味,从来都不知道饿肚子是什么感觉,等你尝过饿得连泥饼都能狼吞虎咽的塞进肚子里的滋味后,你就会发现,有一小把炒粟米吃那简直是最幸福的事情了。”

    司马诠听得面色发白。

    北宫静说:“殿下,你尽量多吃一点吧,不把肚子吃饱是没法爬山的。”

    司马诠还是蛮听她的话的,于是苦着脸,咬牙切齿的一小把一小把地嚼着炒粟米,硬是用这些粗糙的食物将自己的肚子填饱。

    这绝对是他吃过的最难吃的东西。

    北宫静现在高烧是退了,但身体还很虚弱,所以李睿给她开了小灶,将她那份粟米煮成粥,还往里面加了一些肉糜,弄得香喷喷的。只有她有这个待遇,别人都没有。司马诠闻着那诱人的香味直咽口水,可惜,那是病号饭,他一口都吃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