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睿拍着胸口保证:“放心吧,我肯定不会让少将军失望的!”
又向北宫纯一礼:“将军,我去了!”
北宫纯说:“去吧,路上小心点。”
李睿说:“晓得!”
北宫纯又说:“还有,到了荆州之后管好自己那张嘴。荆州放浪形骸的名士不在少数,一个个脾气臭得可以,你要是嫌他们碍眼就躲远点,别对人家评头品足,要知道,汉水可是很深的!”
李睿:“……”
啥意思啊?你的意思是我就算看他们不顺眼也只能憋着,不然很有可能给沉江底?
那得问问我手中的弓答不答应!
北宫静早在昨天便赶回新安去处理军务了,没来送行,李睿跟北宫纯父女道别之后便带着自家的骑兵部队离开首阳山,开往新城。
在新城,司马范的四千荆州军已经恭候多时,两军会合,也不废话了,直接开往嵩山。
这条路线已经是北宫静所能想到的最安全的路线了,但仍然有一定的危险,因为距离伊水仅咫尺之遥的汝州之地已经尽归石勒所有,就连陆浑县境内都时有小股胡人骑兵出没,可以说,这支大军其实是在石勒的眼皮底下行军。要是让石勒察觉到晋军南下的企图,他必定会调集人马在山区对这支寄予了洛阳十几万军民所有希望的小股部队进行围攻,到时候,这支人马怕是凶多吉少了。李睿和司马范都深知这条路线的凶险程度,顾不上斗嘴了,各自催促着自家部队全速前进,几乎是一路狂奔着穿过了已经空无一人的陆浑县,沿着一条山间小路一头扎进了嵩山。
此时已是二月下旬,大地春回,冰雪消融,嵩山褪掉了那华丽的银装,披上了绿色衣裙,从山谷中吹来的风也带上了丝丝暖意。在大军行军的时候,山花正在他们身边悄然绽放,肆意享受着明媚的春光。莺飞蝶舞,山花绽笑,这本是郊游踏春的好时节,但这一行六千余人,没有一个有这份闲心,大家都只顾着埋头赶路。
中原已经乱成一锅粥了,平原上胡马肆虐,流民蔽野,走平原那是九死一生;深山里同样不安全,有大量逃避战乱的老百姓甚至走投无路的流民遁入山林,有些在有名望之士的组织之下据险要之地建立坞堡,开垦荒地,而没那个人力物力建立坞堡的则同样找个易守难攻的山头砍伐树木建立木寨……如果连这都不行,就钻山洞。他们平时耕作、打猎,在山林里觅食,要是有大队流民涌入,立马就化身悍匪,抄家伙就上,把能搜刮的东西通通搜刮干净,把看不顺眼的人全给宰了往山沟里一扔,完事。在这山区里,法律已经完全不存在了,礼义廉耻啥的也被抛到了脑后,所有人脑子里只剩下一个念头:
活下去,竭尽所能活下去!
在这种山区行军,那自然是十分危险的。那些占山为王的悍匪列阵而战的话肯定不是这几千大军的对手,但人家熟悉地形,要躲在林子里设个埋伏或者干脆放把火,你也会有很大麻烦。所以还是尽快通过这片山区吧,拖得越久就越危险!
从小就在在辽东山区骑马射箭、追熊猎虎的乌桓骑兵在这次山地行军中表现十分出色,他们除了少数负责探路、警戒的哨骑之外,所有人都是背负铠甲,牵着战马与荆州军一起步行,连驽马都不骑。这些乌桓骑兵大多都是小部落出身,而在苦寒的关外,连宇文部、段部、慕容部那样的大部落生存都十分艰难,小部落就更别提了。一匹驽马对于中原王朝而言只是远没有战马值钱的消耗品,累死也不心疼,但对他们来说却是一笔宝贵的资产,他们可舍不得这样折腾。别看他们是背着铠甲牵着马走路,可速度一点也不比步兵慢,甚至可以说走得相当轻松。
那四千荆州兵表现也不赖,他们大多数人都是在山里长大的,从小就在山上打猎、砍柴、采药,练就了强健的体魄,这点山路对他们来说只是小意思。
只是,司马范、贾攸两个就苦逼了。他们原本打算搭乘马车的,但是李睿那鄙视的目光让他们如坐针毡,还在新城的时候就发狠了,把豪华的马车改吧改吧,拿去运了粮食,总算让李睿看他们顺眼了一点点。只是这顺眼一点点的代价是非常惨重的,他们得跟普通军士那样骑着马赶路,一天下来,大腿内侧都磨破了,钻心的疼!
当天下午五点钟左右,李睿下令在一片地势相对平坦的、向阳的坡地扎营,让伙头军挖灶生火,架起炊具,从山涧里接来水烧开,将干粮捣碎扔进去煮。他亲自跑到林子里,采集了一大堆野菜,准备好好吃一顿。
春天一大好处就是野菜啊蘑菇啊之类的东西都长出来了,只要会找,总能找到能吃的。那些杂役对本地有什么能吃的野菜可谓了如指掌,没费多大的劲就弄回了大量鲜嫩可口的野菜,够大家大吃一顿了。
虽说有不少野菜在李睿看来跟野草没啥区别……
司马范两腿叉开,像只企鹅一样一步步的挪着,一路吸着凉气挪到李睿身边,神情十分痛苦。
李睿好奇:“王爷,你……你这是怎么了?菊花让人捅了?”
司马范暴怒:“胡说八道!本王是大腿肉被马鞍磨烂了!”
李睿撇嘴,一脸不屑:“大腿肉被马鞍磨烂了?多大点事啊,这副表情!当初高祖皇帝百日定辽东,十日平王凌,哪一次不是骑马在短短几天之内奔袭千里的?人家吱过声了?你怎么这么不争气呢?”
司马范咕哝:“本王……本王哪能跟高祖皇帝比!”
李睿摇头:“唉,难怪大晋会沦落到这步田地,后人一代不如一代了,还有啥好说的呢?”
司马范怒吼:“你又在胡说些什么!?”
李睿说:“难道我说错了吗?人家是一代更比一代强的,而你,连试图超越高祖皇帝的念头都没有,还玩个屁呀!”
司马范额头青筋直跳。
李睿才不管他呢,怼完人之后便手脚麻利的用石头砌灶,从马车上卸下他那口标志性的大锅,用水清洗干净,然后架了上去……
看到他架起大锅,乌桓骑兵们一个个两眼放光,甚至欢呼出声。当即就有几个跑过来,将一篮表面呈紫红色的、看上去有点像苞米的野菜呈上,带着讨好的笑容:“校尉,这是骠下在林子里找到的刺老芽,可好吃了!”
李睿随手翻了翻,见包包饱满肥嫩,露出满意的表情:“唔,不错,这些刺老芽质量上佳,炒着肯定很好吃的,等一下炒了大伙一起吃个痛快!”
那些乌桓骑兵的嘴角咧得,用砖头压都压不下去了。
又人有提来大篮大篮的薇菜:“校尉,骠下找到了这个!”
李睿大手一挥:“处理干净,回头淖水凉拌,就着用干粮煮的粥吃,味道一绝!”
还有人摘回了许多叶片又阔又嫩的、呈紫色的野葱,猴子献宝似的献给李睿:“校尉,这是我们爬上悬崖采摘到的寒葱,非常美味!”
李睿竖起大拇指:“极品啊!要是能打到一头野猪,割肉烤熟然后用这葱叶包着吃,那简直就是最幸福的事情了!”
说曹操曹操就到,他话还没说完呢,几名乌桓骑兵喜气洋洋的抬回来两头肥硕的野猪,看这块头,怕是得有三百斤了!
能在到处都是饥饿的目光的山林里长到这么大也真不容易,可惜,今天他们碰到了一群非常出色的猎人,虽说已经拼尽全力逃窜了,可最终还是没能逃过那呼啸而来的梅针箭。李睿眉开眼笑:“哎呀呀,平时连猪屎都找不着一泡,今天居然一口气打到了两头大野猪,真是个好日子!”
司马范可算是找到了鄙视他的理由:“不就是两头野猪么,把你乐成这样!这猪肉可是出了名的难吃,只有那些粗鄙之人才会吃它!”
李睿说:“高贵的王爷,有本事你别吃这低贱的猪肉!”嘴里说着,手脚可一点也没慢,麻溜的让人给野猪放血。
那两头野猪都是脑门中箭,当场毙命,体内的血并没有流失多少,放出来接了两大桶呢。这种血的质量自然没法跟现杀现接的比,但也比没有强,李睿往血里加盐加水搅拌,充分搅抖之后便让人将它倒进几口大釜里加油去煮,煮得差不多了再往里面扔了几大把野葱……
香气扑鼻,军士们都快馋哭了。
那两头野猪的肉也差不多是这样料理,处理干净后剁碎,和内脏一起扔进大釜里加上一把盐煮至烂熟,然后就可以开吃了。至于猪板油,则被李睿扔进锅里煎,煎出满满一大盆猪油来。
然后用这些猪油来炒野菜,那个香啊,让所有人眼冒绿光,深深的觉得大釜里的猪肉都不香了,这正在大锅里翻炒的野菜才是自己的最爱!
现在司马范算是明白为什么那些乌桓骑兵总是将最好的野菜往这家伙手里送了,这家伙的厨艺着实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