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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章 该死的土豪

    李睿眼睛一亮:“去哪里游山玩水?邙山?”

    北宫静点头:“对啊,你不是一直都说想见家父一面嘛,明天我有空,而朝廷也允许我们父子相见了,有空的话就一起去吧。”

    李睿眼睛更亮:“那可太好了!去邙山需要准备点什么?我这就去准备!”

    他一直都很崇拜北宫纯,希望能见见这位两次拯救了洛阳的盖世英雄,只是北宫纯一直被软禁在邙山守陵,而北宫静也忙着跟胡人厮杀,根本就没有机会。现在好了,大善人司马越带着他几乎全部的家当跑去跟胡人死磕,吸引了胡人几乎全部的主力,北宫静终于得到了片刻的空闲。而他在新城、杓柳、宜阳三战中建下的赫赫战功也让司马越都忌惮不已,终于松了口,允许北宫静去看望北宫纯了。对于李睿来说,这就是粉丝终于有机会跟爱豆面对面的接触了呀,可不得好好准备嘛!

    北宫静说:“你准备点好吃的吧,家父没别的爱好,唯独嗜好名马、宝刀、佳肴、美酒,你准备一些好酒好菜,他会很喜欢的。”

    李睿想了想,貌似自己能送的也就只有好酒好菜了。他现在还是个穷光蛋呢,不像羊绣,一匹不管是爆发力还是耐力都属万里挑一的宝马说送人就送人,眼都不带眨的。

    他挠头问:“那我应该准备些什么菜呢?北宫将军喜欢吃什么?”

    北宫静说:“他喜欢吃牛肉、羊肉、鹿肉,骆驼肉也行。”

    李睿咧了咧嘴,无力吐槽……看样子这位北宫将军是个喜欢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的直爽人啊,也得亏他官至凉州督护,是个大官,收入不少,不然都不用养家兵了,光是吃就能把整个家吃垮了。

    他说:“那我去准备一下。”

    北宫静点头:“嗯,你去准备吧。”

    李睿说:“喏!”欢天喜地的下去准备了。

    北宫静目送着他一蹦三跳的离开,笑着摇了摇头,自言自语:“一碰到什么开心的事情就一蹦三跳跟个孩子似的,这毛毛躁躁的性子啊,什么时候才能改掉……还有得磨啊!”

    叹完气,起身活动活动,叫来侍女收拾桌面,自己处理公事去了。

    明天要去邙山呢,可能要到后天才能回来,得尽快将公务处理好,不然的话在那边玩得也不放心……

    他忙着处理公事,李睿则忙着给自己崇拜的大英雄准备见面礼。

    名马宝刀啥的他送不起,名马就一匹,还不怎么出名;宝刀有一把,乌兹刀嘛,但他要用,也不能送……那就只好送美酒佳肴了。

    宜阳大战结束后,为了医治那数以千计的伤兵,羊忱竭尽所能弄来了大批水酒,再加上从胡人手中缴获的奶酒,提炼出大量度数非常高的烈酒给伤兵伤口消毒,把大部分伤兵都给救活了,但代价是水酒只剩下少得可怜的几十斤。这种只有十来度的水酒肯定是无法满足北宫纯这等猛将的,李睿连夜指挥大家伙对这些水酒进行蒸馏。

    于是,浓烟的酒香在宜阳城中飘荡,让城中每一名军士都狂咽口水,一边伸长脖子贪婪地呼吸着这酒香一边喃喃咒骂:“那个缺德的家伙又开始折磨人了!”

    可不是嘛,在军营讨生活的汉子大多都喜欢喝几杯的,那家伙三天两头就酿酒,每次都弄得酒香飘满城,让他们口水狂流,然而却一滴都喝不到,这不是折磨人是什么?爱酒人士都不止一次要抓狂了好吧!

    现在那家伙又来了,他们今晚都没得睡了!

    在指挥大家蒸馏酒的同时,李睿还开始准备明天的菜式。

    北宫大将军喜欢吃羊,那没问题,直接就挑一只肥羊宰了处理干净,把羊肉腌入味了再塞进羊皮里,丢入烧得发红的鹅卵石,再将羊皮扎牢。他已经用这种方法烤过好几回羊肉了,现在是越发的熟练了。

    北宫大将军喜欢吃鹿肉……

    这个没有。山上倒是有野鹿,但伸手不见五指的他也没法上山打猎。

    北宫大将军喜欢吃牛肉……

    牛倒是有,但这是宝贵的畜力,不能杀。

    那就杀头骆驼吧。正好军营里有一头小骆驼伤了腿,没法走路了,留着也是浪费草料,干脆就杀掉。

    一头骆驼那么大,北宫纯就算是大胃王也吃不了,所以李睿没有贪多,只是取了那四个骆驼掌,至于被誉为八珍之一的驼峰,他没要。忽悠谁呢,他又不是没有吃过驼峰,吹破天也只是一坨脂肪,能有多美味才叫见鬼了!

    骆驼掌同样是八珍之一,这个李睿吃过,很好吃。就是做起来很费时间,光是焖就花了整整四个小时,李睿都给熬成蚊香眼了才算是把火候熬够。这时酒也蒸完了,他用泥封将酒坛子封住,让伙夫帮他看着羊肉和驼掌,要让它们始终处于轻度受热状态,免得凉了,自己则打着哈欠去洗了个澡,倒头便睡,一觉睡得昏天黑地……

    第二天,天下起了小雪,李睿早早爬了起来,第一时间便是跑到到厨房去看他的菜。还好,伙夫们挺用心的,没有人偷吃,也没有让炭火灭掉,两道菜肴一直处于轻微受热的状态,这让他非常满意。

    不过,计算了一下从宜阳到邙山的距离,他又犯了难:得有个几十里路呢,就算是骑快马也得跑上半天,天气又这么冷,等到了邙山那边,早就冻成冰坨坨啦,这还怎么吃?

    正愁眉苦脸呢,外面传来羊绣的声音:“李睿,菜做好了没有?李睿!”

    这位大小姐也要去邙山。

    李睿走出去,一脸无奈的说:“菜倒是做好了,但是又遇上了个大难题……”

    羊绣问:“什么难题?”

    李睿说:“天太冷了,从这里到邙山又足有数十里之遥,天气又这么冷,只怕还没到半路菜就冻成冰坨坨了,还怎么吃嘛!”

    羊绣一脸鄙视的看着他:“你就是为这个愁眉苦脸啊?这点小事就把你难住了?”

    一声令下,马上就有人开过来一辆马车。

    这辆马车没别的特色,就是大,大得吓人,需要用三匹马来拉。李睿上了马车,惊讶的发现马车上火炉杜台一应俱全,还有一筐筐的煤。这煤被统一做成乒乓球大小一个,看上去很精致,很有逼格……真不愧是顶级的世家门阀,衣食住行无处不突出一个逼格,哪怕是再普通不过的煤,也能整出绝大多数人都用不起的样子来!

    羊绣说:“赶紧把菜肴搬上去,把火生起来!”

    李睿心里暗骂一声:“该死的土豪!”

    骂归骂,身体却很诚实,指挥伙夫吭嗤吭嗤的将那只羊和骆驼掌给搬上马车,自己手脚麻利的把火生好。当然,火候得控制好,因为这两道菜都已经做好了,继续用大火的话,只怕还没到邙山就要把肉给熬成胶了。

    生起火后才发现,这煤烧着居然不冒烟的,显然,这是无烟煤。

    虽然已经在心里骂过很多次了,但他还是忍不住想骂:“该死的土豪!”

    生好火后,北宫静也过来了。

    哪怕是去看望自己父亲,这位少将军也依旧披着甲,佩着长剑,不小心还以为他是去干架的。不过今天他披着的是一副精制的皮甲,外面裹着一件白狐裘,跟平日里相比,已经算得上是轻装出行了。他手里还拿着一件熊皮大衣,将它扔给李睿:“今天天气很冷,路途又远,你把这个穿上,别半路冻伤了。”

    李睿正愁半路太冷太难熬呢,接过这件熊皮大衣,哈,这下用不着胆心了。他开心的说:“多谢少将军!”

    羊绣一眼瞪了过来:“谢什么谢!”然后冲着北宫静抱怨:“北宫静你到底有没有良心的,我对你这么好也不见你送过一件衣服给我!我生气了,哄不好的那种!”

    北宫静拿出一顶貂帽递了过去:“送你。”

    羊绣哼了一声:“我像是那种一顶貂帽就能打发的人吗?”

    北宫静有点无奈:“你就直说要不要吧。”

    羊绣说:“当然要!”飞快的拿过貂帽,喜滋滋的给自己戴上,用事实向所有人证明:她确实就是那种一顶貂帽便能打发的人。

    北宫静对李睿说:“路有点远,我们得尽早出发,早饭肯定是来不及吃了的,我们路上再想办法弄点东西吃吧。”

    李睿说:“没问题!”又指挥伙夫往车上搬了些食材。来不及吃早饭了算什么?这辆万能的马车上要燃料有燃料,要炊具有炊具,要食材有食材,他可以边赶路边做饭,绝对不会让少将军饿肚子!

    羊绣拉着北宫静的手说:“我们坐马车!天寒地冻的,骑马难受,马车里可以烤火,舒服!”

    北宫静还真不怎么在意这种寒冷的天气,陇西比中原可冷多了,他还不是照样骑马追杀敌军,或者追逐猎物?不过他也不会跟自己的身体过不去,这段时间不停的打仗,他的体力、精力消耗都非常大,时常感到困乏,这是身体开始吃不消了的信号,是该好好休息一下了。于是他点头同意,召集了三十名黑鹰剑士让他们带着自己、羊绣和李睿的马匹,自己则上了马车,就这样在黑鹰剑士的簇拥下离开了宜阳大营,冒着小雪朝邙山方向出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