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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嫌命长了

    此时匈奴大军已经撤退了,战场陷入了死一样的寂静,静得让李睿毛骨耸然。他不敢留在这个除了尸体和血之外什么都没有的鬼地方,别说在这里躲藏,哪怕是多呆上哪怕一秒钟,他也会疯掉的!

    必须尽快离开这个可怕的地方。

    他飞快的观察了一下周边的地形,发现不远处就是山区。这里地势平坦,骑兵来去如风,谁也不知道会在什么时候跟那帮天煞星撞个正着,所以躲进山区安全些。但他现在手无寸铁,而这个时代的山区跟现代完全是两码事,虎豹豺狼多得要命,除非他有武松的身手,否则手无寸铁的跑进山里,分分钟变成猛兽的点心!

    得找几件武器才行。

    他用发软的双腿支撑着身体,在血流漂杵的战场上寻觅起来。

    这一仗打得着实是惨烈,攻守双方都扔下了数千具尸体,匈奴人没有打扫战场,大量兵器和它们的主人就这样被留在了这里,想找点武器还是比较容易的。李睿强忍着恶心,在一堆堆血肉模糊的尸体中翻找,那些已经卷刃的刀剑他看不上眼,这些刀剑倒也不是不能用了,但拿回去还得打磨,太费时间,不喜欢,他要找那种不用打磨、修复就能直接使用的!

    这就有点难度了。

    忽然,他眼睛一亮,奔向一匹死马。

    这匹死马十分高大,一看就不凡,只是头部被钝器所击,颅骨破碎,脑浆迸裂,死得不能再死了。它下面还压着一具尸体,这具尸体衣甲鲜明,相当显眼,没准有好东西呢!

    李睿使劲将这个倒霉蛋从死马身下拖了出来,略一打量,哦,是个三十来岁的军官,身披厚重的铁甲,留着粗而短的胡须,面色青紫,怒目圆瞪,七窍流血,看着怪吓人的。如果李睿没差错,他应该是被死马砸翻,活活压死的,死得那叫一个憋屈!

    迎着他那双圆瞪的眼睛,李睿有点心里发毛,双手合什小声说:“这位将军,我无意冒犯,只是想在你身上找点装备防身,请你莫怪,莫怪!”嘴里嘀咕着,手也没闲着,先合上对方的眼睛,接着用力扳开对方僵硬的手指,将他手中的长刀给拿了过来。

    这是典型的环首刀,刀身刀柄一体,长达一米二,刀柄以细麻绳层层缠裹,握在手中手感颇为粗糙,哪怕是满手肥皂泡也不容易脱手。这刀刀身窄而长,背厚刃薄,虽有斑斑血迹,也不难看到刀身上那漂亮的云纹。这是百炼钢打造的好刀,放在这个时代,这一把刀便可值千金!

    李睿随手扯过一面破旗子把刀身上的血迹擦了擦,找来刀鞘将它归鞘。接着,他又在这名军官身上解下一副强弓。这是反曲弓,整张弓长达一米四,试着拉一拉,硬得可以,没个一百二十磅上以的力气是拉不动的。他本身就是射箭运动员,弓箭对他来说是再称手不过的兵器,行,连这名军官箭袋里没来得及射出去的箭一并笑纳了。

    有了刀有了弓箭,他还觉得不够保险,又找了一把匕首,一支长矛。他自问自己也不是什么武艺超群的牛人,真遇上了野兽或者胡人,让他靠一把刀去跟对方玩命,那他怕是只有死路一条,还是用长矛稳妥些,一寸长一寸强嘛!

    这还不算,他还在从战死的胡人身上搜出了两袋干粮。他现在饿得太厉害了,找到安全的地方得马上吃点东西,不然分分钟可能眼前一黑倒在地上,再也醒不过来了。

    一切准备停当,他长长的吸了一口气,带着自己的战利品,小心的避开那一具具的尸体,拖着疲惫的身躯快速离开战场,往山区走去。

    即便走出很远了,他依然能闻到呛人的血腥味。死了这么多人,只怕这一带的花草都带上了血腥味吧?不过他知道,这不过是序幕而已,更惨烈的战争,更血腥的杀戮还在后面。现在刘渊的身体一天比一天差,他注定是看不到匈奴大军攻陷洛阳了,等到他病逝,刘聪继位,天崩地裂般的灾难将席卷而来,到那时,整个神州大地都将被血色笼罩,直到两百七十多年后大隋一统天下!

    而他,这个意外闯入这个时空的旅客,面对这场可怕的劫难,却是无能为力,甚至都不知道能不能保住自家的小命!

    走了几里路,终于闻不到那令人作呕的血腥味,前后左右也不再有尸体,李睿这才稍稍觉得好受了一点点。他打开干粮袋,探手进去一抓,抓出几块硬梆梆的肉干,闻着膻得很,应该是羊肉干。他塞了一块进嘴里,虽说这肉干膻得厉害,而且似乎也没怎么放盐,但饿得咕咕叫的肚子可管不了那么多,一个劲的催着他甩开后槽牙狂嚼!

    正狼吞虎咽着,马蹄声骤然响起,让他险些心脏骤停。大脑还没有意识到危险,身体已经作出了本能反应,嗖的一下窜到了一丛灌木后面,躲得严严实实!

    数百米外,十余骑正朝着这边飞驰而来,李睿视力极好,远远的就看清楚了,为首一人身披晋军衣甲,正猛踢马腹全速狂奔,后面十余骑或身披铁甲,或身穿皮甲,紧追不舍。再近一些,他清楚的看到,那名晋军武士的铁甲上挂着许多箭镞,整个人被射得跟个海胆一样,不过那些胡人用的是马弓,弓力较弱,再加上他这副铁甲质量着实是好,虽被射成了刺猬,但没有一支箭能够破甲,所以……

    啥事都没有。

    不仅没事,还能边逃边回身弯弓,射向紧追不舍的胡人。双方就这样你来我往,隔着三四十米的距离追逐对射,马蹄如风,箭镞如雨,当真是紧张刺激得很。

    “啊————”

    一声惨叫骤然响起,一名身披铁甲的胡人面部中箭,甩掉手中的弓从马背上坠落,重重的栽在地上,还是脸先着地的。李睿不由得对那名正被追得连滚带爬的西晋武士大为钦佩。骑射的难度可是非常高的,他也练过,但成绩并不算好,在地面上他可以轻松一箭射中百米外一个只有脑袋大小的气球,但在马背上,别说七十米外了,顶到三十米内都不一定能射得中。这名晋军武士却能在飞驰的马背上精准地射出一箭,正中胡人士兵的眼睛,这箭术可真够牛的。

    那名西晋武士显然也对自己这一箭感到得意,又避开几箭,回头大吼:“杀不绝的胡虏,你们同伴的下场你们也看到了吧?爷爷这还有十一支箭,刚好够你们一人一支,再追着不放,就通通送你们去见阎王!”

    他不说话还好,这一说话,反倒把胡人给激怒了,一名身披铁甲的胡人呼哨一声,十一名胡人不约而同地瞄准这名晋军武士的战马放箭。转瞬之间,这名晋军武士胯下的战马便连中数箭,痛苦地长嘶着,轰然倒下。晋军武士反应很快,在战马倒地瞬间便纵身跳跃出去,落地后连滚数滚,总算没有被战马压住。他飞快的站起来,瞪着四面压来将自己合围的胡人,怒目圆瞪,扔掉弓箭拔出环首刀,嘴里咒骂着:“该死的杂胡,你们就是一群见不得光的老鼠,只配呆在阴暗肮脏的水沟里,用一些见不得光的招数暗算别人!”

    那名指挥胡人射倒晋军武士战马的胡人军官狞笑一声,用生硬的洛语说:“你们晋人在跟我们打仗的时候不是很喜欢先射倒我们的战马么?我们只是有样学样而已,你怎么就受不了了?”

    晋军武士顿时无语。

    可不是嘛,一直以来中原王朝跟胡人骑兵交战的时候都喜欢先用弓弩射倒对方的战马,因为战马是骑兵的半条命,失去战马的骑兵跟被拔掉了牙的老虎差不多,想怎么收拾他们就怎么收拾他们。现在胡人不过是有样学样而已,他气个什么劲?

    那就没啥好说的了,他深深吸了一口气,双手持刀,背靠着死马,准备作最后一搏。

    那名胡人军官望定他,说:“你年纪轻轻,练就这一身骑射本领不容易,我很欣赏你,只要你愿意归顺,我可以饶你不死!”

    晋军武士一口浓痰唾在地上,说:“做你娘的春秋大梦!爷爷生是汉人,死亦为汉鬼,就算是死,也不会向你们这些杂胡低头!”

    他一口一个杂胡,可把这些胡人给气得够呛。这年头的胡人听到别人骂自己杂胡,那滋味就跟清末民初的时候中国人被人指着鼻子骂东亚病夫差不多。如果是大汉或者大魏时期这样骂他们也就忍了,毕竟汉军、魏军真的非常强悍,他们根本就打不过,别说骂他们杂胡,就算叫他们孙子他们也得乖乖答应。可现在是西晋啊,打从汉王刘渊起兵以来,他们对上晋军基本上是胜多败少,那花了五百年都难越雷池半步的中原大地在他们面前门户洞开,任凭他们劫掠,无数晋人战战兢兢跪倒在他们的马蹄前嚎哭哀求……都这样了,还有人敢一口一个杂胡的骂他们?

    嫌命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