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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四章:今日所讲,聊斋胭脂

    金三爷走了,没有再留在茶楼。

    身无长物,唯一带着就是手里的酒壶还有一块玉佩。

    那是娘亲留给他的。

    他的亲娘是妾,当初在府里的时候就不得宠,也只是在生下他后才稍微有了这么点地位。

    但是那宽门深宅,到底也不养人。

    在他仍在襁褓中时候,娘亲突发恶疾,没熬过那天夜里便去了。

    自小他是被奶娘带大的,而这玉佩,也是娘亲唯一的遗物。

    夜色迷离,金三来到了当铺,将玉佩当了去。

    但到了当铺这里,原本二十余两的玉佩最终只当了八两银子。

    叮嘱当铺的掌柜说他往后会来赎后他便匆匆的去了。

    金三的脸色像这夜色一般平静。

    他先是回了一趟茶楼,见了庄掌柜后拿出了二两银子。

    “金三爷,你这是……”庄掌柜有些茫然。

    金三将那二两银子递到了掌柜手中,说道:“劳烦到时候曹发上台时候掌柜代我赏给他,余下的便当是谢过掌柜近来的照顾。”

    “金三爷你这是要去哪?”庄掌柜愣了一下道。

    金三摇了摇头,他什么都没再说,转身便离去了。

    庄掌柜连忙追了上去。

    “金三爷!!金三爷!!”

    “金三爷你别想不开啊!”

    可任他怎么追都没能跟上金三爷的步子。

    掌柜停在那街上喘息着,只能抬眼望着金三爷逐渐跑远,消失在了这夜色之中。

    庄掌柜看了一眼掌心之中的二两银子,心中是五味杂陈。

    他轻叹了一声,独自一人回了茶楼。

    ……

    当曹发得知金三爷走后心中万分愧疚。

    他将这一切都归结在自己身上。

    若是那天没有说那些伤人的话,那金三爷也不会这样。

    曹发多方打听,几乎将整个青山城都找遍了,始终都没有一点消息。

    一日,两日,半个月……

    一个月……

    曹发甚至于去青山城外找过,进了山林里找过,但凡有新坟他也会留意一眼。

    什么都没有……

    曹发彻底放弃了。

    自那往后,他便再也没有对任何人说过狠话。

    心中的愧疚始终在于心中,难以忘却。

    庄掌柜道:“想开些,你了解金三爷的,兴许只是出去了。”

    曹发道:“掌柜不用安慰我什么,我都知道的……”

    庄掌柜不禁叹了口气,再没多说什么。

    因为金三爷的事,曹发本该上台的事也耽搁了将近两个月。

    不知道什么时候,曹发也有了喝酒的习惯,庄掌柜经常看到他喝的伶仃大醉不省人事。

    但这样的状况也不是一直的。

    慢慢的曹发喝酒的次数少了起来,他不是忘了,而是将这些事情收了起来,藏在了心里。

    他不想辜负庄掌柜,更不想辜负陈先生。

    转眼间秋去冬来。

    青山城下了一场小雪,来往的人身上都挂着些许风霜。

    茶楼里除了几位常客便很少有人来了,天冷了,出门的人少了。

    也是在那个小雪纷飞的夜里,庄掌柜将那本《聊斋》交给了曹发。

    时隔大半年,茶楼又有了说书先生。

    “啪!”

    不知何时,醒木啪嗒在那桌上。

    茶楼里的客人纷纷抬头,才知晓那空荡了许久的台面上,竟站上了一位说书先生。

    “在下乃是茶楼新来的说书先生。”

    “曹发,见过诸位。”

    众人愣了愣神。

    “说书先生?”

    “有些面熟啊。”

    “这不是,这不是伙计吗!”

    “伙计来说书?”

    众人脸色顿变,唤起了掌柜。

    “庄掌柜,你就算找不到说书先生,也不能随便找个人凑数吧。”

    庄掌柜赔笑道:“哪敢啊,诸位怕是不知道,这台上的人可是得了酒茶先生的真传的,一会听了便知晓了。”

    “酒茶先生?”

    “谁啊?”

    有些后来的茶客们对这个名字感到有些意外。

    毕竟酒茶先生都已经走了大半年了。

    但仍旧记得的人听到这话便是眼前一亮,说道:“当真!?”

    “比真金还真!”庄掌柜笑道。

    “好好好!那…说不说《聊斋》了?”

    “你听。”庄掌柜笑道。

    却见那台上的说书先生开口道。

    “前人有书,名曰《聊斋》又名《鬼狐传》共十二卷,四百余篇章,书有精怪狐妖仙佛鬼神,篇章各有千秋,曹某今日所讲乃是其中篇目《胭脂》。”

    只此一言,那台下之人便是愣了一愣。

    尤记许久之前。

    那台上站着的青衫先生,开篇亦是道出了这样一句话。

    聊斋,聊斋……

    “好!!”

    台下竟是有人拍桌而起,兴奋不已。

    又有人茫然,不明白好在何处。

    仅是开场,又有何好的?

    曹发拱了拱手,随即开口将那书中的故事娓娓道来。

    不多时,台下众人的目光便都聚集在了那说书先生身上。

    时隔大半年,如今的曹发已是非比寻常,在这半年岁月里,他查遍了书籍,又在青山城中寻得一位说书的前辈,多方请教,其功底已经圆润饱满,各处细节拿捏的恰到好处,台下亦是缕缕叫好。

    一篇《胭脂》,旧篇再诉。

    勾起许多回忆,台下许多人也不禁恍惚了。

    他们想起了《聂小倩》,想起了《连城》,想起了那段茶楼里人满为患、热闹非凡的日子。

    “像……”

    “太像了……”

    有人木讷的望着曹发,以为是那位陈先生回来了。

    “他好像,比当初的酒茶先生都更胜一筹!”

    众人回神,再一细品。

    好像真是如此!

    台上的先生的确要厉害一些。

    “当赏!”

    这一日,茶楼慌忙了起来。

    客人不多,但却收了一箩筐的赏钱。

    牛大也不禁愣神,待到曹发下台过后拉着他激动的大喊道:“曹大哥!你成了!成了!”

    曹发看着那箩筐里的赏钱不禁愣了一下。

    这个时候他才意识到。

    他恐怕真的要成为那曹先生了。

    “还有赏钱。”

    庄掌柜走了过来。

    “掌柜。”曹发恭敬拱手。

    庄掌柜将那一两银子放进了箩筐里。

    曹发愣了愣,“掌柜,这可使不得。”

    庄掌柜叹道:“这是金三爷走的时候留下的,说是等你上台这日,让我带他赏给你……”

    曹发伸手拿起了那一两银子。

    他看着掌心之中的一两银子,久久没有开口。

    ……

    在那天夜里。

    曹发喝的个伶仃大醉,如先前一般,不省人事。

    酒醉之间,他的口中呢喃着。

    “三爷,我真的要成曹先生了……”

    “你到底还活没活着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