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回讲到异时空里明朝不仅遥控“小弟”葡萄牙搅乱西方世界,而且还对美洲大举移民同化印第安人。
在异时空,虽然明朝大举移民美洲大陆,但不会像西班牙、葡萄牙、荷兰、英国、法国、意大利、比利时等老牌资本主义国家那般“败家”,即用武力掠夺印第安人的土地,甚至用感染了“天花”、“伤寒”和“梅毒”的毛毯、衣物、碗勺等生活用品来大规模谋杀印第安人,而是通过租赁、合营、买卖等方式获取土地。
因为美洲印第安人的社会发展程度总体不高,即便有“玛雅文明”等“逆天存在”,但在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上几乎还处于原始社会末期,就连“生铁”都不懂冶炼,“青铜器”的使用率很低,总体上还处于“新石器时代”。不过,让人感觉不可思的是,这些印第安人不仅精通天文历法和巫医卜算,而且还善于银器的制造。
于是,印第安人部落向当地明朝驻军和移民的“出口”就由最初的貂皮、草药、粮食、牲畜、麻布等生活用品转换成了各种金、银器物。再加上明朝故意用大量手工产品、服装和酒精对各地印第安部落进行倾销,贿赂印第安酋长,使得印第安人的财富快速转移到明朝手中,尤其是美洲盛产的白银几乎全归明朝!
如此一来,明朝就掌握了世界上绝大多数财富,终于逐步就转了早年因依靠把“重晶石”幻化成“白银”来流通于世的“尴尬”局面。不过,由于早期发行的“假钱银两”实在太多,即便先后经过十几年的高息回收,依旧不能杜绝“假钱”流通域外的尴尬,这就逼得明朝在向外扩张时,重点以掠夺白银为主,免得“信誉崩塌”。
之所以说如果明朝“假钱”不收回来就会引发“信誉崩塌”,是因为“官银”底部都有“铭文”与“图案”,很难作假。于是,明朝决定用自己巨大的经济体量,把当年与自己做“朝贡贸易”的海外藩属国经济把控起来。
通过市场经济手段,明朝以“朝贡贸易”为幌子,鼓励民间客商去南洋各国进行抄底活动,通过大量收购或低价贱卖来搞乱市场秩序,在巨大利润的刺激下,尽量让其为明朝的国内市场提供单一的大宗产品,比如稻米、水果、蔗糖、剑麻、木材、煤炭、铜铁、鱼虾、牛羊,甚至人口,并以此来掌控其经济命脉。
于是乎,明朝的众多富裕海商们便将当地的社会经济和金融系统逐渐控制后,便能将自己的财富隨時转移回国内,或是把金银、珠宝、玉器等“硬通货”深埋地下保值,或是将其拿到朝廷开办的“大明钱庄”和“大明典当”做一些存款、抵押、变卖等业务,還能享受每年5%的存款利息,或干脆捐一个“流官”来当了。
由于此时空的明朝在对外扩张过程中实行“流官制”与“土官制”并行之策,因此有不少乡绅士族或豪门望族在吃到“时代红利”与“政策红利”后,决定“捐钱买官”规避“科举考试”。不过,这种“花钱买来官”品级一般不高,只能做一些“县令”(县太爷)之类的“九品芝麻官”,而想要进入中央政权,还得先“考取功名”才行!
其实,这也是崇祯帝为了回收“假钱”而不得不做出的无奈之举,毕竟“发行假钱”一时爽,但是其“后遗症”却很严重。当然了,明朝设有极其发达的“特务机构”和强有力的“特务机关”,只要这些拿钱买官弄来的“县太爷”、“父母官”被人举报“贪赃枉法”,就会立刻收到“司法调查”,影响恶劣者由“特务机关”接手处理。
然而,这对于花了几千甚至上万两银子“捐”来的“官”可是个“香饽饽”,虽然在内地不敢公然挑衅《大明律》和《大诰》的权威,但在明朝的“海外殖民地”却是很吃得香,因为“天高皇帝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于是,在此时空的明朝对外扩张过程中,往往最积极的并非朝廷官吏中的大官、各部将领和底层百姓,而是这些“消息灵通”的富商巨贾、豪门望族和乡绅士族,毕竟只要捐钱买官就能申请去“海外领地”一展“抱负”,谁不想呢?所谓“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山高皇帝远,任由己发挥!先把本钱赚回来再说吧!
当然了,这对于异域臣民来说,也却是需要“主体文明”来潜移默化的,不论“是西方人”还是“东方人”,都有自己的固定思维、生活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只有通过长期交流和深刻对比,才知道孰优孰劣。于是,原本信仰“基督教”的欧洲人发现自从沦为葡萄牙和明朝的“贸易附庸”后,自己的日子越发艰难。
與此同时,信仰“伊斯兰教”的“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的臣民們也渐渐發現自己的日子也过得越来越苦,因为“苏丹”(国王)为了彻底击败北方的强敌,已多次提高赋税用来向明朝购买大量军火,尽管最终获胜。
这时,“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在北伐中占领了“黑海”沿岸甚至东欧平原,不仅获得了一望无际的大平原和黑土地,而且还俘虏了大量的沙俄士兵来做奴隶。與此同时,大量斯拉夫妇女也遭到绑架和贩卖,用来偿还所欠“明朝”的巨额“军费”。当然了,崇祯对此照单全收,将男性俘虏阉割做仆役,将女奴赏给边军将士。
就这样,明朝凭借强大实力逐渐扭转了此时空的世界发展格局,将西方资本主义方兴未艾的“文艺复兴”彻底打断,取而代之的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治理念”和“朝贡贸易”、“程朱理学”、“科举考试”、“八股取士”等具有东方特色的政治经济文化体制,让近代“科技文明”的发展戛然而止,换成了“修真”与“玄幻”。
然而,西方的“一神教”对此大为不安,无论是“基督教”还是“伊斯兰教”,其在明朝统治区域内的“教徒们”都蠢蠢欲动甚至意图谋反。对此,明朝官府也不迁就,明面上颁布法令严惩“刁民”和“反贼”,暗地里让“西厂”协调“武当派”、“鲁班门”、“腾龙寨”、“南蛮五毒教”和“凤鸣岐山”等修真势力对其进行围追堵截暗杀。
于是,无论闹市城区或偏远乡村,甚至南疆塞北,都经常有人看到“神仙打架”,但大多数时候都是“中国神仙”群殴“外国神灵”,无论来挑事的是“丧尸”、“亡灵”、“伏地魔”、“半兽人”、“吸血鬼”、“巨人族”、“黑暗天使”还是“一神教”的“神职人员”和“白衣天使”,在一群群实力不弱于自己的“修真者”围攻下都难逃厄运!
與此同时,“罗马教皇”和“安拉使者”先后派出“全权特使”秘密前往明朝寻求和解,希望彼此之间不要再继续争斗下去,免得被“魔族”隔空入侵。对此,“崇祯帝”喜闻乐见,经讨价还价之后,各方达成共识,在互相尊重和互不侵犯的同时,彼此都要坚决捍卫各自地盘上的“神权统治”,将一切所谓“异端邪说”消除干净。
在这些“保守势力”看来,那所谓的“异端邪说”就是西方的“资本主义自由派”和“宣扬无神论”。当然了,像那种没有“后台”且依靠寄生在别国社会中流窜于全世界的“高利贷金融资本”是必须重点打击对象,一经发现就直接没收全部财产并将全家甚至全族贬为奴隶,而善于坑蒙拐骗放贷的“犹太人”成了重点打击对象。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三方势力决定不再干预“世俗事务”(“凡尘俗事”),并同意不再派遣“神职人员”或“游方僧道”等“异能者”和“修真者”到对方的地盘上“传教”(“传道”),若有人胆敢违抗“神明旨意”,必将遭受“诅咒”并自食恶果,死后不能入“天堂”,只能下“地狱”。这种“惩罚”对“西方传教士”来说简直“致命”!
然而,这对于明朝来说,未必就不是“好事”?因为朝廷可以拿此次“事件”来“说法”,先是“扯虎皮当大旗”地下诏“晓瑜”西北各地,限期一年之内,让所有“回教徒”要么放弃原有信仰,之后还可继续留在明朝疆域内生活,要么继续信仰“伊斯兰教”并迁移到国外。对此,各地官府与驻军将会配合老百姓们安全交接。
于是,在异时空里,“西域新疆”去“伊斯兰化”在明朝“崇祯十七年”(西元1644年)轰轰烈烈开始了。随之而来的是“藏传佛教”、“玄门道教”、“萨满巫教”、“波斯拜火教”、“印度婆罗门教”等再次传遍“西域新疆”。
到了这时,就在崇祯帝因“功德圆满”即将迎来“天罚雷劫”并破境进阶成“元婴真君”之际,忽然有一个庞大的“修仙使团”降临人间。只见这些所谓“正道盟”的“弟子们居然数以千计,虽然大多数修为境界不过“筑基”,但也有数十名“真丹期”和一名“元婴期”修真者,皆脚踏乌云滚滚而来,到了紫禁城上空便悬停不动。
“勿那皇帝小儿,可知我等來意?”那位领头的“元婴真君”冷哼道:“昆仑秘境‘界灵’前辈有令,自即日起,东洋岛国修真界划归‘修真大联盟’管辖,‘仙台’作为通往上界之‘传送阵’,也一并收归‘大联盟’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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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作为“本书”的原创作者,我很遗憾的告诉大家:由于本人平时工作太忙,导致没有足够的休息时间来进行业余爱好方面的写作,因此严重影响了本书的更新速度。加上本书在构思、布局、逻辑推理、行文风格、人物刻画、场景描述以及如何突出主题思想方面几乎都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只好放弃。
不过,在彻底放弃“本书”之前,我会尽力将后续“大纲”进行压缩,并采用“蜻蜓点水”之法一笔带过,以免因涉嫌太多敏感话题而遭封禁,也不用再花费过多时间去引用资料来“装饰门面”,让人感觉不伦不类。
但如此一来,“本书”就被按下了“快进键”,章节数量将会大减,留下的遗憾就只能由时间来填补了。不过,若以后条件允许,我想仍会抽空尝试继续创作《天地任我行之“系列”》书籍,让各位“道友”不留遗憾!
当然了,作为“驻站作品”,须得遵守“网站平台”规定,不写那些不让写的东西,尽量不给别人添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