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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8章:皇帝大婚,万方来朝(中)

    上回讲到催木匠想在农历“九月九日”把女儿们嫁给皇帝,要大操大办让世人皆知,看各方反应如何?

    朱元璋在建立明朝后曾说过“胡元亡于宽,故朕济之以猛。”这后半句的意思就是他要废除元朝的所有政策,通过利用严刑峻法、条条框框和苛捐杂税等手段,来把天下百姓死死控制住,别让百姓自由自在。

    唯有如此,才不会出现像他们这样的反政府武装在短时间内迅速做大,最后威胁到自己新建立的政权稳固。为此,朱元璋参考了元朝那种人为制造的社会等级制度,把天下百姓分为“农户”、“军户”和“工匠”。

    “农户”即“自耕农”,但不包括“佃户”和“农奴”,世代只能种地;“军户”就是负责“卫所屯田”的士兵及其家属,世代只能参军打仗;而“工匠”还被细分成很多职业,比如开裁缝店的子孙后代祖祖辈辈都得干裁缝。

    朱元璋不许老百姓轻易改行,因为那样不利于他极权统治,担心哪天会有人去抄袭自己的“发家路”。

    更缺德的是打鱼的“疍户”(即“疍家人”、“船上水家族”)只能住在船上,上岸不许穿鞋。此外,像那些向地主租地来种的“佃户”、地位更低的“农奴”、青楼和妓院里的“娼妓”、街边的乞丐(“叫花子”)、打更报时的“更夫”,甚至包括给官府衙门打杂的“差役”(小吏),这些人全都被编入“贱籍”,无论如何不能翻身!

    这比起后世的“满清王朝”更恶劣,因为包括这些“贱籍”在内的其它社会底层,如“三教九流”和“包衣奴才”在偶然立功后还有机会脱离“贱籍”。“三教九流”多指“下九流”,而“包衣奴才”多指被俘虏后沦为家奴者。

    在中国的古代的封建社会中,等级制度森严,普通人很难通过正常渠道改变原有身份,尽管有着“科举考试”(相当于后世的“高考”与“国考”)的人才选拔之道,但是通过这种方式得以实现“鲤鱼跳龙门”者毕竟只是极少数,绝大多数人只能在祖祖辈辈从事的行业中苟延残喘。“三教九流”即社会上各种行业的总称。

    “三教”指的是“儒教”(由孔子创立,对封建社会影响深远)、“道教”(由张道陵创立,本土宗教)、“佛教”,但也不限于“儒门孔教”、“玄门道教”和“沙门释教”等“修真界”的定义,因为“仙凡有别,各有隔阂”。

    “九流”是指“儒家”、“道家”、“阴阳家”、“法家”、“名家”、“墨家”、“纵横家”、“杂家”、“农家”等源自春秋战国时代的“诸子百家”。在这之外还有“家”,因此有”九流十家“之说(出自《汉书?艺文志》)。

    “儒家”是古代中国封建文化的主体,以孔子的学说来影响中国文化,时效最为长久。从汉朝至后世“五四运动”前,“儒家”一直在中国文化界及思想界占着重要地位。孟子、荀子、董仲舒等是著名的代表人物。

    “道家”是以先秦老子“道”之学说为中心的“学术流派”。庄子则继承和发展了老子的思想,被称为“道德家”。由于老子的哲学思想具有朴素辩证法的特点。因此,到了汉朝,“道教”就尊奉老子为道教的“始祖”。

    “阴阳家”现于战国,提倡“阴阳五行”之说,强调五行相生相克,代表人物是燕国太师兼齐国方士邹衍。

    “法家”乃战国时主张“法治”的重要学派,源于春秋时的管仲、子产等人,代表人物是战国时的李悝、商鞅、申不害,韩非是法家集大成者。相比之下,“法家”提倡“霸道”和“暴政”,而“儒家”提倡“王道”和“仁政”。

    “名家”是战国时的学派,一名“辩者”,代表中国古代的逻辑学,其代表人物是公孙龙。“墨家”也是战国时的学派,提倡“兼爱”(平等博爱)和“非攻(反对非正义的战争)”、“节用”、“节葬”等。创始人是墨翟。

    “纵横家”即战国时从事政治、外交活动的策士,其中有“合纵派”和“连横派”。“合纵派”代表人物是苏秦,主张“合纵”六国组团抗秦。“连横派”的代表是张仪,主张“连横”齐国以瓦解六国合纵,以便远交近攻。

    “杂家”即战国至秦汉间杂揉各学派思想的一部分学者,其特点是“兼儒、墨,和名、法”。其代表著作为《吕氏春秋》、《淮南子》。前者为秦国丞相吕不韦让门客撰写,后者为西汉“淮南王”刘安及门客所著。

    “农家”即战国时反映农业生产和农民思想的学术流派,因随着生产力的逐步发展和当时诸侯争霸且趋向统一的演变,使得衣食(尤其是粮食生产)的重要性显现,而农业作为立国之本,受社会各阶层关注。

    今天认为是贬义的“三教九流”一词,是中国古代民间根据人们地位和职业名称来划分的。“三教”没有什么特殊区分,而“九流”就不一样了。古代民间按社会地位,将“九流”分为“上九流”、“中九流”、“下九流”。

    同时,“九流”存在两种不同的说法:按照第一种划分标准,“上九流”是:帝王、圣贤、隐士、童仙、文人、武士、农、工、商;“中九流”是:举子、医生、相命、丹青(卖画人)、书生、琴棋、僧、道、尼。

    “下九流”是:师爷、衙差、升秤(秤手)、媒婆、走卒、时妖(拐骗及巫婆)、盗、窃、娼。

    按照第二种划分标准,则“上九流”:一流佛祖、二流仙,三流皇帝、四流官,五流烧锅、六流当,七商、八客、九种田;中九流:一流举子、二流医,三流风水、四流批,五流丹青、六流相,七僧、八道、九琴棋。“下九流”:一流巫、二流娼、三流大神、四流帮、五剃头、六吹手、七戏子、八叫街、九卖糖。

    若按照地位和职业来区分,那人们就有了高低、贵贱之分。因此,古代将其变成了含有“贬义”的词语。但早在汉朝之前,这些“三教九流”的名称是不含贬义的。

    但佩戴或摆放风水摆件时,古人要配合自己的五行以及相应的符咒和时辰,化煞力量倍增,效果无比。同时,“包衣”代表的是一个身份,是后世的满清贵族氏族社会里的家。,另一方面,包衣是清朝统治阶层里的臣子,有一些包衣奴才由于自己常年在皇亲贵族身边伺候,权力也变得大了一些。

    他们很容易受到重用和赏赐,相比较而下,地位也渐渐上升了一些,甚至有时权力超过了一些官员。

    所以,“包衣奴才”虽然有个“奴才”的名号,可在身份上来说,他们可并不是在社会最底层人员。而相比之下,一般奴才则相对地位要差很多,并且他们基本上不能当官,只能世代为奴,没有任何翻身的机会。

    当然了,那些奴才们的致奴原因很多,但主要是战败后被俘虏成奴隶以及罪犯本人及其家属被罚成。

    在古代的军事行动中,擒获战俘并掠取对方的人口,比如商朝贵族获得的大量羌人、夷人、鬼方等敌人做俘虏,一部分用作人殉人祭,一部分则沦为奴隶。对于罪人及其家属,从商朝以后,就有把一部分罪犯(通常是所犯之罪既不轻但又不够处死刑的人)以及犯死罪和其他较重之罪者的家属罚为官奴的制度。

    凡被入了“贱籍”的人将永无出头之日,无论做了什么好事,哪怕是立了大功,也很难有翻身的可能,因为朱元璋不愿意看到老百姓脱离自己的掌控,且《大明律》规定“大明子民”也不许随意外出,离家百里者必须要经得官府同意,否则,擅自外出者将会有牢狱之灾,若邻居们知情不报,也将因此而受到牵连。

    毕竟朱元璋的《御制大诰》里已经写明白了,谁还敢拿自己和家人的自由去开玩笑?。可以这么说,明朝是中国历代封建王朝里开具最好的朝代,因为对外没有强敌,因为在它立国前的元朝蒙古人已经把“强敌”都消灭了。但后来,蒙古人自己也不行了,所以才被农民起义反噬,却让朱元璋等“草莽英雄”捡了漏。

    不过,蒙古人自己建立的那套初具规模的商业和贸易体系,如果能在明朝继续发扬广大,或许会让中国明朝与西方列强同步进入“商业资本主义”时代,甚至在接下來的“工业化进程”中,进入到近代文明社会。

    可是,处于封建社会末期高度集权的政治制度阻碍了中国走上“资本主义道路”的可能,无论是朱元璋建立的明朝,还是后来的“康雍乾盛世”的清朝,都对“资本主义”反感和漠视,认为那是“奇技淫巧”与“人性堕落”。但在此时空的崇祯帝朱由检却意外获得了200多年后异时空“诺贝尔”的全部记忆,会甘心平庸么?

    他当然不会甘心平庸,因为他不仅只用了短短三年时间就已将数百年来的内忧外患肃清,而且还让社会底层百姓有饭吃,有衣穿,有盼头,少有所教,老有所养,看病不花钱,种地少纳粮,还破天荒地打开了限制底层百姓流动的“枷锁”,为其低息融资,为经济发展注入活力,故获得海量民心善念和香火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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