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娇娇一笑,糙汉他为美人折腰 > 第九十一章对晋王有好感

第九十一章对晋王有好感

    “可奴婢瞧着,夫人不像那个意思呀。”初云小声道。

    苏知意冷哼一声,抬了抬下巴。

    “她心思城府多深,做戏一做就是多年,能叫你看出来吗,就说当年,崔氏拒绝了多少人,偏偏甘心嫁给我爹做续弦,未必不是看上我爹的官身家世,崔家再好,也只是一介白丁罢了。”

    虽然开设了应天书院,被尊称先生大儒,但崔家男子却都没有考取功名,究其根本还是平头百姓,哪里能和苏家这种簪缨世家比。

    以前苏知意没往这一层想太多,但是崔宴小住苏府的那几天,她知道崔宴春闱要下场后,便想到了这里。

    在她看来,崔氏不仅自己嫁入了官宦门第,还想借苏家的势,拉拔娘家人,贪婪无比。

    初云听完她这一番话,也陷入了沉思,一时不再接话。

    “这个玉簪还是收起来吧。”苏知意将手里的簪子放进锦盒里。

    面色难得的温柔下来。

    初云这才露出笑意,“晋王殿下送小姐的,小姐不戴着吗?”

    “我的确喜欢,可我如今有婚约在身,和晋王扯上关系,就怕有人说闲话,还是收起来吧。”苏知意眼神落寞。

    这时候,初云面上闪过一阵心疼,挣扎犹豫了一下,才低声道。

    “其实奴婢瞧着,晋王殿下对小姐您也是有好感的,您不如借王爷的手,除了和许家的婚约,晋王要是肯帮您,这事儿一定能有法子办的。”

    “不可。”苏知意垂眸,捏紧了帕子,“我怎可利用这份情谊,那我成什么人了,我和许家的婚约,我自己会想办法的。”

    提议被拒绝后,初云也稍稍泄气,不过还是道。

    “那小姐要抓紧了,这两家已经在慢慢过三书六礼,想必婚期就是定在来年上半年呐。”

    “我知道,你不必操心了,我自有办法。”

    苏知意深吸一口气,将眼底的情绪都收了下去,恢复平静。

    藏玉阁。

    少女赤着脚趴在软榻上看话本,手边的高脚白瓷盘里盛着一串晶莹剔透的葡萄,并切成一口一块的冰西瓜。

    外间传来窸窸窣窣的脚步声,再是珠帘被撩开的声响,出去了小半日的寄春就出现在了内室。

    “小姐,小姐吩咐的事情,奴婢已经查清楚了。”寄春欠身道。

    苏珺宁素手撑着下巴,歪头看她一眼,才叫南絮扶了自己起来。

    接过迎梅递来的丝帕,边擦手边示意寄春继续说。

    后者会意,便将今日查的情况讲了一遍。

    “昨儿二小姐确实去弄玉斋买首饰了,也是买了一支玉簪,还有一支翡翠钗子,据掌柜的说,那翡翠玉钗是适合成婚妇人的,玉簪么,虽然是姑娘家戴的,可二小姐买的不是她头上戴的那一支,她买的是梅花簪。”

    “梅花簪变成了君子兰玉簪,她还没说实话,这里头想必是有故事了。”

    苏珺宁慢条斯理的擦着手,眯着一双媚眼,像极了小狐狸。

    “小姐聪慧过人,奴婢的确是打听到一点儿有意思的事儿。”寄春笑着道。

    南絮就用胳膊撞她,“哎呦你快说,别卖关子了。”

    “好好好,我说,那君子兰玉簪,是晋王殿下赔给二小姐的!”寄春道出了原委。

    这一说,内室里几个人,脸上都浮现出意外来。

    而后寄春就解释,说昨日晋王也去弄玉斋了,是去拿前些日给他的嫡女定制的生辰礼,一副如意项圈。

    他的小厮毛手毛脚,撞到了捧着首饰盒子的初云,就摔碎了苏知意刚买的玉簪,所以晋王就赔了一支玉簪给苏知意。

    “掌柜的说,他当时听见了,那玉簪是宫里贤妃娘娘赏给小郡主的,不过晋王说,小郡主才八岁,用不上这个,所以就赔给二小姐了。”寄春道。

    听完这番解释,苏珺宁一时就陷入了沉思。

    今早她留意过苏知意面上的神情,那分明带着几分害羞。

    如果簪子是晋王送她的,莫非,她对晋王有好感?

    倘若真如此,那苏知意身上的事情可真有趣了。

    “行了,这件事我知道了,你们几个人不许跟其他任何人提起,好好留意着含锦阁的动静儿。”苏珺宁吩咐。

    几个丫头应声,也都知道这里头的轻重。

    苏知意身上背着建宁帝赐的婚约呢,居然喜欢上皇子,那可真是...

    不止丫鬟们心里琢磨,苏珺宁嘴上不说了,心里也暗暗琢磨着。

    这可真是贵圈多乱事啊,还是当初在临安,院里汴京的时候清静。

    想到远离汴京,苏珺宁又不自觉的想起沈千帷来。

    也不知道他走到哪里了,到渝州了没有。

    渝州离汴京也有将近八百里的路呢,沈千帷骑马去,恐怕得四五天才能到吧。

    她在汴京琢磨着,而此刻沈千帷却已经快到渝州地界了。

    他的战马追风是建宁帝赐的宝马,急行赶路可日行五百里,要不是郑寒的马是普通马,一天最多能走两百里,他此时应该已经进渝州地界了。

    不过这就是日夜赶路,休息很少了,估么着明天就能到地方,算起来也就跑了三天。

    驿站里,郑寒给两匹马喂了粮草,回来就心疼的直抱怨。

    “这两天连夜赶路,都把我的踏云累坏了,要是累病了,头儿你得赔我一匹好马,和追风一样的。”

    沈千帷大口吃着菜,抽空抬头看他一眼。

    “追风是胡人进献的宝马,皇上赏给我爹,我好不容易要来的,给你弄一匹,想的倒是美,快吃,吃了睡上三个时辰好起来赶路。”

    “就睡三个时辰啊!”郑寒一下就垮了脸。

    沈千帷便用筷子的另一头敲了他一下。

    “给你娇气的,当初打仗的时候还有彻夜不眠的,你小子两年不提刀,养废了?”

    “哪有,我就是说说。”郑寒嘟囔了一句,也拿起筷子吃菜,“这可不如汴京的酒楼味道好哈。”

    “有吃的不错了,以前行军都是啃干粮,等回汴京了,我请你吃好的,喝好酒,别婆婆妈妈了。”沈千帷端着碗扒饭。

    听了这话,郑寒倒是开心了,笑眯眯的也跟着大口吃。

    粗略用了晚膳,两人简单擦洗一下就和衣而眠了。

    这是军人素养,在外头保持谨慎,也节省时间赶路。

    第二天清早,两人就又策马上路了。

    想赶在下午就到豫王府和沈赫汇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