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莫六点时,天色已亮。
叶泠稍微拉开窗帘,借着天光从衣柜里翻出冬季校服。
穿上校服后,她将数学书与物理书分别卷在左右小臂上,用透明胶粘住作为护臂。
对着镜子看了半天,叶泠越看就越觉得形象糟糕,于是她把护臂取下,脱下校服外套后重新套护臂,然后将校服穿在最外层。
接着叶泠拾起化妆桌上的水果刀,左右手各挽了个刀花,发现没怎么受影响后满意地点了点头。
在将两把水果刀都绑在腿上后,叶泠打开卧室门,来到饭厅。
王烨和陆雪强都穿戴好,已经坐在饭桌上喝起之前熬的稀饭。他俩瞥了叶泠一眼没有说啥,倒是伍曼青看到叶泠的打扮,微微一怔。
“泠妹你也要出去吗?”
伍曼青起来后,就忙着弄凉拌小菜,只知道陆雪强和王烨要出门,却还不知道叶泠也要一起出去。
叶泠笑道:“嗯呢,没错,我也要出门。”她端起给她准备的那碗稀饭,仰头一口气喝下了三分之一,“别小看我哦,我超凶的!”
这两天,如果不是要留在家里等王烨回来,叶泠早就想出门试试活尸们的身手了。
比起看了半天跟没看一样的数理化教材,还是打架要来得更加简单。
不过,叶泠情商还是不低,瞥见伍曼青神色有些不自信,她故作随意地道:“曼青姐你也别急,等你身体素质变强一点,再死记一些简单的套路,也可以试着对付活尸了。”
“嗯,伍爷你这两天先锻炼锻炼,屋里有些简易的健身器材。”王烨也接话道,“你能成功入静的话,身体恢复得很快的,稍微练两天,应该就会有明显效果。”
“嗯嗯。”伍曼青勉强笑了笑,点头应是。
陆雪强一直没有说话,见叶泠、王烨跟伍曼青说完话,也喝完了稀饭,才开口道:“都准备好了,那我们就出发吧?”
“嗯好,走。”
王烨当先起身,领头出了屋子来到阳台菜园。他倒是没有下去,而是一直在阳台上看着。
陆雪强与叶泠下楼,除了陆雪强开过来停楼下的车暂时不动以外,直接走向对面冲上了人行道的一辆小轿车。
陆雪强用撬棍撬开引擎盖,找到发动机旁的电瓶,一边拆一边道:“拆汽车电瓶得先拆正极,也就是红色这边,然后再拆黑色的负极。”
“不过这些你记住就行,拆还是我来拆吧,你负责警戒。”拆完正极,他掏出扳手准备拆负极,“对了,你能应付几头活尸?”
“三头吧。”叶泠还没跟活尸交过手,说得很保守,“三头以内,我应该能很快解决。三头以上,七八头以内,就得跑了,试着拉开距离,边跑边解决。至于十头往上,你第一时间爬回楼,我来引开就行。”
这话听着,很是耳熟啊。
陆雪强埋头拆着电瓶,眼中闪过一丝羡慕。
昨天王烨这么说也就罢了,今天听叶泠也这么说,陆雪强甚至感觉到有点害臊。
他心中纳闷,同样是人,他想杀活尸都有些不知道该怎么下手,顶多就是乱打一通,看能不能把活尸打倒在地,然后跑路。
但王烨两兄妹,咋就从来没害怕、恐惧的情绪呢?下起手来也是又快又准又狠,整得跟杀人犯似的。
不,杀人犯都未必有他俩手熟。
陆雪强有些怀疑人生。
但他手上动作不停,很快就拆下了电瓶。
叶泠接过电瓶,放到了从阳台上垂下来的木桶里——早上定下行动安排后,趁着天还没亮,王烨将老爹生前拿来泡脚的木桶翻出来,用尼龙绳串起来,简单做了个吊篮。
将电瓶等搜集的物资放进木桶,然后伍曼青守在阳台边把木桶提上来,就可以较为方便地将物资先搬回来了。
王烨在阳台上守了一会,见整个流程如他所想,没有出啥意外,便放下心来,准备去清理楼上的活尸。
不过行动之前,趁着陆雪强不在,他先对伍曼青说道:“伍爷,有些事我这会儿正好跟你说一下。”
伍曼青刚刚将木桶拉上来,取出电瓶,正准备将木桶重新缓缓放下去。听到王烨叫她,她略显慌乱地看向王烨:“啊?什么事你说。”
“不用紧张,不是啥要紧事。”王烨微微笑道,“其实我就是想跟你说,在我这你不用太紧张。虽然我要是说什么你把这当自己家一样的屁话你肯定不信,但你确实不用担心我跟叶泠会嫌弃你。”
从昨晚他赶回家到今早,伍曼青表现一直都有些拘谨。
王烨心里清楚,这其中固然有伍曼青父母已遭遇不幸的因素,但更多还是身处末世,伍曼青担心自己提供不了什么价值,怕被他和叶泠嫌弃。
所以她才会慌忙主动做饭洗碗,想表现自己,却又不敢表现太过。
王烨也不知道雪强在这方面和伍曼青怎么聊的,但有些话,可能还是得他亲自跟伍曼青说才有用。
所以趁着雪强不在,他正好跟伍曼青把话说清楚:“我既然把我家地址发给雪强,让雪强跟你赶过来了,你就不用担心我会嫌弃你拖后腿。”
“而既然组成了团队,甚至以后还可能吸纳更多成员,就必然会有分工。所以,你也不用老想着自己对付不了活尸就是在拖后腿。事实上,真要遭遇了活尸袭击,你只要别被吓得呆若木鸡不知道跑就行。”
王烨仰头看向楼上的住户窗户,仿佛能看到重重窗户与窗帘背后的活人与活尸。
他语气从容,甚至露出几分有些过于自信的强势口吻:“或者这么说吧,你只要能做到跑得比活尸快,然后身体素质好,不会轻易得病,就足够了。接下来,把饭菜做好,或者别的一些后勤工作做到不出差错,就相当于你在这个团队里的定位了。”
“有些事,你有那个心就行,但真不用太拘谨。过分的拘谨,反而会影响团队的氛围。”
王烨早就养成了自力更生的性格,能依靠自己搞定的,便不会轻易把希望寄托在其他人身上。
纵使是末世,纵使是以后会长期与活尸打交道,他也更倾向于做到自身有底气去迎接一切挑战,而不是指望其他人来帮他对付活尸——更别说伍曼青这样一个标准的居家型女子了。
当然,叶泠除外。
这妮子,好不容易养了三四年的性子,修心养性,勉强养出文静的性格,不成想却撞上了末世灾年。
也罢,就让她释放天性吧。
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全不怕的日子已经逝去。
现在是拳头才是硬道理,走到哪都有活尸的新时代了。
“新的时代,新的路,也许,也是属于我的进化之路。”
喃喃声中,王烨收回仰望楼上的视线,准备进屋出门。
“我去清理楼上的活尸,伍爷你不用管我,就在阳台这守着,负责用木桶将东西拉上来放好就行。”
说完,王烨便通过防盗栏回了屋。
确认身上装备没有遗漏后,他打开了房门踏上楼梯道——叶泠用来堵门的装满水的洗衣机,天亮前已经被他往后挪开了一节。
他首先敲响隔壁邻居的房门,“嘭嘭嘭”连敲了三下。
“有人吗?里面是活人还是活尸啊?”
没有人回话,但王烨分明听见了屋里传出异动声。
于是他又问了一句:“有人吗?没人说话我就撬门而入啦。”
这一下,屋里的人再也憋不住了,连忙跑到屋门后,压着嗓子说:“你疯了吗?你这样会引来活尸的!”
“我找的就是活尸呀。”
王烨没有故意大声说话,但也没刻意压低嗓音。
“你你你……”屋里的大叔被王烨呛住,说话有点卡壳,“你个疯子,你不怕被活尸传染吗?!”
“不用传染,所有人体内都有尸蛊,躲是躲不了的,怕也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见邻居家里确实没活尸,王烨说完便转身,准备上楼。
“疯子,你们全家都是疯子!”
身后传来大叔纯属发泄情绪的咒骂声。
王烨不屑一顾。领先半步是天才,领先一步就成了疯子。
刚被老爹从孤儿院认养时,他也觉得自己的便宜老爹有些神神叨叨。但他很快就被老爹折服,主动向老爹学习,成为了大疯子认养的小疯子。
犹记得许多年前,邻居家买的狗天天在自家门口拉屎,说了好几次都不改,邻居家也不管。
王烨不得已买了超声波驱狗器挂门上,结果没过一阵狗莫名死了,邻居非闹着说是王烨咒死了狗,要王烨赔钱,气得王烨差点没买一个次声波驱狗器来驱人。
而今时隔多年,又听见邻居在骂他是疯子,王烨甚至觉得有些好笑。
不过既然邻居家里没活尸,他也就不再惦记着进邻居家了。
其实,真要认真说起来,王烨他也不想和活尸硬磕,只想和平发育。但如果不把隐患提前清理掉,后面想转移物资跑路时就可能会很麻烦。
而如果不转移物资跑路,只想着苟在家里,姑且不说物资能撑多久,这种易攻难守的地形,一旦被活尸大部队发现,迟早是个死。
王烨不理会邻居的咒骂,朝三楼上去。
事实上,如果王烨将楼上活尸清理掉,对这栋楼的幸存者来说也是个好事,至少他们不用担心这两天会出门就撞上活尸了——当然,前提是他们敢这两天就出门。
不过,王烨没空解释这些。
虽然已经末世了,但绝大多数幸存者,本身只是普通老百姓,思维都还没转到主动击杀活尸上,只想着跟鸵鸟一样躲在家里不被发现就好。
王烨很难在三言两语间跟他们解释清楚自己的行为动机。
而既然解释不清,那就干脆不解释了,按自己的想法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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