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烨站在屋内,看向摩托车队的方向。
虽然隔着墙什么也看不到,但他却仿佛看见了摩托车队的人,在杀完活尸后又狞笑着杀向幸存者的画面。
足足十秒后,他才吐出一口气,闭上眼自言自语道:
“我不是救世主,我也不是执法者。我只是个同样对同类拔刀的普通人。”
“末世自有其秩序,邻居屯粮我屯枪,邻居就是我粮仓。这话,有人说得,自然就有人做得。”
“虽然,枪会走火,还会炸膛。但可惜,那人不是我。”
王烨睁开眼,放弃了跑去杀光摩托车队这群反社会分子的危险想法。
一来,这是不自量力;二来,会耽搁回家的时间。
除非麻烦上门,否则他不会主动惹麻烦。
天大地大,回家最大。
不过现在,捡装备可以是最大。
三个人里,当先那人拿的是钉锤,黑衣男拿的是插在pvc管里的剔骨刀,最后那人拿的是插在pvc管里的杀猪刀。
pvc管里灌了沙子,然后将武器插上去后牢牢扎紧,虽是自制的武器,但手感其实还蛮不错。
就是王烨不会长柄武器,拿来打不懂得躲闪的活尸还将就,打活人就有点手生了。
不过不管怎么说,都是好武器,可以把晾衣叉淘汰了。
晾衣叉虽然是不锈钢材质的,但里面中空,已经被血衣活尸打弯了。虽然王烨后面将其掰直,但毕竟不复从前。而且其手感,也不如略带弹性的pvc管好。
将水果刀插回右腿刀鞘,再将钉锤放到左侧的书包侧边袋里,然后又去厨房里拿了把比较狭长的剁肉刀。
其实他书包副袋里还放的有两把菜刀,但之前他骑自行车,拿着菜刀很不方便,就只能一直扔书包里了。
而且用菜刀切菜还好,拿来砍人就很别扭,容易抓不住脱手飞出,还不如水果刀实用呢。
想到这,他干脆将那两菜刀从书包里取出来丢掉,把剁肉刀用洗脸帕包住后丢进书包副袋。
然后他从地上之前被黑衣男慌忙下乱甩一通的杂物里找到水果刀——并非是带刀鞘的水果刀,而是折叠的那种。
将折叠水果刀揣进裤兜,王烨继续扒拉三人的装备。
套在腿上的防具他没要,嫌弃影响灵活。但是把教科书卷起来套在手臂上的简易防具,他则是毫不客气地拿来套上,裹在外套里。
至于头盔,他选的是最先被他突击杀死那人的头盔——死的最快,也最干净,没有乱吐血喷血之类,擦一下就能继续用。
再将随身携带的现金与零食拿走,这几人便再也没用了。
不,还有最后一个作用。
王烨将三人尸体都搬到了佛堂门前,摆放成了跪地磕头的姿势。
“虽然你们生前不是个体面人,但死后也还是能体面体面。”
重新洗手并换了新手套后,王烨背起书包,拾起两把长柄武器,开门大摇大摆地走了出去。
远处,摩托车队那只剩十来人留在摩托车附近,其他人则是分散着去杀幸存者去了。
而王烨这边,或许是因为已经有三个人过来,并没有别的人往这边走,留守的人也没有特别在意这边。
见状,王烨甚至下意识地浮起冲过去杀掉留守那十来人的危险想法。
很危险,真的很危险,绝对是尸蛊在影响我!
王烨甩了甩头,不再想那些杂七杂八的念头,翻出院墙,顺顺利利地来到院门口的两辆摩托车旁。
两辆摩托车上的钥匙都还没拔,只能说那三人真是狂妄自大,也不怕被人抢了摩托车就跑。
王烨挑了辆个头更大的摩托车,开始启动。
当摩托车的轰鸣声响起时,摩托车队的其他人才看了过来,继而发现不对。
但已经晚了,王烨骑着摩托,眨眼便甩了其他人一大截。就算他们想追,也注定追不上了。
王烨驶向铁路,接着沿着铁轨驶向嘉州。
身后,一直没有传出新的轰鸣声。
“居然没有追上来吗?”
喃喃声中,王烨叹了口气,然后将档位从三档调到了四档——如果不是路太难走,他肯定调到六档去。
不过开着开着,因为无聊,王烨还是忍不住开始复盘起之前的战斗。
那三人,实在是太过狂妄自大。
即便不提摩托车钥匙都没拔这点,光是进屋后的表现,也实在是差劲。
明明是来杀他的,结果他随口问了句话,当先那人就忍不住接话了——只能说是装逼心理作祟,想人前显圣,或者想看到其他人惊恐求饶的样子吧。
但狮子搏兔亦用全力,明明是来杀人的,结果进屋后还在闲庭信步般慢慢走向楼梯,直接被他一个突击打得措手不及。
王烨几乎没费多少功夫,就解决掉了两个。最后剩下的黑衣男,失了先机,又丢了武器,也是迟早死的命。
如果那三人像血衣活尸一样,一见面就全速杀来,全程快攻,那王烨就没法反杀了。
顶多就是想办法在二楼阻碍下三人,然后趁机跳到一楼夺走摩托车。
结果王烨也没想到这三人竟这么菜,明明是凶神恶煞的三个光头囚犯,杀起来却不比普通活尸强多少,几乎可以说是两刀一个
大概也许,是因为这几个光头囚犯并非杀人犯吧?
王烨忍不住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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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绝对是个杀人犯。”
王烨反杀三人的屋子里,一个戴着眼镜的光头男,推了推眼镜,然后以斩钉截铁的语气强调道。
“三个人,每个人身上都只有两道伤口,快准狠就不说了。关键是你们看看现场,二楼的化妆桌出现在一楼,起到打乱阵型、分割战场的作用,说明其早有腹案;佛堂里有个老婆子的尸骸,说明那人并非这房的原主;最后,那人将黑娃他们几个的尸体摆在佛堂前,朝佛像跪拜忏悔,更是充满了仪式感。”
他顿了一下,等其余人露出若有所思的表情后,接着道:“这家伙绝对是个杀人犯,而且很可能是那种误入杀手界的杀手,内心复杂,但手段狠辣。”
“不是我不讲义气,不让你们去追。但一个是追不上,耽误搜刮物资的大事。二来就算追上了,你们觉得要死多少人,才有希望换掉那位杀手?”
“当然,吃一堑长一智,你们也要吸取这次的教训。以后记得摩托车钥匙下车时就拔掉,还有遇到幸存者时别大意,说不定就会碰到什么硬茬子。最后,分散行动从三人一组改为五人一组,都记住没?”
戴眼镜的光头男扫视了一眼其余人。
顿时,五花八门的附和声响起。
“记住了老大。”
“没问题,听王先老大的。”
“五人一组呗,ok的咯。”
名为王先的光头佬面无表情,右手推了推眼镜。
镜片遮掩下,无人注意到其眼中闪过的冷光。
他在心里暗道:“乌合之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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