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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汨水东来 第十八章 宴席(上)

    中平四年五月二十五日,时隔18天后,区星又一次带着区康、区乐这对哼哈二将,站到了寇氏坞门外。

    与前一次相比,这一次的寇氏坞之行,哼哈二将携行的伴手礼更多了。

    雉由一对变成了两对。

    士以雉为挚者,取其不可诱之以食,慑之以威,必死不可生畜,士行威介,守节死义,不当转移也。

    雉鸡是一种难以驯服的动物。无论人怎么引诱或是恐吓,雉宁愿饿死,都不会吃人投喂的食物。

    雉鸡宁死不屈,好比高洁之士的品性。区星以雉为礼,象征的是他对罗侯和县令高风亮节的景仰之情。

    挚,冬用雉,夏用腒。依礼,区星此次送的是风干过的雉干。

    还有上次未曾带的新物件。

    “此花露名唤云梦谣,”区星向两位尊长介绍道,“乃是星自云梦大泽中,采万朵芙蕖,亲手制成,萃芙蕖之精华,馥郁芬芳。”

    “芙蕖,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花之君子者也。谨以此芙蕖花露,敬献尊长,表星敬仰之情。”

    “善。”

    罗侯寇德拔掉青瓷长颈瓶上的软木塞,用手在瓶口轻轻扇动,荷花的清香便轻柔的布满了整个堂屋。

    “嗯~果然清幽淡远,沁人心脾,恰可彰映董公的君子之风。”寇德微笑着看向董义和区星,朝二人轻轻颔首,“拱辰,你有心了。”

    董义急忙俯身,朝寇德稽首正拜。

    适才,董义拔掉瓶塞后,将花露瓶拿至鼻下猛嗅了一下,浓郁的荷花香直冲天灵盖,瞬间就给他戴上了一张痛苦面具。为免失礼,董义直接稽首俯身,以作遮掩。

    “不敢。区区斗食小吏,君侯当面,安敢称公。君侯唤吾董义便是。”

    罗侯之爵乃是县侯,是大汉帝国最高等级的爵位,受县令一礼自无不可。

    于是乎,寇德正坐席上,微笑着受了董义一礼。待董义缓速起身后,寇德才顿首回礼,说道:

    “千石长吏,一县父母,明廷何其谦也。既如此,请让我托大,称呼明廷一声季颖吧。”

    和寇德一番寒暄后,董义又转过身来,朝区星顿首致谢。

    “拱辰小友,多谢馈赠。”

    唬得区星忙不迭触电般的从席上起身相让,伏于一旁的地上,口称不敢。

    寇德组的这个局,倒是颇有些出乎董义的意料。

    他二哥董卓董仲颖,外击羌贼,内讨黄巾,战功卓著,也不过得封一个乡侯。而寇德,可是县侯!

    地位极尊极贵的县侯,又怎么会跟一个蛮夷之后搅到一起的呢?并且,似乎还有师生之谊。

    水#很深啊,董义暂且还没有看透。他只知道,自己的捞钱计划,可能需要调整一下。

    董义现在急需搞钱——刚到手的罗县县令一职,花费了他整整1666万钱。

    罗县户数逾万。依汉制,万户以上为令,万户以下为长。罗县是大县,行政长官乃是县令,年俸千石。

    按照千古一帝今上拟定的规矩,官职官位明码标价,按其年俸的100倍出售。罗县县令一职,价值2000万钱。

    董义向负责评定工作的宦官张让行贿1000万钱,给自己定了个“德行昭彰”的评语。

    于是,按照皇帝陛下拟定的惠官政策,“其以德次应选者半之,或三分之一”,董义仅向西邸输钱666万钱,就拿到了秩千石的罗县县令一职。

    拿到罗县县令一职后,董义旋即拍马上任。但他可不是来为人民服务的。

    为了当县令,花了1666万钱。当上县令后,不捞它3个5个1666万钱,这像话吗?

    更何况,董义还积极向上、追求进步。他的目光,早就盯上了隔壁临湘城里空缺的长沙太守一职。

    因为州郡相党,人情比周的缘故,先帝爷桓帝在位时,拟定了名为“三互法”的官吏籍贯回避制度。

    其概要大致为:如甲州人士在乙州为官,乙州人士在丙州为官,则丙州人士对甲、乙、丙三州均需回避。

    由于“三互法”所规定的交错回避,致使禁忌过于严密,造成了官吏选用艰难、久缺不补的局面。

    长沙郡太守一职,就已经空缺小半年了。

    若不是秩比600石的从事中郎,不可直接升迁为秩2000石的郡太守,董义保不齐当时就借钱直接一步到位了。

    罗县县令一职,在董义心中,不过是升迁长沙郡太守的跳板罢了。

    长沙郡下辖临湘、罗、汉昌、下隽、益阳、醴陵、攸、茶陵、容陵、酃、连道、昭陵、安成等13县和湘南侯国,明显是比罗县要大得多的舞台。

    (刘阳县,要到建安十四年(公元209年),才从临湘县析地分设。)

    舞台越大,操作空间就越大。

    并且,长沙郡太守一职的价位,仅仅是罗县县令的两倍而已。很明显,长沙郡太守一职,性价比更高,是更适合搞钱的职位。

    董义现在,只想在罗县快些搞钱,然后快些向张常侍和陛下输钱,好快些升迁,去隔壁临湘城当长沙太守。

    左殽右胾,仆役开始上飱食了,董义却毫无胃口。

    他本以为,区家是鲜嫩可口的乳猪。现在看来,搞不好是头长有獠牙的山猪。

    不好下口啊。

    “《诗》云:‘乐只君子,民之父母。’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此之谓民之父母”——《礼记·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