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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九章 遭遇巨变

    “什么?你可以闻到暴行的味道?”令公鬼问道。他不由自主地盯着那汉子的鼻子看。那是个普通的鼻子,不大也不小。“你的意思是,你真的可以跟踪那些人,比如说,谋杀了另一个人的人?凭着气味?”

    “是的,大啊……令公鬼。这些气味会随着时间而淡化,但是,暴行的规模越大,就能留得越久。比如说,我可以闻到十年前的战场的味道,虽然曾经参战的人的气味已经消失。在灭绝之境附近,黑水修罗的气味几乎永远不散。黑水修罗除了杀人伤人之外没什么别的事可做。不过,如果是酒馆里的打架,也许折断了一只手臂那种气味过几个时辰就会消失。”

    “我明白你不想让鬼子母们知道的是什么了。啊,邓禹大人对鬼子母们的看法是正确的,天佑银蟾女王——”

    “啊——令公鬼。曾经在瑶琳桐庐,一个鬼子母们把我——她是辛夷盟的,但是我发誓,在她放我走之前我一直以为她是个卿月盟——给关了一个月,试图查出我是怎么做到的。她不喜欢不知道的感觉。她老是一边喃喃念叨,这是古老的能力再次出现,还是新生的能力?”

    “她一边盯着我看,一边说:‘直到你以为我在使用紫霄碧气。’几乎连我都开始怀疑自己了。但是,我没有发疯,我什么都没有做。我只是闻到而已。”

    令公鬼不由自主地想起了纯熙夫人的话。‘古老的屏障开始削弱。我们的时代将会分崩离析,遭遇巨变。古老的事物再度现世,新生的事物陆续出现。我们也许会见证时代的终结。’

    他打了个冷战:“这么说,我们会靠你的鼻子追踪那些偷走弯月夔牛角的人。”

    邓禹点点头。

    叶超骄傲地咧嘴笑了:“我们会的——啊——令公鬼。我曾经追踪一个杀人犯到瑶琳桐庐,还有另一个,追到琅琊城,把他们抓回来接受国君的处置。”

    他的微笑退去,又道:“不过,这次的使命是最艰难的。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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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杀的气味很难闻,杀人者的痕迹都是它的臭味,然而……”这次他皱了皱鼻子。“昨晚参与的有百姓。一定是闇黑之仆,可是,你不能凭着气味分辨一个人是否闇黑之仆。所以我会跟踪黑水修罗和黑罗刹的气味。而且,还有某些更糟糕的,”他的声音越说越小,变成了皱着眉头的自言自语,但是令公鬼仍能听到。“某些更糟糕的东西。愿哪位路过的神仙帮一帮我啊。”

    他们来到了城门前,刚出城门,叶超就迎着微风扬起了脸。他的鼻孔张开,厌恶地哼了一声。“这边走,邓禹大人。”他指着南方。

    邓禹很惊讶:“不是朝着灭绝之境走吗?”

    “不是的,邓禹大人。呸!”叶超用袖子擦着嘴巴,“我几乎可以尝到它们的味道。它们往南走了。”

    “那么,丹景玉座殿下说得没错,”邓禹缓缓说道,“她真是一个了不起的英明女人,应该得到比我更优秀的人的侍奉。追踪气味,叶超。”

    令公鬼转身回头看着城门里,沿着大街可以看到卫所。他希望半夏会平安。湘儿会照顾她的。也许这样更好,就像快刀砍乱麻,快得来不及感觉痛苦就已经结束。

    他跟在邓禹和他的鸦青色鬼鸮旗帜后面,往南而去。风渐渐大了,尽管太阳高挂,吹在他背后的风仍然寒冷。他觉得,风里有笑声,微弱而嘲讽。

    承峻。

    盈月空中,照着潮湿、黑暗的街道,这里仍然因为白天的庆典遗留下的兴奋而热闹非凡。只要再过几天,大猎宝行动就会开始,到时将会举行据说是在祸斗时代举行过的传统盛大庆典。这是寻宝者的节日,跟著名的举行说书大奖赛的立夏节混合在了一起。一直以来,立夏节上最大规模的赛事,都是讲述探宝故事最出色的说故事比赛。

    今晚,说书先生们在城中的宫殿宅邸之中表演,那里是王族和权贵的欢娱之地,也是来自天下各国的寻宝者寻求荣耀的地方就算找不到神霄玉府伏魔令,至少可以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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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歌谣和故事之中传颂的不朽名声。

    那里将会演奏乐曲,跳舞,有扇子和冰块驱散今年第一次真正的炽热。但是,街道上,在明亮月光照耀的闷热夜晚里,也挤满饮宴狂欢的人们。每一天、每一晚都是狂欢节,直到寻宝者出发为止。

    戴着面具、穿着奇装异服的人从董四哥的身边跑过,不少人穿得颇为拖沓。他们边跑边唱歌叫喊,六个人一群,然后分散成一对对傻笑着拉着手的人,然后又聚集成二十人的喧闹小群。空中,焰火噼啪作响,金色、红色,在黑色夜空中爆发。城里的焰火匠人数几乎跟说书先生一样多。

    董四哥不太关心焰火,也不太关心猎宝。他正在前去跟几个也许想杀死他的汉子见面。

    他穿过架在城中许多运河之一上方的花桥,走进承峻的港口老街区。运河散发着过度浓重的夜壶气味,花桥的附近从来没有见过花的影子。这一区散发着来自造船厂和船坞的纤维和木料气味,还有酸腐的海港泥巴味,全都因为几乎潮湿得滴水的炽热空气而恶化。董四哥沉重地呼吸着;每次他从北方家国回来时,都会有令他吃惊的事情发生,尽管他是在这里,在初夏的炽热承峻之中出生。

    在内河贸易之中,他常常用短剑保护自己的船只不受水贼侵扰。此刻,他一手提着一根粗短的棍子,另一只手放在短剑剑柄上。在这狂欢之夜里,拦路贼不少,因为有钱而又喝醉的目标很容易找。

    然而,他是一个肩膀宽阔肌肉精壮的汉子,穿着朴素的曳撒,没有一个出来寻金的人觉得他足够富有值得闯荡挑战他的个头和棍子。当他从窗口洒出的灯光下经过时,少数可以看清他模样的拦路贼都缩到一旁直到他走远。

    他有一头黑色头发,跟只在下巴上留着的长胡子一起围成了一张圆脸,但是,这张脸永远都是那么强硬,此刻更是绷得老紧,就像是他打算破墙而过。他要去见几个人,他并不乐意。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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