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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学习和制作

    “约翰,你知道最近神符马的羽毛最近脱的厉害么?”

    马克西姆女士最近很忧愁,她养的神符马出事情了。

    也不知道是因为争夺配偶还是抑郁了,神符马正在疯狂掉毛。

    起初的时候还不明显,到现在已经肉眼可见神符马的翅膀跟鬃毛秃了一片。

    就连纯麦芽威士忌都不能让神符马高兴起来了。

    芙蓉将怀疑的目光锁定在从到来后就表现良好的约翰身上。

    虽然没有证据,但女人的直觉告诉她,约翰·威克和这件事情脱不了关系。

    “神符马?你是说那些巨大的马儿?”

    约翰一副意外又吃惊的模样,说道:“我也不清楚,最近我都在研究关于炼金术的书籍。”

    说着,约翰还将自己的书单拿了出来。

    上面都是关于炼金术的文献,作为一个有着七百年历史的魔法学校,里面记载的东西不比霍格沃茨少。

    甚至因为有着尼可·勒梅这个炼金术大佬,这里的炼金术文献格外的多,感觉比霍格沃茨都多一些。

    其中自然少不了尼可·勒梅所写的书,里面的内容让约翰受益匪浅。

    “是吗?”

    芙蓉有些迟疑,她看到书单觉得约翰没有问题,但总觉得透露着古怪。

    将信将疑的情况下,芙蓉离开了。

    而在她走后不久,约翰等了将近一个小时才从图书馆出来。

    他将书籍一一归位,揉了揉有些疲劳的太阳穴。

    他没有使用学霸2.0,因为这个东西需要留在更有需要的时候使用。

    比如在自己进入尼可·勒梅炼金房的时候。

    是的,尼可·勒梅的炼金房。

    根据邓布利多提供的线索,约翰在勒梅夫妇喷泉附近用最原始的方法,敲敲打打了几个晚上。

    终于是在喷泉口那里找到了密室入口。

    那是一间炼金房,里面存放着大量炼金相关的笔记以及材料。

    其中一份类似于日记的东西让他知晓了这个房间的主人正是大名鼎鼎的尼可·勒梅。

    这是尼可·勒梅在布斯巴顿上学时所留下的房间,里面所有的笔记都是他亲手所写。

    约翰在这个宝库般的房间里如饥似渴,虽然年轻的尼可·勒梅有一些地方还显得稚嫩,却刚好适合一些刚涉足炼金术的小巫师。

    除去笔记之外,最大的惊喜莫过于那本日记。

    约翰拿出一根羽毛笔,在笔尖上沾满了墨汁在日记上书写。

    “亲爱的尼可,我在炼金术上有一些不是很明白的地方,希望你能够给我解答。”

    写下这么一行字,约翰继续写出自己所遇到的困难。

    书写结束后,那一行笔迹下面就好像有一支无形的笔正在书写。

    好看的字体在日记上凭空出现。

    “当然可以,亲爱的约翰,你的问题或许可以在书架第三行左数第七本的笔记里找到答案,希望对你有帮助。”

    约翰看到字迹后,快速的起身来到所说的书架处。

    在第三行左数第七本笔记里,他找到了关于如何让一个物质进行升华精粹的笔记。

    这让约翰欣喜,他不忘在日记里回信感谢。

    “谢谢你尼可,你帮了我一个大忙。”

    “不用客气。”

    日记上浮现字迹,这就是约翰最为惊喜的发现。

    一本极为神奇的日记本,也可以称为《尼可的百科全书》。

    这是尼可·勒梅制作的一本书,里面记载着关于他的炼金心得,放在书架上就相当于一个智能的索引目录。

    这种有着能够保持原主人情绪性格的东西其实不是没有,类似于霍格沃茨墙壁上的肖像画就是一种。

    他们或许没有着过大的功能,却能够保留一些属于肖像主人的性格以及智慧。

    而《尼可的百科全书》更是远超肖像画的存在,约翰甚至觉得尼可·勒梅就住在里面。

    不过理智告诉他这是不可能的。

    有了这本书以及满屋子的书本,约翰在布斯巴顿的炼金术突飞猛进。

    他甚至利用神符马的羽毛制作出了一双可以飞行的鞋子,这东西在速度上稍逊一筹飞天扫帚,但灵活性却大大增加。

    还成功地在徽章们又添加了一个永久定向魔法,不管在哪里,这九个徽章都会指向另外的徽章。

    如同拱卫月亮的星星一样,互相指明方向。

    约翰打算将除去自己的徽章,其余八个用来送给其他人。

    要成为下一个邓布利多,自己就不可以孤军奋战。

    甚至邓布利多也不是一个人单打独斗,他还有着凤凰社,和背后偌大一个霍格沃茨以及霍格沃茨那占据半壁江山的人脉。

    约翰需要一种关系能够巩固自己的地位,关系的维持则是需要徽章的帮忙。

    他要成立一个社团,或者是拥有一支能够听命于自己的队伍。

    徽章的其中一块归宿,他已经有了人选。

    人脉。

    这是约翰目前最为稀缺的东西,他出身麻瓜家庭,没有纯血家族得天独厚的血亲家族树,也没有混血巫师家庭的父母同学这一裙带关系。

    他能够做的,就是尽量让自己身边围满强者。

    这个强者可以是天才巫师,也可以是有深厚背景的家族二代,还可以是有着绝不出卖朋友的品格。

    在炼金房里约翰一待就是到天亮,他在天亮之前回到寝室睡两个小时。

    这是在假期,没有人会在意他是不是在偷懒。

    甚至有些人觉得少了那个黑发男孩的身影后,总感觉周围有些安静。

    ...

    “约翰,我们或许可以去看看,那可是魁地奇世界杯小组赛。”

    经过一个月的相处,芙蓉也跟约翰混的越来越熟了。

    虽然比约翰大了三岁,但是芙蓉却不觉得这个黑发男孩是个小孩。

    约翰一举一动都跟与她一样大的同年人一样,甚至约翰表现得比那些同年级的男生更加成熟。

    “魁地奇世界杯小组赛么,倒是可以去看看。”

    约翰轻挥魔杖,桌面上的书自动地飞回书架。

    他倒是没想到芙蓉还是一个魁地奇的粉丝,说来也不奇怪,毕竟谁不喜欢魁地奇呢。

    魁地奇世界杯赛四年一届,在上一届决赛结束后12个月之内,任何国家均可组队报名。

    上一届是在1990年,那个时候约翰还没有入学呢。

    距离下一届还有两年时间,而小组赛已经开始火热朝天了。

    “你说小组赛是在保加利亚,那么我们怎么过去?”

    约翰说完,就看到了芙蓉俏丽一笑。

    “我知道一个地方有门钥匙,只需要三个加隆就可以让我们前往保加利亚。”

    不得不说巫师在出行方面可要比麻瓜方便多了,只需要一个门钥匙,全家就可以在短时间内旅游到世界各地。

    约翰也对门钥匙好奇,听这么一说,当即也就同意了。

    芙蓉欢呼出声,银色长发打到了约翰的脸颊,她像是个高兴地小姑娘,兴奋说道:“我早就想要试试不在大人陪同下去旅行了。”

    这个姑娘活泼的样子让约翰觉得或许能和格兰芬多学生成为很好的朋友。

    二人也不需要带什么东西,通过飞路粉来到了巴黎隐藏地。

    隐藏地相当于对角巷,是巫师购物区。

    在芙蓉的带领下,他们东拐西转,终于是在隐藏地的一个广场角落小巷里找到了那个门钥匙。

    门钥匙的主人是一个戴着渔夫帽,身上穿着邋遢棕色风衣的男人。

    他胡子拉碴不修边幅,而且还时不时地打个酒嗝,浓浓的酒味让人忍不住怀疑他是掉进酒桶里面睡了一晚。

    约翰悄悄靠近芙蓉小声问道:“你确定他靠谱,不会将我们扔到深山老林里?”

    芙蓉也有些不确定了,她有些心虚嘴硬道:“大概,可能,应该,不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