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夜晚,林峰附体与吴喜妹行过房事后,打开床边抽屉,发现里面两个红本子。他掏出来一看,是刘雄与吴喜妹的结婚证书,一本应由刘雄持有,一本应由吴喜妹持有。他直皱眉头。
吴喜妹下床洗过身子又返回床上欲睡,看见林峰把两本结婚证书拿在手里,又往桌上一丢。便问,把结婚证拿出来干嘛?放回屉子里去。
林峰附体不为所动,皱着眉说,喜妹,我看这结婚证要换了。吴喜妹说,什么?林峰附体说,这结婚证是你和刘雄的名字,应该换成我和你的名字。
吴喜妹淡然一笑,说那没有关系。你现在没有身体,你的灵魂附在刘雄的身体上,他的身体都让你附着,你还在乎结婚证上的名字是他还是你?
林峰附体不高兴地讲,我的灵魂附在他身上,与这是两码子事,不能扯在一起。我还特别在乎这个名字。吴喜妹说,你在乎不在乎,都没有关系,反正我和你不就是夫妻吗?你应该在乎这种夫妻关系。
林峰附体态度坚决地说,但是必须做到名正言顺,我姓林,他姓刘,如果不换过来,我就感觉和你白做夫妻了。
吴喜妹说,不是我不愿意把名字换过来,问题是你去换名字,镇里民政办的人不可能答应,非常麻烦。
林峰附体逼问道,你是什么意思?吴喜妹说,我没有什么意思,只是想说要把这结婚证上刘雄的名字换成你林峰的名字,非常麻烦。
林峰附体说,麻烦没关系,你抽时间跟我一起到镇民政办去办就行了,他们若不愿意办,我就跟他们做工作。吴喜妹这才表态,可以,后天吧!
时间如白驹过隙,眨眼就到了这对非常夫妇所约定的后天。这天,金银镇民政办公室里的小姜正在整理婚姻登记档案资料。忽然听到有人叫喊,一看门口站着一对比较面熟的青年男女,便问,有什么事?青年男子回答,进来再说吧!
青年男女依次走进办公室,小姜示意他们坐在墙边的长条凳上,然后问情况。青年男子自我介绍,我叫林峰,在本镇吴家湾生产队当脱粒机手。又手指青年女说,她叫吴喜妹,在本镇徐家湾小学当老师。我们找你没有其他原因,只是想把结婚证的男方姓名刘雄,换成林峰,其它的不变。
吴喜妹很配合,从携带的包里取出完好的两本结婚证书,走近小姜,递给她。小姜没有说话,皱着眉将从她这儿发出不久的两本结婚证书认真看了看,再把她存放在档案中的底样翻找出来对照着看,姓名什么的都没有错。
她又对着那结婚证上两个人的结婚合影照片看了看,再瞅着这一对青年男女,与结婚照片上的一般无二。
她疑惑地讲,这就奇怪了,你们才打结婚证不久,为什么要换一个人的姓名?她指着青年男子说,你的人和结婚证上的人是一样的,又没有变化,何必要换一个姓名?这姓名可不是随便可以换的,要换得经过派出所同意,让派出所管户籍的民警把你户口本上的名字更改过来,才能换,否则不能换。
林峰附体说,我本来就叫林峰,不需要更改姓名。吴喜妹也开口帮腔,能改就跟他改,他本来也是叫林峰。
小姜说,这就奇怪了,林峰这个名字我蛮熟。林峰附体说,你怎么对我熟?我对你却没有印象。小姜说,我说出来你可能不高兴。林峰附体毫无顾忌地讲,你就说吧!我没有什么不高兴的。
小姜就一吐为快,好像是前几年,我在殡仪馆工作,有一个叫林峰的人发生车祸死了,就在我们那个殡仪馆火化的,他的死亡证明都是我开的,所以对这个名字特别熟悉。
林峰附体伸手把桌子轻轻一拍,然后把话挑明,那个被车撞死的叫林峰的青年就是我。我现在借刘雄的肉身附体,所以要把名字改过来。
小姜不太相信,以为面前这位青年在开玩笑,便说,你鬼说,还有附体这种现象?吴喜妹点头,说是的,他说的属实。
小姜坚持自己的态度,我不相信。但听他这么说,还是有些害怕,麻利把两本结婚证书还给吴喜妹,说你们走吧!我不可能跟你们办,这种怪事我还是第一次碰到。
吴喜妹走到门口。林峰附体僵持着不肯走,嘴里嚷着,我说的情况是真的。小姜却走出门,叫来一个男领导,把这情况讲了,男领导也感到奇怪。随之门口站着几个工作人员静静地听他们交谈,都用怪异的目光看着青年男子——林峰附体。
男领导在办公室里缓缓地走了一圈,继而望着他神情严肃地讲,原来那个叫林峰的人已经死了,我们县那个殡仪馆还有他的死亡证明书底单,你就是那个他吗?又是怎么附体复活的呢?真是今古奇观。
林峰附体说,世间各种现象就有,只是你见识不够而已,你看我就附体复活了。男领导摇头说,谁相信?这个事我们不能干,在结婚证书上,我们怎能允许把一个死人的姓名和一个活人的姓名并在一起呢?退一万步能够做这种事,也只能把原来刘雄户口本上的名字改成你的名字。那样的话,派出所也不会干,一看你这么大的年龄了,一般是不会随便更改姓名的。
林峰附体把吴喜妹一拉,说我们去找派出所吧!遂退出民政办公室。
林峰附体偕吴喜妹果然找到金银派出所。只见派出所户籍部服务窗口前站了一排办户籍的人,他们慢慢朝前移动,林峰附体跟在后面、吴喜妹站在一边等候。
一排办户籍的人陆续办完走了,林峰附体上前,因为轮到他了。他把手一招,吴喜妹走过来,将刘雄的户口本递给他。林峰附体把刘雄的户口本递给窗口内的女民警,说一声请给我更名。
女民警瞅着他问,你说什么?林峰附体重复,请给我更名。女民警翻开那户口看上面记录着刘雄的姓名等内容,便果决地讲,不能更名,看你的样子二十多岁,再看这户口本里对于你出生年龄的记载,也是二十多岁,都这么大了,还更什么名?怎么以前年龄小的时候不更名嘞?
林峰附体反问,二十多岁就不能更名吗?女民警回答,不能。你要更名也得讲出个理由。林峰附体摸一摸脑壳,开始扯谎,是这样的,我养父姓刘,生父姓林,现在养父有一个儿子,以前没有,而我的生父只我一个儿子,生父和养父协商好了,让我跟生父姓,也就是恢复本姓,你跟我把这户口本上的姓名刘雄更改为林峰就行了。
女民警说,那怎么行?她一边把户口本退给林峰附体一边说,就算可以更改姓名,我也不能随便更改,你还必须写个协议一样的东西,让你生父和养父各自在上面签字、按手印,然后把这个东西拿来作为凭证,我才考虑跟你更改姓名。
林峰附体直眨眼睛,他拿着户口本走近站在一边的吴喜妹低声说,我刚才瞎编了一段谎话,办户籍的却要较真,我从哪里拿来协议样的东西给她呢?完了完了。吴喜妹凑近林峰附体耳语一阵,林峰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