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同袁耀预料的那般,十几艘船只,进入了江乘县,这些商船,之前也经常到达这个码头,因为郑宝的船队,有生意在江乘县,所以码头上巡视的官兵甚至都没引起什么警觉。
只是正常放行,可等船队进入了码头上,涌出来的人马,直接开始对那些官兵进行拔刀相见时,这些驻守在码头上的官兵才终于觉察到了不对劲。
可为时已晚。
那些人马迅速接近官兵,有几个早就埋伏在官兵身边的人,直接抽出大刀架在了那些官兵的脖子上。
这些官兵大都只是一些普通小兵,没有权势,也不想要因为这点事情就以命相搏。
在自己的小命被拿捏住了之后,一个个都选择了放下武器。
因此,郑宝的人,不费吹灰之力,就夺取了码头。
有了码头,便可以直接轻而易举带着人马,进入县城之中。
郑宝亲自下场,带着两千多人,从船只之中涌出来,直奔城中的治所所在。
而引起的骚动,也是立刻让这个码头,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不少人看见这种场景立刻吓得四散而逃。
就算只是普通百姓,看见这么多人大张旗鼓的涌入城中,也是一种惶惶不安的担忧。
更有甚者,以为又有什么水贼袭击城池,担心波及自己,连忙逃出去城。
而那些城中的守军,在第一时间看见郑宝带来的人马之后,很快就往城中跑,一边逃跑一边还大喊,企图惊醒更多的人。
但这样的行为,也只是徒劳,郑宝对这座城池十分了解,带着人马直奔江乘治所所在,那城中的县令早已经得到了手下人马传来的消息。
知道有贼人杀进城中,直接吓坏了。
根本不敢有丝毫的犹豫,直接就带着家眷往另外一边的城门逃去。
郑宝和他的部下轻松地占领了城中的治所,成功地掌握了江乘县的实权。
与此同时,整个江乘县也陷入了一片混乱之中。县令出逃,守军被控制,很多人被吓到惊慌失措,四处逃窜。城中的官员和士兵也都逃离了自己的岗位,去寻找安全的地方藏身。
郑宝却并没有停下来,他开始着手指挥自己的部队,把手下分成几个小队,分别占领了城中的城门和各大要点。
他派出人员,开始清查城中的财物和武器,把这些物资都收入自己的囊中。同时,他也开始对城中的百姓进行统治和管理,让他们不要担心这一场变动。
毕竟郑宝日后也是需要亲自管理这丹阳郡,屠杀百姓这种事情他做不出来,收买人心,为日后的统治铺路,还是很有必要的。
半个时辰后,郑宝就派人前来通知袁耀,江乘县已经拿下了。
对此,码头上观战的袁耀和太史慈都会心一笑。
这座小小的江乘县,根本就没有什么难度,难的地方是丹阳郡的治所宛陵县,以及丹阳郡太守吴景接下来的反应。
有了江乘县作为据点,接下来的几天里,郑宝派出部队前往丹阳郡的宛陵县,试图开始尝试占领这座县城。
一旦夺取了宛陵县,这丹阳郡也就成为了郑宝的囊中之物了。
不过,想要夺取宛陵县难度还是很大的,首当其冲便是太守吴景麾下的五千守军。
郑宝心知肚明,要夺取宛陵县并非易事。他没有急着进攻宛陵县,而是在宛陵县外三十里的地方停留了两日,磨炼士兵的战斗力和耐力。
同时,他也在研究宛陵县的城防布置和太守吴景的作战计策。
当然更重要的是,郑宝在等待丹阳郡当地的大宗帅祖郎的到来。
祖郎之前就与郑宝密谋一起进攻丹阳郡,并且谈好了,二人从两个方向进攻,郑宝从江乘县攻打开始,由北南下,而祖郎则从南边的泾县开始进攻,由南北上。
如此一来,双方可以合兵宛陵,到时候集结双方兵力,有足足近万人,围攻区区一个宛陵县,自然是没有问题的。
若是丹阳太守吴景在郑宝进攻宛陵之前,就先派遣兵马出击,双方能够在城外展开交战,那对于郑宝二人来说反而有利。
可如果吴景龟缩不出,一门心思的守城,等待着孙策的援军,那这件事情就会相对麻烦一点了。
两日过去了,祖郎终于赶到了。
郑宝虽然在淮南地区颇有名望,可是面对祖郎倒也是第一次见面,双方一阵寒暄之后,郑宝想起袁耀还在自己的军中。
为了给自己扯虎皮,拉大旗,便亲自带着祖郎,引见给袁耀认识。
袁耀对于祖郎此人,倒也有几分兴趣。
因为此人祖郎是东汉末年活跃于丹阳郡泾县一带的山越势力头领,被称为"泾县大帅"、"丹阳宗帅"。他在三国时期的江南地区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在孙策下江东期间,祖郎多次率军与孙策交锋,互有胜败。他曾两次击败孙策,第一次逼得孙策"几至危殆",第二次在防御战中击败孙策。这使得孙策对他十分忌惮。
但最终,孙策纠合大军与之交战,大破祖郎,祖郎投降孙策。此后,祖郎成为了孙策的部将,早期与太史慈,合为孙策的左膀右臂,参加了不少战役,并表现出色。
只是让袁耀意外的是,此人投降了孙策之后,消息便并没有继续在史书上提及,只是不知道后来怎么样了。
不过联想到太史慈的结局,只怕祖郎也不会太好。
不过总归一个能够和太史慈相提并论的人物,袁耀也想要认识认识。
“祖大帅,这位便是我家公子袁耀。”
郑宝拉着祖郎进入了袁耀的大帐,一进门便开始给祖郎介绍起了袁耀。
袁耀表现出很有兴趣的模样,上前仔细打量了一番祖郎。
祖郎的年纪大概三十出头,四十岁不到的样子,毕竟能够当上宗帅的人,肯定在这片区域摸爬滚打十余年的时间,才有这样一番成就,小年轻除非是继承了族中势力,否则根本无法服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