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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基地

    离利马索尔不远的空地上,十字军已经搭起了营帐,巡逻的士兵来来往往,大营中显露出一种肃杀的气氛。

    大营的某处,与其他地方喊声阵阵,热火朝天的训练不同,这里显得有些安静,巡逻地也最频繁,让人忍不住侧目。

    拉斯洛掀起帐帘,只见君士坦丁和首席匠官聊着什么,手上拿着一把…火枪?

    “陛下,您拿的这是火枪吗?”

    倒不是拉斯洛孤陋寡闻,实在是这种样式的火枪从来没有见过,现在的火枪更多的类似于炮仗之类的,大型火枪杀伤力较强,但小型火枪嘛,更多的起到的是威慑作用,操作起来又十分繁琐,一般需要两个人共同使用,一个点火,一个瞄准,所以无论各国军队中,火枪手的比例都不是太高,

    但现在君士坦丁手中拿着的火枪和以往不太相同,枪托、准星、照门一应俱全,一根绳子连在后面,让人不知道它的用途。

    “拉斯洛,你来的正好。”

    看见拉斯洛进来,君士坦丁很高兴的把他拉到自己身边,

    “来,你看看塞夫鲁大师研发出来的火枪,看看好不好用。”

    塞夫鲁就是首席匠官,此时他也很谦虚地说到,

    “都是因为陛下给的图纸,不然我也不会这么快就把它造出来。”

    没错,这也是君士坦丁梦境的一部分,类似的还有很多,但大部分不具有实践意义,这款火枪是少有的能够以现在的条件生产出来的。

    拉斯洛接过这款造型奇特的火枪,上下看了看,掂了掂重量,随即走出营帐,来到了靶场,

    虽然没用过这种类型的火枪,但它的样式设计地非常直白,拉斯洛也是很快明白了这款枪的用法,他端起枪托,对着不远处的箭靶瞄准,准备开始射击,

    几轮试射过后,效果出乎了拉斯洛的意料,这款火枪不仅在便利性上比以前好了很多,就杀伤力方面而言,起码五十米内可以造成有效杀伤,最大射击范围可以达到一百五十米,和弩也差不多了,关键,它比弩要便宜多了。

    这主要是因为火药便宜了不少,已经不再是稀缺物品了,而一把好弩要用到的钢可比火药贵多了。

    “陛下,这枪…可比以前好太多了。”拉斯洛震惊地说到,这是足矣颠覆战争史的利器啊,

    “还得在实战中检验一下,目前还只是实验产品,不一定能够大规模列装。”

    君士坦丁也很高兴,但实验室产品和世面上的产品可是不同的概念,产品往往需要经过多次检验才能够从实验室走向市场,更何况战场上影响因素那么多,但可以确定的是,这肯定比火门枪要好用。

    “正好阿波罗探听到了敌人的情报,离这里也不是很远,明天我们就去试探一下。”

    君士坦丁带着拉斯洛边走边说,语气中带着轻松,这么好的练兵地点可不多,正好把一些新兵拉出来见见血,见过血之后就是老兵了,战力自然就上去了。

    马穆鲁克苏丹在塞浦路斯岛上没有放置多少兵力,拢共才千余人,都集中在尼科西亚,也就是王国的首都,

    由于塞浦路斯实行的是封建领主制,而不是拜占庭传统的中央集权制,因此在地方上,封建贵族的实力也不算弱,领主们有军权和收税权,几乎是一个个独立国家。

    当然,这也是相对而言,毕竟这么一个小国,再强大的贵族也强不到哪里去,埃及人在入侵这里后,也没有对当地的格局做出太大的改变,仅仅是处死了几名贵族而已,总的来说,敌人实力弱小,不足为惧。

    次日,君士坦丁和拉斯洛带着两百余人就试探性地攻向了尼科西亚,敌人的长官贝伊已经得到了消息,正紧张的注意着远处的动向,

    想不知道也难,十字军的行动几乎不加掩饰,大张旗鼓地抵达了利马索尔,早在大军抵达之初,贝伊就向国内发出了求援信,但却迟迟没有得到回复。

    “国内还没有消息传来吗?”

    贝伊非常担心,和平时期,驻扎在塞浦路斯的军事长官可是个肥差,毕竟这里是沟通亚欧非三洲的贸易中心,非常的富庶,但战争一来,这里就变成了前线,危险程度就提高了不止一点,

    贝伊也不是一个非常有才能的人,这个位置还是家里人帮他买来的,平时收收税还好,打仗?他一个当兵的,哪里会这个啊?

    贝伊内心不断吐槽着国内的官僚拖后腿,一边还在积极地准备防御,驶往国内的船只也准备好了,只要活着回去,凭借他家里的势力,还是可以东山再起的。

    “国内的意思是,让您尽可能地守住塞浦路斯,这关系到了苏丹的战略,援军会来的。”侍从回应。

    援军?现在那还有什么援军,真把我当猴耍了?

    贝伊冷哼一声,“我知道了,下去准备吧。”

    虽然有怨言,但他也不好一枪不放就撤,这很容易让他的政敌抓住把柄,到时候,哪怕有资源,想要再起也得费一番手脚。

    “来了,来了。”

    这时,一名士兵气喘吁吁地爬上城墙,对着贝伊大声喊到,

    “敌人打过来了。”

    贝伊站起身,眯起眼睛,远处的身影越来越清晰,

    “对面来了多少人?”

    “大约两百。”

    贝伊笑了起来,

    “点五百人,我去和他们会会。”

    说完,贝伊也下了城墙,准备前去阵前。

    双方会面,还是先根据贵族的传统,互相致礼,劝对方为了和平而投降,在互相拒绝后,准备开始作战。

    按照惯例,贝伊指挥着士兵冲锋,看到敌人掏出一副造型奇特的火枪,也没有太在意,反正他们人多,这群奴隶也不值钱,

    一轮齐射后,贝伊自己也加入了冲锋的队伍,因为按照以往的习惯,火枪只能发射一轮就变成肉搏了,但他没想到的是,伴随着一阵巨响和浓浓的烟雾,又是几十个士兵被铅弹击中,

    贝伊大惊,刚冲到敌人面前的士兵也被敌人的长矛手逼退,慌乱中,贝伊自己也是大腿中了一弹,只能无奈退兵。

    夜晚,医匠为贝伊处理着伤口,贝伊恨恨地一锤床,

    “怎么回事,他们的火枪为什么装弹这么快?”

    按理说,今天对面的这五十枝火枪至少要一百名士兵来伺候才对,可今天对面的野战兵可不止一百个,

    “不是装弹快,大人。”侍从小心翼翼地回答,

    “他们的火枪和我们的不一样,好像操作要更简单一些。”

    贝伊想了想,还是决定到,

    “这里不能呆了,不然,迟早死在这里。”

    虽然知道回去可能不会有什么好事,但也比在这里白白送命要好,敌人今天还只是试探呢,大部队都在后面,这是人尽皆知的事情,留在这,迟早是个死,回去的话,可能还可以操作一下,哪怕去边远地区当个收税官呢,也比在战场上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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