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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越吃越上火

    冰室。

    龙根也露出笑意,

    吩咐旁边站着的小弟再拿两个凳子过来,“坐下来一起吃吧。”

    见两人坐下,龙根看着叶雨时笑道:

    “阿雨啊,你很不错,我没有看走眼,

    第一天见老大,就为他挨刀,真是忠肝义胆,

    以后阿森有你帮忙,我放心多了。”

    “龙根叔过奖了,森哥是我老大,别说为他挨一刀,就算挨一百刀、一千刀我也愿意。”

    叶雨时说着不要钱的场面话。

    “哈哈哈!好!好兄弟!”官仔森大笑,用力的拍了拍叶雨时肩膀。

    龙根脸上露出关心之色,“伤势现在怎么样了?”

    “已经好得差不多了,放心吧龙根叔,我这个人天生神力,筋骨强健,

    这点小伤对我而言,跟挠痒痒没什么区别。”叶雨时一脸的不在意。

    龙根闻言,更加满意,但还是带着关照之意的说道:

    “对于自己的身体,还是要爱惜的,那位伟人说的很好,身体是革命的本钱,

    可不要像我一样,身体老了,才知道去养生啊。”

    说到后面,龙根有些感慨。

    你养生?

    玩了一晚上的妞,你给我谈养生?!

    老东西。

    叶雨时内心暗自吐槽,这老家伙真是厚颜无耻,让他很不爽。

    表面上还是说道:

    “龙根叔老当益壮,哪里需要养生,太谦虚了。”

    龙根脸上笑容更甚,

    又看向占米:

    “占米,你上次送我的金寿桃,花了不少吧?

    我这些小弟中啊,你是最讲孝心的。”

    “应该的。”占米笑了笑,

    大多数时候,他都是惜字如金的样子。

    官仔森在一旁也笑了起来:

    “那是当然啊!我总是对占米说,对老大要讲孝心,对于这一点,我一向是言传身教的!”

    几人又聊了几句。

    龙根说到了正题:

    “阿雨,你昨天晚上在庙街打了飞龙几人,干得很好,

    这帮长乐社的古惑仔,跑到我们油麻地来插旗,不给他们点颜色瞧瞧,他们还真不知道谁是老大。”

    官仔森附和道:

    “对!打得好!就应该这么狠狠的弄他们!阿雨,我真的是越来越爱你了!”

    “啊?”叶雨时眼角抽搐了下,

    旋即意识到,

    官仔森的爱,是‘爱兄弟还是爱黄金’中的那个‘爱’。

    这么想的话,

    没毛病。

    龙根继续说道:

    “我们会和佐敦的阿乐联手,今晚彻底打下整个油麻地。”

    说着,龙根的语气变得意味深长:

    “之所以对长乐社动手,是因为阿雨你昨晚在庙街,被长乐社的飞龙恶意挑衅……阿雨,你明白我的意思吧?”

    叶雨时点头,“明白。”

    旋即笑道:

    “这本来也是事实,我不过是笑了一下,

    飞龙手下,那个叫阿信的小弟,就扬言要把我揪出来打死,真的是很过分。”

    龙根嘿嘿笑了起来,知道叶雨时明白了他的意思,

    指着叶雨时,对左右的人说道:

    “你们看,阿雨是个聪明人,很上道的!”

    说完笑容一敛:

    “阿雨,你昨天经历完两场大战,身体现在真的还能抗住吗?”

    两场大战?

    几个战斗力只有1的乐色而已,加起来不超过十个人,还真是夸张。

    叶雨时内心摇头,知道龙根话里有话,对答如流:

    “放心吧龙根叔,我扛得住,绝对行!

    今晚要动手,我打头阵!”

    龙根闻言,满意的点头道:

    “好!今天晚上就让阿雨你带队,拿下整个油麻地后,你就和占米一样,是阿森的头马了!”

    ……

    和联胜和洪兴不一样,

    并没有四九、草鞋、纸扇、红棍、二路元帅、龙头等划分。

    和联胜内,

    只有小弟、老大、老大的老大、也就是掌管各分区的大佬,

    像阿乐、官仔森、大d,都是这个层次。

    龙根说的头马,就是老大的意思,和占米现在的地位一样,

    手下能开始带小弟了,

    在和联胜内,算是打出了知名度。

    就像两年后的飞机、东莞仔他们一样,

    提起飞机,东莞仔会说‘哦~飞机我知道,鲤鱼门卖粉的那个是吧。’

    占米很早前就加入了社团,凭借着会赚钱,花了好几年的时间,才成为老大,

    虽然也有他志不在此,只想一心搞钱的原因。

    而阿乐、官仔森这些分区大佬之上,

    就是话事人了,

    能掌管整个和联胜,社团内正式成员和非正式成员加起来,有上万个小弟名义上以他为首。

    当然,

    和联胜内还有一个十分特殊的团体,那就是叔父辈。

    这些老人,年轻时一般都是各自分区的大佬,年纪大了才退居二线,

    类似于龙根、串爆这样的人。

    或者是年轻时,对帮会有很大贡献的人,

    这种叔父辈很少,手下没有后辈给他撑腰,没什么话语权。

    还有邓伯这样的,原本是话事人,退位后,

    直接就是叔父辈,

    还是最有话语权的那一撮儿老头。

    ……

    与此同时。

    慈云山。

    一间火锅店。

    “大早上吃火锅,越吃越上火!”

    飞鸿用筷子,在‘咕噜噜’翻滚的火锅中戳了又戳,一脸怒气。

    他身边的小弟们面面相觑,都不敢说话。

    有人暗自吐槽。

    明明是大佬你自己说要来吃火锅的!

    都知道飞鸿哥在气头上,这些小弟没人敢触霉头。

    这时,飞鸿的电话响了。

    “喂!有屁快放!这么快……今晚就对油麻地的兄弟们动手?”

    飞鸿沉默一瞬,把手中的筷子丢在地上:

    “那就让兄弟们撤回来!那块地盘不要了!”

    说完,飞鸿挂断了电话。

    他身后的小弟犹豫片刻后,忍不住问道:

    “飞鸿哥,真的不反抗一下吗?这样好没面子的。”

    飞鸿瞪了他一眼,“我当然知道没面子了!

    但丧狗那个死基佬,在酒吧干死了高级警司的儿子,

    现在警方二十四小时都在盯着我们长乐社,你以为现在开打,我们的敌人只有和联胜一个吗?

    黑白两道都要搞我们啊!!”

    说完飞鸿再也忍不住内心怒气,咬牙切齿:

    “原本,和联胜虽然势力大,但却是一盘散沙,

    每两年换一次话事人,让各个分区的负责人争得头破血流,整天内斗,

    油麻地的官仔森烂仔一个,只知道嗑药赌钱,

    我们社团,完全可以在他的地盘中浑水摸鱼,这一年来已经赚了不少!”

    飞鸿猛拍了下桌子:

    “丧狗这个王八蛋!当初我还以为他是个人物,让我表弟去跟他,

    谁知道他原形毕露,一个喜欢乱搞的死基佬而已!”

    飞鸿的一个小弟小声说道:

    “……这个我知道,听说丧狗哥,当初是因为在酒吧认识了一个老外,才改变了取向。”

    “好了!别聊丧狗了!反正现在也联系不上他!”飞鸿怒气难消:

    “这个王八蛋,明显是不信任我,怕我把他卖给警方啊!

    我反正也不想管他了,是死是活,有没有跑路去荷兰,都让他自生自灭吧!”

    “飞鸿哥,那你表弟……”一个小弟提醒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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