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沿西汉制度,以太常、光禄勋、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为九卿,秩中二千石。
与西汉不同的是,东汉九卿分隶属三公:太常、光禄勋、卫尉三卿属太尉;太仆、廷尉、大鸿胪三卿属司徒;宗正、大司农、少府三卿属司空。
除此之外:
其一,光禄勋除西汉的五官中郎将、左中郎将、右中郎将、虎贲中郎将、羽林中郎将之外,增置东中郎将、北中郎将、西中郎将、南中郎将。
其二,少府尚书改称尚书台,由西汉的常侍曹、二千石曹、民曹、主客曹改为六曹,改常侍曹为吏曹,增三公曹,将主客曹分为南主客曹与北主客曹。
其三,尚书台增设左右丞二人,诸曹侍郎各六人,令史诸曹各三人,事务繁剧的曹增令史各三人。尚书台组织较西汉重要、庞大的多。
1、太常
“奉常,周为春官宗伯,掌邦礼,秦改奉常。”秦时称奉常,掌宗庙祭祀礼仪,银印青绶、秩中二千石。
属官有负责宫廷音乐的太乐,负责太庙祭祀事务的太祝,负责皇帝饮食以及祭祀用食物供奉的太宰,负责管理巫医的太医,负责观察天时星象、兼皇家史官的太史,负责应皇帝诏命进行卜筮太卜。
汉景帝中元六年(公元前144年)更名为太常,掌管礼乐社稷、宗庙礼仪。
其属官有太史、太祝、太宰、太药、太医、太卜六令及博士祭酒。
2、光禄勋
“及主诸郎之在殿中侍卫,故曰郎中令。”秦时称郎中令,掌殿中议论、宾赞、受奏事、宫廷宿卫之事。汉武帝更名为光禄勋,王莽称司中,东汉又称光禄勋。
属官有负责议论的大夫,负责宾客迎送、接受群臣奏事的谒者,供奉宫廷、等待受职的诸郎以及期门、羽林等禁卫军。
西汉时辖五官中郎将、左中郎将、右中郎将、虎贲中郎将、羽林中郎将之外,增置东中郎将、北中郎将、西中郎将、南中郎将。
大夫,为专门的谏议官,无定员。有光禄大夫,秩比二千石;谏议大夫,掌议论,无常员,多至数十人;还有太中大夫、中大夫、谏大夫等。
谒者,掌殿廷朝会礼仪、接受臣民章奏,置七十人,秩六百石。
郎,为待选之官,有评议国事的议郎、有陪侍皇帝车驾的中郎、侍郎等,无定员,除授常达千人之多。
议郎、中郎秩比六百石,侍郎秩比四百石,郎中秩比三百石。
中郎分统于五官中郎将、左中郎将、右中郎将,郎中分统于车郎中将、户郎中将、骑郎中将。
东中郎将:秦郎中令属官有左中郎将,汉属光禄勋,秩比二千石,主轮番执戟宿卫天子。
郎一般取自公卿等官僚子弟,一方面作为皇帝的扈从,一方面学习政务,是秦汉之际出仕的重要途径。
3、卫尉
掌皇宫诸门屯兵,秦时始置。
属官一巴士司马令,凡吏民上书、四方贡献、朝廷征召等,按法律要使用公家的车马,巴士司马令即掌其事。
属官二卫士令,统领诸宫门卫兵。
4、太仆
秦和两汉均设太仆,王莽一度更名为太御,掌管舆马及牧畜之事。
5、廷尉
廷尉掌管刑法狱讼,是各地上诉的最高司法机关,秦时始置。“廷”字系直、平之义,治狱贵直而平,故以为号。
廷尉署有狱,称廷尉狱,大臣有罪则下廷尉狱。汉景帝更名为大理,自后或称廷尉,或称大理
属官有大理正、大理平、大理监,成为廷尉三官。
6、大鸿胪
秦时称典客,掌诸侯与少数民族部族首领朝觐事务、接待诸郡县上计吏。
属官有行人,备临时差遣远方。汉初称大行令,汉武帝太初元年更名为大鸿胪,掌管接待宾客之事。
7、宗正
秦时始置,王莽称宗伯,东汉复称宗正,掌管皇族与外戚事务,两汉皆以刘姓宗室充任。
8、大司农
秦时称治粟内史,掌诸谷物、金玉之贮,相当于国库司库。景帝改称太农令,汉武帝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更名为大司农,掌管国家财货。
属官有五令丞:太仓令、太仓丞,掌国库中粮食的贮存;有平准令、平准丞,掌京师及诸郡物价;有均输令、均输丞,掌征收﹑买卖和运输货物;都内令、都内丞,主国家所藏货币、布帛等财物;籍田令、籍田丞,掌管皇帝亲耕的仪式与籍田的管理,以籍田所出的谷物作为祭祀天地宗庙的粢盛。
还有斡官、铁市两长丞。斡,主也,主均输之事,所谓斡盐铁而榷酒酤也;铁市,经营铁器的集市。
9、少府。
秦和两汉均设少府,掌皇帝私产,照料皇帝日常生活起居。
属官有:御府令、御府丞,掌皇帝服饰织造与保管;
尚冠令、尚冠丞,掌皇帝各种礼服所需的皇冠;
尚衣令、尚衣丞,掌服侍皇帝更衣;
尚食令、尚食丞,掌服侍皇帝饮食;
尚沐令、尚沐丞,掌皇帝洗浴;
尚席令、尚席丞,掌皇帝就寝用具;
太官令、太官丞,掌烹调皇帝饮食,主御膳食;
太医令、太医丞,掌皇帝与后宫医药;
都水长、都水丞,掌诸郡县水利事务,在各重要水系都派驻官署;
乐府令、乐府丞,掌宫廷音乐的排练、演奏、整理,以及音乐艺人的管理;
永巷令,掌后宫宦官、宫女的生活,以及宫人犯罪的惩处;
宦者令,掌宫中诸宦官;
中书谒者令、中书谒者丞,掌内宫导引、接待、典仪等,以宦官充;
尚书令、尚书丞、尚书仆射,掌宫中文书发启、呈送皇帝。
少府的这些属官中,尚书、中书谒者两个官署对后世各个朝代的政制发展有深远的影响,其余诸“尚”后转为女官。
汉武帝时改革了中—央官制,把中—央官员分为外朝官、内朝官。
外朝官,有丞相及丞相之下的各六百石官,分权三公府。
内朝官,或称中朝官,以少府为基础扩增置或提升地位而成,由皇帝直接差遣,而不专任行政职务。包括大司马和左、右、前、后将军,尚书,以及侍中、散骑、诸吏、诸郎、博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