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在中世纪,抽卡升爵天国王朝第二百五十章未来成为边疆伯爵并不算什么了不得的大事。
真正令耶路撒冷震动的,是洛萨旗帜鲜明地站在了摄政王雷蒙德的对立面。
洛萨跟一众贵族们寒暄过后,脸上的笑容逐渐敛去。
身穿红白罩袍的汉斯,这时才走上前来:“大人,我得恭喜您晋封边伯,这让我想起了我们那个世界里的两个显赫王室,而且,您恰巧就是其中之一。”
“你说的是勃兰登堡边伯和奥地利边伯是吧。”
前者,是霍亨索伦皇室的龙兴之地;后者,则是哈布斯堡皇室的龙兴之地。
汉斯所处的条顿骑士团,也在昨日巨舰的设定中,归于勃兰登堡选侯兼任的普鲁士国王的统治下。
“那是因为只有这两个边伯值得铭记于史书中,当初法兰克帝国在尹比利亚设立的‘鲁西永’‘巴塞罗那’‘贝萨鲁’‘赫罗纳’等十六个边疆伯国,有几个留到现在了?”
汉斯笑着说道:“您说的对,您不因受封边伯而显赫,而是边伯的头衔该因您而荣耀。”
洛萨有些无奈:“好了,自己人就不要吹捧我了,我今天听到的类似的话已经太多了,再多,我恐怕就要控制不住自己,要飘飘然了。”
“汉斯,陛下有意,想让你代替我作为王家骑士团的大团长,名正才能言顺。”
“我觉得恰恰相反,有您在我背后,我这个司令官才做得更安稳。”
洛萨拍了拍汉斯的肩膀:“没人会觉得你取代我成为王家骑士团的大团长,就代表你背叛了我。
汉斯,我一直看着你的成长,也衷心期待能看到你真正做到独当一面的那天。”
汉斯顿时感觉肩头沉甸甸的。
旋即,又有些无奈:“大人,我觉得我的担子已经很重了,您可别想着像使唤库尔斯那样使唤我。”
洛萨忍俊不禁道:“你这个臭小子。”
他翻身来到马背上:“替我跟陛下道别,我接下来要带着般若,芙琳还有切利尼娜返回希伯伦了。”
“您这听起来,可真像是去度蜜月了。”
“在你眼中,我是那种贪图享受的人?”
汉斯回忆了下,摇头道:“不是,所以才说是‘听起来’像,大人,您放心去吧,这里就交给我好了。”
“嗯,有事可以跟乌尔丁商量着来,他是个很正派的人,虽然因为你的血脉而讨厌你,但我感觉你们应该合得来。”
洛萨嘱咐了句,扬起马鞭。
两名翼骑兵向汉斯微微颔首致意,随即跟在洛萨背后,擎起双头鹰的旗帜,向康斯坦茨庄园的方向前去。
…
回到庄园时,芙琳和切利尼娜还没回来。
般若坐在庭院里的躺椅上,喷泉的水花在阳光映照下,闪烁出七彩的虹光。
“一切顺利?”
“嗯,一切顺利。”
两个人的谈话很默契,两个跟随洛萨的翼骑兵,很自觉地退下,将空荡的庭院留给了两人。
“我们什么时候动身?”
“下午吧,待会儿我们去瞧瞧切利尼娜这两天的进展。”
“嗯。”
洛萨取出躺椅,坐到般若的对面:“高卢战记,翻译给我听听吧。”
“你每天晚上都听我讲故事,也是时候偿还了。”
般若微蹙起眉:“明明是芙琳缠着你讲,不过,你想听,我就念给你听好了。”
洛萨耳畔,响起了般若柔和的嗓音。
他微眯起眼睛,任由透过树叶缝隙的微光投射在他脸上。
听着般若的讲述,他很快就代入到了那个率领军团出征高卢的恺撒大帝的视角当中。
里面虽有一些夸大不实之处,但洛萨还是学到了不少东西。
许久。
般若停下来问道:“有什么感想吗?”
“维托钦利是个厉害人物,可惜高卢人虽是同文同种,但却只是一个松散的联盟,若真能团结在维托钦利的手下,贯彻他的游击战与焦土战略,恺撒恐怕就要惨败而归了。”
洛萨语气微顿,又道:“萨拉丁也是一样,阿迪勒治下的埃及同样如此,这就是我以小博大,以弱胜强的机会。”
般若轻声道:“你有感想就好。”
洛萨点了点头:“我有些累了,般若,还记得最开始,在宿营时的请求吗?”
“想要膝枕?”
“嗯。”
“那就来吧。”
般若的声音里并没有什么明显的波动,使洛萨有些摸不准她是否真的愿意。
他犹豫了下,试探着把躺椅拉近了些,逐步躺下。
触感很软。
能够嗅到一股澹澹的幽香。
般若将手中的旧书展开,继而道:“还要继续听吗?”
“不了,我想思考些东西。”
他很快就放松了下来,两个人都没有因为这种程度的亲密接触,而感觉到有什么异样。
一切都是水到渠成。
他很快就理清思绪,将注意力集中于自己新获得的奖励上。
拜占庭跟这个世界的东帝国很像,不能说是一模一样,但也大差不差。
恺撒,屋大维,图拉真,哈德良,贝利撒留…这个世界同样有他们活动的轨迹。
东帝国的具装骑兵,是典型的重型冲击骑兵。
即执行正面冲击敌阵的重型坦克,跟十字军骑士相比,欠缺机动性,因为他们的对手,是结成阵形的步兵方阵。
而非十字军骑兵这样全能的,既冲步兵,又要骑兵对冲,甚至还要在关键时刻下马作战。
重装弓骑兵,听起来很奇葩,像是游戏或是中杜撰出来的兵种。
毕竟,弓骑兵的优势在于机动性,若是全副披挂,人马具装,岂不是扬短避长?
但实际上,不仅是东帝国,萨珊波斯,以及萨拉森的马穆鲁克骑兵,都有相当一部分属于重装弓骑的序列。
这种骑兵的优势在于能抵近射击,射击过后,再使用战锤,骑矛,进行肉搏,说白了就是会射箭的具装骑兵。
跟汉斯手中的那把具装骑矛解锁的军营,效果没多大区别。
论性价比,这种骑兵的性价比可谓极低,实用性也不不高,因为太贵了。
但不代表他们不强。
他们比翼骑兵更适合从正面,或是侧面冲击敌人的步兵方阵。
连富庶的东帝国,现在都只存在很少的具装骑兵了。
其中,虽然有丢失了小亚细亚养马地,以及巴尔干地区多山,更适合步兵作战的缘故。
但具装骑兵的华而不实,绝对也是原因之一。
“有这样一支军队,不一定比获得一支翼骑兵实用,但肯定所有敌人都会认为我很有钱。”
洛萨心中生出了这样一个想法。
倒是林地精灵射手能够提前进入作战序列,令他很是惊喜。
历史上的阿金库尔战役,与其说是英国长弓手对法兰西骑士的胜仗,不如说是绊马索,拒马,陷马坑,以及如沼泽地这种地形优势下的结果。
实际上,弓箭是无法穿透身着全覆式板甲的法兰西骑士的防御的。
但一支能跟英国长弓手比肩的轻步兵,对洛萨的价值依旧很大。
这意味着他麾下军队最大的短板已经被补上了。
要知道,一支军队如果只能挨打而不还手,对于士气的打击,将是无比巨大的。
同时,拥有一支步弓手,对敌人的弓骑兵也是一种巨大的威胁。
罗马三巨头的克拉苏,在远征帕提亚时,就因没有配备足够的轻步兵,而被擅长骑射的弓骑兵打得大败亏输。
而等到罗马人卷土而来,并且配备了大量的轻步兵后,帕提亚在野战当中,就绝非是罗马人的对手了。
这里,同时也是重装弓骑兵的优势区间——几乎无惧敌人步弓手的射击。
拿着手中的骑弓,也敢跟对面的步弓对射。
除此之外,生命之树分裂子体的能力也是至关重要,毕竟,他手底下的地盘虽广,但到处都是无用的沙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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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能够把所有荒漠化作耕地,他的领地,起码能够养活一百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