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显低沉的序曲,不知不觉间转化成为清新如凉风吹拂而过的欢快旋律。
伴随着一个个跳跃的音符,宋禾婉演奏的曲子一响起,所有在场的宾客立刻被这美妙的琴声吸引了。
不同于丁晓晗演奏时令人感受到的紧张萧瑟,宋禾婉的这首曲子是令人放松,怡然自得的。
她弹奏的正是——《菊次郎的夏天》。
或许这是久石让创作生涯中最简单、技巧最低的一首,但它的节奏简单明快,灵动而活泼,让人听起来有一种舒心的情怀,心情也仿佛可以变得透彻明亮,兴奋欢欣。
而宋禾婉的演奏更让这首曲子有一种不一样的感觉——从容,纯粹,放松。
简父听着琴声,不知不觉间陷入了儿时的回忆。
想当年,他的儿童时代是在乡下爷爷家度过的,他和小伙伴们爬树摘果子,下河抓鱼摸虾玩水嬉戏,在田埂上追逐放风筝……
好不惬意,那是属于少年少女们神采飞扬的青春,是属于年少时期夏天里的快乐。
一首曲子演奏完毕。
余音绕梁,不绝如缕。
宴会厅里出现了短暂的沉寂,宾客们屏气凝息,随后爆发出了如潮水般经久不停的掌声和赞扬之声。
这掌声足以证明了在场的人们,更加欣赏宋禾婉的演奏。
「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闻。这位小姐演奏的钢琴曲,真是听的令人心旷神怡。此刻仍觉得余音袅袅,绕梁三尺。」刚刚同简父交谈的李老板忍不住赞叹说道。
他可没有夸大其词。
本来好好说着话,本先前那个姓丁的大小姐打断,他心里就闷着一口气。后来,听她谈的什么乱七八糟的,像是秋风打落叶一般萧索荒凉,令人听着难受。就是想炫技也要分一下场合吧?可真不懂事。
还好后来这位宋小姐的这一首欢快动人的曲子,才又把场子暖了过来。
真是高下立见。
简伯父用赞许的目光看着宋禾婉,他很喜欢宋禾婉的这一曲《菊次郎的夏天》,深得他心,心中对宋禾婉的喜欢又多了一分。
儿子的眼光果然是不差的。
简伯父清了清嗓子,不急不徐的开口说道:「不过,宋小姐的演奏确实令人惊艳。」
随后,他缓步走向宴会厅的话筒处,温蔼和气的说:「谢谢两个小辈的演奏,你们有心了。在场来的宾客都是我的亲人、朋友,感谢你们的捧场,为我庆祝生日。大家今晚吃好喝好玩好,一定要尽兴!」
说着,简伯父做出了一个举杯的动作,将酒杯中的红酒一饮而尽。
在场的宾客也纷纷回礼,紧接着宴会厅的音乐伴奏接着响起,有跳舞的人们,有谈笑风生的人们,有品尝美食的人们……
灯红酒绿,富贵迷人眼。
丁晓晗站在那里,手指狠狠捏着一只高脚杯,指尖处已经用力的微微发白。
呵,《菊次郎的夏天》?
就凭这首小孩子也能弹的曲子,也配跟我比?一群无知的白痴!
你们到底懂不懂什么是《冬风练习曲》?世界公认的最难演奏的钢琴曲之一,你们竟然对我的弹奏熟视无睹?
她胸腔里燃气熊熊嫉妒的怒火,眼睛死死盯着宋禾婉,气得要发狂,竟然被那个死丫头抢了风头。
她怎么样也不通自己到底输在了哪里。
「呦呵,我算是看明白了!还以为是我自己出了什么问题,敢情是你有问题啊?」李淮岑浪荡绵柔的声音懒洋洋的在丁晓晗的耳边响起。
丁晓晗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呸,你说谁呢?你才有问题,你全家都有问题
。」
「喂,你骂我就骂我,干嘛带我全家?」
「不过,这才是你真正的样子吧?刚刚一口一个知言哥哥,我还真被你唬住了,以为你是个柔弱小白花呢?」
丁晓晗很烦这个姓李的花花大少在自己的耳边叽叽喳喳个不停,今晚本来就烦躁,偏偏还老被他缠着。
「你能不能离我远点儿?走开!」丁晓晗没好气的说道。
「我就不,你能怎样?把我赶出简家?」李淮岑嘿嘿了两声,贱兮兮的接着说:「关键你也做不到,我家可是简家的贵客,略略略。」
丁晓晗无语。
她转身想要离开这个看起来脑子不太正常,又十分烦人的李公子。
结果,李淮岑偏偏就跟在她身后,叭叭说个不停。
「据我今晚的观察,你喜欢简家的那个简知言,可是人家简知言不喜欢你,他喜欢他身边的那个宋禾婉。」
丁晓晗又白了他一眼,没有言语。
李淮岑知道自己的推测无误,又接着说道:「我可是从小就认识简知言,我俩十几年的哥们儿。你就不想,知道些什么?」
听到这里,丁晓晗这才有了一点儿兴致。
她将信将疑的看着李淮岑,脸上仍然是冷冰冰的模样,「那你,都知道什么?」
「那得看你想知道什么了?」
丁晓晗想了想,问道:「那你说,简知言喜欢什么样的女生?」
「呵呵,这你可问对人了。」李淮岑笑得没心没肺,好像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一样。「简知言这小子啊,从小那可是一堆小姑娘喜欢。」
「从我们幼儿园起,就有那小女孩儿追在他身后想亲他,他那是满园被追着跑啊,愣是不让其他的小女孩儿碰到他一下。」
说着,他叹了一口气,「唉,我就不一样了,我追着漂亮小女孩跑,她们都去找老师告状,害我被父母收拾。」..
「讲重点,谁要听你的事。」丁晓晗不耐烦的打断了李淮岑。
「那好吧,我就接着说。」
「那小学、初中、高中,这一路给他写情书,送饮料送零食的小姑娘那是数不胜数啊,简知言全都给人退了回去。我天天和他在一起玩,由于本人也是玉树临风,松形鹤骨,仪表堂堂……」
丁晓晗的白眼已经快翻到天上去了,她真的很想打李淮岑一顿。
算了,忍住,说不定真有什么有用的信息呢!
「然后呢?」
「然后,就开始风言风语的谣传啊,他不喜欢女的,喜欢男的。这男人,就是我,哈哈哈!」
李淮岑笑得很贫,丁晓晗听到这里也有些吃惊。
随后,她也了然。
也对,那么多女生喜欢,总有漂亮的,温柔的,学习好的,活泼阳光的……那么多人,他从来没有喜欢过其他人?
难道,宋禾婉是他第一个喜欢的女生?
「那他就没有和哪个女生在一起过吗?或者,表达出一些好感之类的?」丁晓晗直切主题追问道。
「还真就……没有。」李淮岑说着还大喘气。
「这简知言从来没有向任何一个女生表达过亲近和喜欢,所有的人,他都是拒之于千里之外,身边可是连一个异性朋友都没有。」
「你说这小子,咋就这么有定力呢?」
「那这么说,你兜了这么大一个圈子,其实你不知道他喜欢什么样的女生呗?」丁晓晗这暴脾气就要上来了。
敢情这丫拿我寻开心?!
「我知道啊!那不就他女朋友那样的吗?」李淮岑贱兮兮的笑着,要不是简叔叔的生
日宴会,丁晓晗现在就想踹他一脚。
「用你说,滚一边去吧。」
「喂,你这女人,我陪你聊了这么久,说翻脸就翻脸,怎么回事儿?」看丁晓晗并不想搭理他,他稍微正经了一些。
「我觉得你也别白费力气了。简知言这种性格,几乎就是喜欢上一个女生就不会再改变了的,他大概率,这辈子就认定宋禾婉一人了。」
丁晓晗听着满脸狐疑,「你凭什么这么说?」
「你是不知道,简知言这人就是很长情。他从小从来不轻易说想要什么,想买什么,但只要他想好了想要的东西,一旦得到,多少年都不会换。」
「你应该见过他有一件黑色小羊皮的皮夹克吧?」
丁晓晗回想了一番,点了点头,问道:「是不是手臂处有一个黑色小洞的那件?
「对,没错,看来你也见过。那衣服可是简知言高一的时候自己买的,现在还穿着呢!你看咱们这些人家,谁会一件衣服还穿第二年?他这穿了5年了吧,啧啧啧。」
丁晓晗确实见过那件皮夹克。
她也好奇过手臂处怎么有一个洞,但从来没有深入想过他穿了多久,那小洞竟然是磨破的?
可是,即便如此。
衣服和人,东西和感情,那能一样吗?她是有些不信的。
「衣服而已,说不定他就是不爱打扮不喜欢换衣服而已呢!感情可不一样,遇见更合适的说不定心意就变了呢!」丁晓晗满脸鄙夷,不屑说道。
「天真,一时半会儿我是想不出来怎么给你举例子了。」李淮岑这会儿开始苦口婆心,「但你得相信我的判断,就凭我认识他这么多年,他喜欢那个宋小姐,除非那女生离开他,不然没有什么人什么事能让他变心。」
「而且,就你这样的,不合适。」
丁晓晗越听越气,都是她不爱听的,「合不合适,你又说得不算,你懂个屁!」
「真辣,我觉得你这样的,倒是和我很合适。」李淮岑贼贼的靠了过来,「要不,你看看我,咱俩试试呗?」
「闭嘴,你等着吧,我早晚拿下简知言,到时候狠狠打你的脸!」丁晓晗冷哼一声,撇下了李淮岑,径直朝简知言走去。
她收了收思绪,做了一番表情管理,冲着简知言开口说道:「知言哥哥,我好像有些醉了,你能送我回家吗?」
宋禾婉向她看去,丁晓晗站在那里,身子晃悠悠的,看起来似乎真的有些摇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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