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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零五章 追梦人

    皮春秋陪我们吃饭,看似热情,实际上,更多的是走一个过场。

    喝了酒,但是不多。

    距离喝好,喝舒服还差一点。

    身在他乡,身上又没有重担,罕见的放松下来,自然要玩好。

    于是乎,我,吴晟和罗铮三人,开车找了一家附近的歌舞厅,开始我们今天的第二顿。

    罗铮不喝酒,他算是陪衬,喝酒的人,也只有我和吴晟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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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的歌舞厅,和我们老家的歌舞厅,没什么区别。

    除了这里的人不同意外,其他都一样。

    我们那边,在歌舞厅喝酒,老雪花多一些,在这边主喝的,都是嘉士伯。

    找了位置坐下,我们要了一箱嘉士伯,还有一些小吃。

    在这个社会上,从不分地域,而分贵贱。

    我有钱,虽然我身在异乡,但依旧有上宾的待遇,给了服务员一百块钱小费,他就视作我为大爷。

    “老板,您点的酒,我帮您打开。”

    在服务员热情的招待下,我与吴晟开始听着耳边参差不齐的音乐,对饮起来。

    唱歌的人,都是顾客,自然有唱的好的,有唱的很差的。

    但迄今为止,我们坐在这里近半个小时,还没有一个完美唱完整首歌,让我眼前一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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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跑掉,就是破音。

    “娘的,这唱的都啥玩意呀,罗铮,你上去整两句去。”吴晟将一粒花生米抛进嘴里,用手推了推罗铮,催促着。

    罗铮不爱开口说话,但他歌曲唱的很好,相比于胖子在歌厅请的一些歌手,都有过之,而无不及。

    “是呀,你看这么多湘妹子,你唱的好听,说不准能带走几个呢,哈哈哈。”

    我叼着烟,也打趣着说道。

    罗铮是一个无趣的人,带人冷漠,不爱言语,除了抽点烟外,唯一的爱好就是唱歌。

    也只有在唱歌时,我才能感受到他内心的情绪表达。

    “好。”

    罗铮坐在我们旁边,不吃不喝,也呆的腻歪,在我们两个人的鼓舞之下,迈开了脚步。

    “让青春吹动了你的长发,让他牵引你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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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不觉着城市的历史,已记取了你的笑容。”

    罗铮手拿麦克风,像一位流浪在外,孤独的勇者,追着他的梦想,念着他心爱的女人,唱着这曲《追梦人》。

    歌曲美妙的旋律和节奏感,外加罗铮那男中音的嗓子,将这首歌演唱的活灵活现般。

    罗铮是一个特别上心的人,虽然我不懂粤语,但他的唱法,与电影主题曲是一样的。

    这首歌,我听过很多人唱,可以说,有多少人唱过这首歌,我就听过多少种唱法。

    有唱中文的,有粤中带着普通话的,有的粤语不象粤语,普通话不象普通话,反正各种各样的人,唱过这首歌,除了电视里的歌手外,当属罗铮唱的最好。

    刘德华出演的天若有情这部电影,又在大陆流行的风生水起,罗铮这一首歌,可谓是换取了所有人的注视。

    也得到了很多的掌声。

    “终于算是听到一首悦耳的了,哈哈哈。”我端起酒杯,与吴晟碰了一下,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此刻,罗铮已经唱完了一首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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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刚下台,就有几个被他歌声吸引的小妹妹,围了过去,跟罗铮打招呼。

    在这种场合,各种搭讪,男找女,女找男,都源自人性的欲望本能,只不过女性多半矜持,并非她们不想。

    抛去矜持和做作不谈,她们比男人更加开放。

    “秋哥,你觉得罗铮能看上哪个?”吴晟偏着头,看向远处被女人围拢的罗铮,似乎有点羡慕的问。

    目光在罗铮身边的三个女人身上一扫而过,我回答道:“黄色衣服那个,你呢?”

    “我说是那黑裙子的女人...秋哥,要不咱哥俩赌五百块钱的咋样?”

    吴晟笑盈盈的从口袋中掏出钱,拍在桌子上。

    大家都喝了酒,又没什么好的消遣方式,押注这个提议,也不错。

    于是我直接答应了下来:“好啊。”

    说着,我也从口袋中,掏出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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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三个人中,长相最漂亮的,是吴晟押注的,穿黑色裙子,留波浪发型的女人。

    但这个女人身上胭脂气味太重,尤其穿了一个黑色丝袜,上面还带着亮晶晶的玻片,给人一种廉价的感觉。

    而我押注的那位,虽然长相逊色了些,却显得清纯,肤色也是黄种人的白,白而不红,像玉石一样。

    我认为,罗铮喜欢的类型,会是这种。

    反正,这三个女人站在我面前让我挑,我会选她。

    我与吴晟的目光,齐齐投向罗铮,等待她的抉择。

    其实,我在看来,以罗铮的性格是由一定概率谁都不选的,他性格冷淡,古怪的让人琢磨不透。

    果不其然,罗铮的选择,的确出乎了我们的想象。

    他没有理会黑裙子女人和黄衣服的女生,而是对那位我和吴晟都看不好的女生,发出了邀请。

    我宁愿相信罗铮谁都不选,也没想象他会看好的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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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长得并不丑,个头也有一米六五左右的样子,只不过她的肤色和打扮,稍微差了一些意思。

    她是古铜色的皮肤,这种肤色,就已经超出了我们传统审美。

    然而她的打扮,也有点超长的前卫。

    上身就穿了一个蕾丝边的白色小半截背心,这种衣服具体学名是什么,我不清楚。

    大小就是普通背心的一半,只能勉强的将她胸前的两座小山峰包裹。

    外面穿了一个黑色的夹克皮衣,搭配着皮裤和皮靴。

    咋一看,就给人一种小太妹的感觉,像极了现在的某些女说唱歌手。

    这种穿搭,在现在看来很平常,但在那个年代,有一点不伦不类的感觉。

    好像她整个人都包裹在轮胎履带中似的。

    “这....算平局吗?”吴晟看着款款走来的罗铮二人,挠了挠头,嘴角抽动两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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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算是吧。”我尴尬的回答道。

    “娜娜,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我大哥,秋哥,这位是我的兄弟,吴晟。”

    罗铮领着女孩走到我们面前,一一介绍。

    “秋哥,晟哥,你们好。”

    女孩很有礼貌,这倒是与她豪放的穿搭,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你好。”

    冲着娜娜回以一笑,我对吴晟招了招手,示意他坐过来。

    “哎呦,看我这脑袋,你们俩坐这边,哈哈哈。”吴晟在我的提醒下,恍然大悟,连忙坐到我的身边,为罗铮和娜娜让了位置。

    有了一个女生的加入,我们的气氛,也不再像刚才那般压抑。

    娜娜是本地女孩,讲了一口流利的方言普通话,为我们介绍起他们城市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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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娜娜是跟朋友一起来的,在跟我们熟悉以后,也将她的朋友叫了过来。

    她的朋友也是一个女生,叫凯怡,穿了一袭白裙,相比于娜娜的特色穿搭,她显得中规中矩。

    人也腼腆的多,坐在一旁,不言不语。

    正在我们有说有笑的时候,一个酒意十足的男人,走到了我们的桌前。

    他弄了一个爆炸头,很显眼。

    他的举动,配上他的爆炸头,就更显眼了。

    因为从我进门起,他就在敬酒,每一桌都敬了一遍,因为我们的位置选在角落,经过了一番敬酒之后,终于走到了我们这桌前。

    “兄弟,百年修得同船渡,咱们兄弟今天相遇在这里,这是前世修得的百年缘分啊,我敬各位一杯。”

    爆炸头举着手中的嘉士伯,想要跟我们碰杯。

    人家话说的圆满,又是过来敬酒的,他没有恶意,我们也没必要摆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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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哥们儿,你喝不少了,这样,我们干了,你随意。”拿端起酒杯,跟爆炸头碰了杯,我和吴晟,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他也很豪迈的喝光了一杯酒,可他没有离开,而是看向了罗铮:“这位兄弟,怎么不喝酒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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