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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他的目的,究竟是何?”我问。
太监说许万生全力打压金子军的目的并非江湖,这让我万分不解。
“我认为,大概率是建工大厦。”太监正色的回答道。
建工大厦?
再次听到这个项目,我眉头微皱,心里又是一惊。
又是建工大厦,闫丹丹处心积虑的目标,也是建工大厦。
金子军和一众我市有头有脸的大人物们,也在争取建工大厦,这个建工大厦,当真这么重要?
“都在挣建工大厦,闫家在挣,还有那么多官方的领导虎视眈眈,这是一块硬骨头呀。”我再次点燃了一支香烟,继续问着心中的疑惑。
在我看来,建工大厦是无论如何都轮不到许老板和金子军这种江湖大哥的头上的。
若是放在以前,许老板有郑老板这层关系,或许能有机会拿下这块硬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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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如今郑老板即将退休,能帮到他的,不多了。
眼下就连闫丹丹等一众黑白通吃的资本大佬都入场,许老板的胜算在我看来,非常渺茫。
但听太监的意思,好似许老板在建工大厦上只有一个劲敌,那就是金子军,这让我极为摸不着头脑。
“江湖人,有江湖人的手段,虽不可否认在社会上,很多权势之人不怕江湖大哥,但他们真的就不怕死吗?
他们不惧的是江湖人的权衡利弊,但江湖人想要不惜代价,无论是谁,天王老子也要以保住命为主,彦秋,你说对吧。”
太监如同一个学长般,对我传授着他的经验,解答我的疑惑。
此言一出,我瞬间通透了很多。
他说的很对。
最简单的举个例子,杨文翰不怕我,因为他背靠整个杨家,他知道我不敢弄死他,因为那样的话,我的江湖也会倒塌,我因为权衡利弊,为了我自己的江湖利益,我不敢动他。
可他,是要在骨子里惧我的,他们杨家,也要在骨子里惧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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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那晚我打了杨文翰,他们不敢直接找我麻烦。
他们怕惹怒了我,如果触犯了我的底线,如果我不惜一切代价的想要搞死人,效仿胡少卿那个疯子,绝对能让他们杨家陪葬。
我在暗,他们在明,防不住我的。
就算退一万步讲,罗铮和吴晟他们是我的弟兄,我现在叫他们去杀了杨文翰,他们一定会二话不说的动手。
杨文翰死了,我策划好让他们跑路,把细节做足,到时候官方抓不到人,无法证明我是背后主使,杨文翰的死,就是白给的!
现在的建工大厦,就是这种局势。
如果许老板不惜代价,破坏规则的想要拿下这个生意,无论是亿万富豪,还是官方领导,都要退避三舍。
生命面前,利益只是儿戏。
哪怕他们再牛,权力再大,也奈何不了许老板。
毕竟,在许老板动手杀人之前,谁也意料不到他有没有动机,谁也没理由抓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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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认为建工大厦是许老板在江湖上的最后一票,他想拿下这块肥肉后,就退隐江湖?”
大量的信息涌入我的脑海,让我一时间无法快速的消化这么多的信息。
而且,太监给我的消息,以及他的目的和动机,不可能全部是真的,真假参半吧。
可我现在没空去分辨真伪,于是,我直接问出了我心中的问题。
“我不敢保证,所以我也再赌。”太监嘴角抽动一下,那阴阳怪气的宦官口吻中,充满了疯狂。
他是在赌,而且他在风险最大的时间节点,选择了赌。
也正如他所言,这个时机,是最好的时机。
赌赢了,他很有可能一统市区江湖,达到许老板都不曾做到的辉煌。
赌输了,不仅要背负出卖大哥的骂名,还会万劫不复,死无葬身之地。
如果他不赌,那他这辈子,也就只能久居金子军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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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老板退出江湖的话,金子军就是大哥,如此一来,太监在这个江湖上,也是一个老三的角色。
从旁观者的角度来看,其实老三也不错,有数不尽的钱财,有很高的社会地位。
但正如太监所言,大丈夫身居天地之间,怎可能郁郁久居人下?
他想称大,他想取代金子军,就要面临这种风险!
“希望等我下次归来之时,能够听到南哥的威名。”拿起桌面上的钥匙,我将它放在手中把玩了几下后,揣进兜里。
理解了一个大概,这就足够了。
反正我即将要离开这座城市,知道太多,对我而言也无利好。
待我归来时,这片江湖肯定是要变样的。
“哈哈哈,不成功,便成仁。”太监回以一笑,站起身,拍了拍我的肩膀,说:“彦秋,你跟我来。”
我没有迟疑,紧跟着太监,走出包厢门,来到了后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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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车,停在的正门前,整个后院之内,只有一台车,是太监的丰田皇冠。
“秋哥,善南哥。”
见我与太监走出来,站在门口不远处抽烟的吴晟和罗铮,也走了过来。
我们三人一起跟在太监的身后,朝着丰田皇冠走去。
在车灯闪烁下,皇冠的后备箱已经被太监掀开,目光朝着后备箱里面望去,后备箱内,只有一个硕大的手提包。
这么大的包,足足能装两三百万。
眼看手提包鼓鼓囊囊的,我本能的反应,是认为太监要给我报酬。
这个钱,我肯定不能要,太监救过我的命,办金子军,是我报的恩情,我们之间所做的一切,还是凭借着感情。
可一旦收了钱,整个性质也就变了。
不过,在手提包打开之前,我不会先开口,万一里面不是钱,岂不是出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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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三人的目光注视下,太监拉开了手提包。
‘唰’
随着拉链被拉开,里面的东西,也毫无遗漏的展现在我们三个的眼前。
里面的东西,并非是我所想的钱财。
而是枪!
两把让人触目惊心的小口径步枪,这种枪我认识,虽然我不曾拥有过,却是我一直很喜欢的家伙。
那就是鲁格10。
它的声音很小,后坐力也可以忽略不计,绝对比我手里的手枪,还要具备暗杀能力的神器。
它的声音像开了消音器,我若是用这把枪干掉金子军,住在金子军隔壁的邻居,都不会听见动静。
很多人认为这种枪没有杀伤力,那绝对是放屁,枪,就是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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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力小了些,但打在要害部位,也是必死无疑。
“这两个家伙你拿着,出门在外也得用。”
太监回过头,见我的目光已经从两把小口径步枪中收回时,他再次拉上了拉锁,将手提兜从后备箱里提了出来,递到了一旁的吴晟面前。
吴晟没有迟疑,立即接过了手提包。
“哈哈哈,这可是好东西啊。”
说此话时,我是发自心内的喜欢这份礼物。
相比于钱,这两把鲁格,才更是我目前所需的东西。
“易航小区,十一号楼二单元一一零一号房,凌晨再去。”太监走到我的耳边,将金子军的具体位置,告诉了我。
没有再多逗留,我们三人直接回到了车里。
今晚办事的人,只有我、吴晟、罗铮三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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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因为肩膀上未恢复的枪伤,帮不上什么忙,主要动手的,就剩他们两个了。
现在的时间是晚上十点多,距离办事时间,还有两个多小时。
我没有去其他地方,而是吩咐罗铮开车,前往先前往了南江区的建筑公司。
那里有纸和笔,我要在临走之前,给闫妮妮写一封告别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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