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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七十三章 结束

    “啊!”

    石头一声凄厉下,他的身体被一只大脚踹在后腰,整个人失重般向前扑去,翻到在地上。

    这种混乱场合,只要倒下,就是刀俎鱼肉,没有再翻身的机会。

    “金子,你他吗着红鞋!”

    吴晟大骂一声,挥舞着砍刀,砍向了金子。

    “兄弟们,砍的时候注意点,有自己人,哈哈哈.....”星仔大笑着,手中的刀,不停的朝着躺在地上,浑身是血的石头,挥砍下去,这是要砍死人的节奏:“曹你吗,你很狂,很牛逼吗?”

    我虽然一直利用石头,但在金子背叛之后,石头却让我莫名的感到亲切。

    只要他不死!以后的张家镇,我让他稳坐大哥位!

    就在我远远旁观,为石头捏一把冷汗的同时,一个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了星仔的面前!

    他个子不高,身体瘦削,平时里默默无闻,属于那种踹十脚,都打不出一个屁的性格。

    他常在我身边,我却总将他遗忘。

    他就仿若一个幽灵般,引不起人的注意,就连我这个大哥,在平时都很少注意到他。

    一直以来,我给我的印象,或许只是横河四帅中的附加品。

    相比于蒋志楠的英勇,吴晟的霸道,二子爷的聪慧,这个叫罗铮的小伙子,是那般的平平无奇。

    可他今天一出手,不仅惊艳到了我,更是让全场所有人都慌了神,愣在了当场!

    他穿梭人群,如同下潜的幽灵,飘浮到星仔的面前。

    幽灵的现身,往往是收割生命,需要血与命作为代价!

    所有人都未曾察觉,包括星仔本人都没有发现,或许整个现场上百人,只有我无意间,探查到了这位幽灵的浮现。

    在罗铮浮出‘水面’的那一刻,一把锋利的尖刀,闪着寒芒,迎面刺进了星仔的面门上,仿若一个华丽怪样的装饰品,刺穿星仔那条如沟壑般的法令纹,镶嵌在他的鼻翼右侧。

    血液,顺着星仔的脸,如开了阀门一样,倾泻而下。

    这一刀,这个人,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手里的香烟一颤,掉落在地上,就连我,都被罗铮的出手震惊到了!

    “啊!妈呀!”

    一声万分凄凉,带着颤音的嚎叫,震人心魄。

    声音尖锐无比,就像受到惊吓的女人。

    “啊!”

    整个西岗批发市场,每一位,无论是混混,还是商贩,他们的动作都停滞了,目光整齐如一的看向了惨嚎的来源处。

    见到了罗铮狰狞的面孔,以及星仔脸上恐怖的场景。

    “杀人啦!”

    “啊!”

    一声声惊叫,此起彼伏,所有人都被罗铮出手的杀伐果断,狠辣无情震慑。

    气氛,陷入了死一样的寂静,很多人其实已经从最初的震惊中反应过来,只是他们不知所措,不清楚下一步应该做什么!

    “市场里的伙计们,这群外地佬,在抢你们的钱,掠夺你们生存的资本,侵占你们多年努力的成果,还在等什么,跟我们一起赶走这群外地佬!”我声嘶力竭的呐喊,渲染气氛,试图唤醒所有本地商贩的共敌心。

    罗铮这一刀,只是唬人,他这一刀震慑了众人,却要不了星仔的命。

    也不能彻底扭转逆局,金子叛变,对方的人数,是远超过我们的。

    只要他们反应过来,我们这些人,依旧很难达到最终的目的。

    只有借助群众的力量。

    我们是为他们出头的,他们才是被抢夺利益的人,他们心中有恨,他们更想赶走这群外地佬。

    我的话,成功唤醒这群人。

    “对,赶走他们,要不咱们的日子就没法过下去了!”其中一位卖冷鲜的汉子,抄起了扁担,朝着孙经理这群试图阻难我们的人,冲了过去。

    从众心理,是人之本性。

    其他,这群商贩们早就蠢蠢欲动,只是缺乏一个领头羊。

    见到自己的同伴冲了上去,一位头围绿色围巾,脸蛋通红的妇女,拿起一把剁菜的刀,也跟了上去:“老张大哥,俺也来,外地佬,俺跟你们拼啦。”

    一个女人都愿意为了生意,去拼搏,去拼命!

    本就爱面子的东北爷们,自然也不能落下,如果不上,以后都得被市场的其他人笑话死,笑他们连个老娘们都不如。

    于是乎,心中积怨许久的本地经销商们,拿起了各式各样的工具,敢打敢拼的,就朝着金子,星仔这些人扑了上去。

    不敢打混混,还好面子,想插一手的人,矛头就对准了那群外地商人。

    一时间,场面走向失控,但胜利的天秤,已经倾斜向我们。

    再次点燃一根香烟,从始至终,我都站在原地,远远的眺望着眼前‘绚丽’的风景。

    没一会,我的香烟还未燃灭,一声声警笛,呼啸而来。

    “撤!”

    “快跑!”

    “警察来啦!”

    在场所有人,包括混混,以及那些商人们,在听到警笛响起后,如同见到猫的耗子一般,一哄而散,四处逃窜......

    ......

    官方方面,许老板早就打点交代过,警察们,也只是走个过场。

    他们的警笛呼啸,却知道我们所有人都逃出了西岗批发市场,这群人才姗姗来迟。

    坐在车里,我给龙坤拨通电话,将整件事情事无巨细的告知了他。

    听完我的描述,龙坤应了一声:“小秋,展销会应该开不成了,接下来的事,就不用你管了,我来安排。”

    挂断电话,我派人将石头等伤员被送进了医院。

    西岗批发市场的事情,已经不需要我再插手,正好,我也倒出空来,去办另一件事。

    金子是一个聪明人,他的举动,对我而言是背叛。

    但对他而言,是他的机会。

    因为在他与石头之间的表现,和他们两个人的性格而言,作为大哥,我更想扶持不太聪明,更容易控制的石头。

    但他今天居然敢把背叛摆在明面上,就证明,他一定会有准备。

    他投奔了哪吒,并且将我的行动告知哪吒,这些事情串联在一切,应该不会是短短一个晚上能完成的事情。

    他与哪吒,决不会是昨天才勾结到一起的,至少,他们两个人早就有联系。

    他能选择背叛我,就会想到如何应对我的怒火,他应该对于整件事,都会有提前的布局和准备。

    所以,我现在要赶回横河县,并且将秦昊从市区叫了回来。

    我有预感,金子的背叛,一定会带来一场变故。

    铃铃铃.....

    车子在开往横河县的路上,我接到了一个朋友的电话,这位朋友已经很久没再给我通过话了。

    “秋哥,忙着呢?”和尚的语气中,带着盈盈笑意。

    在接起电话的时候,我已经推测到了一些东西。

    金子背叛,和尚罕见的电话,这两点很容易联想到一起。

    和尚是老虎的人,而老虎现在与哪吒穿一条裤子,所以,大概率金子投奔的人,其实是和尚。

    哪吒远去广东十余年,毛豆在之前也入了监狱,宋天刚在位的时候,都未必能攀附上哪吒和毛豆,更何况他一个小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