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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重生

    第44章重生

    关盛云大军离开延安府的前一天,驻守安塞县城的步队撤离,搭乘了二三十只舟船,顺着延水抵达延安府。与此同时,沿河的官道上,一骑快马驮着常文平向安塞驰去,与顺流而下的船队擦身而过。

    守军刚刚离开,县城里的人们还懵懵懂懂的没明白过味儿来,常文平已策马入城,直奔空荡荡的县衙后宅——这里秋毫无犯,一切还是井井有条。闲的没事干拿了把扫帚扫地的老院子(看门人加家仆,安塞的县太爷也养不起更多的人了)目瞪口呆的看着老爷从天而降,招呼也不打一头扎进卧室。不一会,套了身青色官服、腰里挂了知县的官印雄赳赳出来,匆忙上前一把拽住:“老爷,这些天您去哪里了?您不知道出了多大的事啊!您怎么还敢穿这个出来?快脱了,被贼人看见就要了命啦!”

    常文平挥手打断了老家人的絮叨:“贼人已经跑了。你快去召集里正们到大堂听本县吩咐!”

    安塞县没多大,而且秩序维持的很好。不消一刻,衙役里正们便到得差不多了。大家惊讶地发现,平日里看起来滑头滑脑万事不出头的常太爷大义凛然地在大堂上正襟危坐,一副豪气干云的样子。只听常太爷慷慨陈词,要亲帅衙役和丁壮逆袭盘踞延安府的贼人们,一边豪情万丈地表达着忠君报国杀身成仁的决心,一边把惊堂木拍得震天响。惊恐之余,众人心中不禁佩服得五体投地:原来以前咱们都看走了眼呢——这才叫疾风知劲草,板荡识英雄呐!

    常文平匆匆安顿好了县里的工作,亲自率领一百五十名衙役丁壮,威风凛凛地杀奔延安府而去!大家心里虽怕,但又不敢违抗常太爷的命令,这一路走得胆战心惊,再看看常青天骑在马上那种一往无前的英雄气概,心底越发觉得自惭形秽。

    幸好,在延安府北郊遇到一支百人规模的朝廷官军马队,众人心里才略略安定下来。常知县和带队的游击交谈片刻,义无反顾地一马当先率众渡过延水,径直大马金刀开进了空荡荡的延安府。

    延安府通判莫翰韬等大小二十来名官员被关在牢里许多日子了。

    挨揍是免不了的。

    贼人们为了榨出银子,发明了很多匪夷所思的酷刑。比如,最让官员们痛不欲生的一种刑罚,是用两块木板夹住脑袋,捆好后绳子里面插进一根木棍,抓住两头用力旋转——那滋味,“头痛欲裂”完全无法形容其万一!莫翰韬亲眼看见一个州判,成年后已经闭合的头盖骨缝被硬生生挤开,头皮崩裂开来,两个眼球恐怖的、完整的凸悬在眼眶外面,一张圆脸变成驴一般长……恶梦中每每被其凄厉的惨嚎声惊醒。

    过了前几天,眼见得这帮官员实在再没什么油水可榨了,贼人们带有很强目的性的酷刑少了,境况好了些,却也有限。时不时还是有成群结伙的贼人喝了酒跑到牢里来,他们纯粹是为了获得可以折磨曾经高高在上大老爷的快感。

    不知怎的,两天多没有人来送粥了。每天一大桶烂菜叶和霉米煮的稀粥是阶下囚们全天的伙食,有时贼人还故意当着众人面往里面吐唾沫。官员们饿了几天以后,再没有人能抗拒这碗粥的诱惑,连碗底都伸长了舌头舔得光可鉴人。

    卧在草堆上饿得昏昏沉沉的莫翰韬听到一阵凌乱的脚步声,紧接着一双官靴映入眼帘,抬眼上看,是一件熟悉的青色官袍,再然后,是安塞知县常文平那张诚恳关切的面孔!耳中只听常知县在高喊:“下官来迟,害莫大人受苦了,死罪,死罪!”然后,便有人开了牢门,常知县快步抢进来亲手扶起自己……走出监外,仰头看看悬在天空明晃晃的日头、环顾一下周围举刀擎枪威风八面的官军马队和衙役皂吏,莫通判终于相信:这不是做梦,自己真是重见天日,两世为人了!

    万幸贼人们没有把知府衙门一把火烧掉,美中不足的是,里面的财物连同官服官帽官靴等一应事物,早被洗劫一空。常文平亲自张罗着把莫翰韬等好一通洗刷,然后端来碗浓浓的菜粥,说让莫大人先养养胃——没想到,莫大人饿着还好,看到那碗粥,当场吐了!好吧,见到菜粥的大人们都吐了。肚里没食,吐出来的都是绿水,大人们拼尽全身仅存的那点气力连连挥手说:“快拿开,我等再也见不得这种东西”,厨子只好再给大人们蒸了软腾腾的面饼……

    常知县跑前跑后的把莫大人安顿好,赔了个罪:“莫大人,您先委屈一下,卑职这身衣服您先将就着穿穿,贼人们把裁缝都掳走了,回头卑职找人给您重新做两套。”说着话,把自己带来的替换衣服亲手披到莫大人身上……

    没等莫大人表达自己的感慨,只听衙门口传来一阵喧哗,隐约听到有人大声喊着:“让我进去!”,更大声的是守门的衙役:“死叫花,快滚!额看你就像反贼的细作,再不滚当场打杀!”

    常文平匆匆跑出去,正看见个破衣烂衫满脸污垢的老叫花子,左手端着个破碗,右手挥舞着一根竹竿,被自己的衙役拦着,在大喊大叫的要往知府衙门里闯!正待转身回去,突然觉得这老叫花子有些面熟,与此同时,只听老叫花一声高喊:“常知县,老夫是闫文龙啊!”

    延安府同知闫文龙现身了。

    常文平骂退了守门的衙役兵丁,赶快把闫大人请进去,免不得又是一通洗漱沐浴——更衣则比较麻烦,常知县只带了一身替换的衣服,已经给莫翰韬穿了。正要把自己身上穿的脱下来,被闫大人止住了:“老夫不要!老夫之所以忍辱负重,就是要留此有用之身杀贼报国!老夫要穿着这身衣服去杀贼,让他们知道自己有眼无珠、老夫这叫知耻近乎勇……”

    大家都知道闫大人这通歇斯底里的嚷嚷是给自己遮脸儿,可现在就属他级别高,谁也不会傻到去当场揭穿,纷纷夸赞其大智大勇,深谙小不忍则乱大谋之道。众人七嘴八舌地一说,闫大人自己都信了,更是坚决不穿常文平的官服。不过,他那身不知哪里淘换来的破衣服穿了这许久,脏兮兮破烂烂就不消说了,里面的虱子跳蚤横行无忌,肯定不能再穿回去,于是,换了身青衣小帽的打扮。

    几位大人嘴上喊着杀贼报国震天响,但除了常文平,其他人心里都不清楚:贼人看起来确是走了,然而,走了多远可不好说、而且,会不会再杀回来更不好说!因此,都是只喊狠话不动身,彼此配合得很默契。

    “这些天究竟怎么过来的”是常知县绕不过去的问题。不过,他和罗咏昊早就想好了对策:巡夜突发头痛,回客栈刚躺下贼人便攻了进来。客栈里还有个代写文书的老先生,跑出去被贼人当头一刀杀了,于是自己拿了老先生的布幌子冒充。一个姓关的贼头目要自己做师爷,假意答应。没想到这厮竟是匪首关盛云的亲弟弟!过了阵子,听贼人们议论说要去攻打甘泉,半夜趁其酒醉不备一棍子敲碎了脑壳,偷了他的马驰回安塞,集合丁壮返身杀回……这番英雄事迹把众官员听得目瞪口呆,也有心里不太相信常太爷有胆子杀人的——杀的还是匪首的亲弟弟!但常太爷貌似突然想起来,轻飘飘的交代一句:去后院某屋看看那贼尸还在不在。片刻间衙役回报,屋里没什么尸身,但院子里有个新土堆很是显眼。众人掘开一看,厚厚的棺木里确是一具锦衣尸身,面孔被砸得整个塌陷下去一塌糊涂!

    这下常太爷可牛大了!

    比起莫翰韬的坚贞不屈、闫文龙的卧薪尝胆,常知县亲手格毙匪首之一的壮举可谓惊天地泣鬼神,必须要直达天听啊!延安府出了这么一位大明官员的楷模大英雄,所有官员的前途都保住了!嗯,玩忽懈怠的污水都往于胜良身上泼好了。

    官兵马队的游击不顾各位大人各种理由的拦阻,率众“衔尾追击”贼寇去了。这下,各位文官有点糊涂了:虽然这厮直接隶属都司府,但我大明祖制以文御武,一个破游击不应该有这么大胆子直接驳文官的面子吧?而且——统共百来号人马,要追剿两三万贼人,这家伙脑子是进水了么?

    话说回来——既然这么好胆,你&他&妈早干嘛去了?

    还是常文平,一语点醒梦中人:“各位大人,既然有都司府的官军在追击残贼,卑职以为,各位大人为圣上守土有责,收复州县似也属当务之急吧?”

    闫文龙莫翰韬们不禁恍然大悟:对啊!常知县有手刃贼酋的大功垫底了,自己虽然“坚贞不屈”,但那是分内之事,咱还得立功啊!既然常大人——过不多久肯定不会是七品知县啦,还是先尊称大人吧——言之凿凿地说贼人去了甘泉,“收复”延长延川两县的“功劳”就摆在那里,不去拿过来岂不是跟那个游击一样脑子进了水!

    常大人真够意思。慨然表示自己的一百五十人全让各位大人带上去收复失地。话虽这么说,总不能让常大人自己光杆司令(两个字分开读——“司”“令”,这是这个词的本意)延安府城吧?好说歹说,常大人留了二十个维持秩序,余人一分为二,又在城里凑了些人,闫文龙莫翰韬等各领了百来人的队伍。

    扯了好多五颜六色的布匹,大人们各显神通,粗笔浓墨写了“讨贼”、“荡寇”、“靖逆”、“剿匪”、“保境安民”等龙飞凤舞饱含赤诚的大字,用竹竿木棍挑了便是花花绿绿的旗帜。热热闹闹地出了府城。沿途的流民百姓可算开了眼:前面是锣鼓开道,后面旌旗招展。大人们按照级别该坐轿的坐轿(关盛云把官轿都拆了烧了火,民间的二人抬小轿子要了也没用,都没动)、该骑马骑驴的坐门板(驴马都被关盛云们收走了),两队人马威风凛凛杀气腾腾直奔两县,为圣天子浴血奋战收复失土而去!

    田埂上看热闹的观众里有个五六岁的小娃,天真地问到:“爹,这些是啥人哩?”

    他爹兴奋地搓着手回答:“官军去杀贼咧。”

    小娃瞪着眼睛看了半天,再问到:“官军杀贼,举这多旗子做啥,咋没见有几人拿刀拿枪哩?”

    当爹的一愣,继而啪的一声脆响,娃被扇了个耳光。爹训斥道:“恁混账,瞎说啥子!小心被当贼娃子捉了去!”

    小娃捂着脸嚎啕大哭。

    但哭声随即淹没在喧天的锣鼓声里,无人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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