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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蛮荒时代

    这是一颗拥有大气层的星球,这是刘羽对脚下这颗星球的感官。

    从外太空看向这颗星球,可以明显看到这星球上白色的气流在移动。

    整颗星球比起地球要大上接近两倍。

    随即刘羽就朝着这颗星球内部飞进去。

    磅礴的神识在扫描着这颗星球,刘羽没有在上面发现有强烈的生物能量波动。

    整个星球确实是一颗可以让人居住的星球,这个星球有水,有氧气,有树木,不过自然环境比起地球那种蓝天白云,要差那么一点,因为天上有三个太阳照射的原因。

    刘羽降落的地方一是一片森林的地方,不过这里的森林比起地球上的森林要矮上许多,刘羽知道这应该是星球之间的重力不同造成的。

    植物是地球上没有的植物,就是类似的植物,刘羽没有看到,也许这里没有,毕竟都隔了十光年之远,怎么可能有地球上类似的植物?

    初步判断,这是一颗极为合适人类移民的首选星球,虽然重力大了一点,但还在人类承受中,问题不是很大,了不起婴儿五六岁能走路。

    在刘羽的神识中整个星球是没有文明的存在,就连可以使用工具的生物都没有。

    而这个星球最厉害的动物,是一种爬行动物,身高一米米,体长三米,浑身拥有一层鳞甲,属于肉食动物,其数量几乎遍布整个星球,种类也有好几种存在。

    刘羽在这个星球晃荡了半个月后,发现没什么可以吸引人的东西后,就挖了一个山洞,然后布置了一道防护罩后,就将思维投进了小世界里面。

    原本刘羽以为自己流浪宇宙三十年,小世界已经过去了三十万年,其实不是这样的,因为小世界进一步完善,现实世界一天已经变成了小世界十五年,也就是比之前的时间流速减少了一半,因此刘羽在流浪宇宙三十年,小世界里面过去了十五万年。

    从小世界刘羽分身天道传来的信息,小世界百年时候,依然一片荒芜,在小世界五百年的时候,小世界从新绿了起来,其实那些植物已经对灵气产生了免疫,因此需要几百年恢复。

    在小世界千年的时候生物再次星星点点出现在了大地上面,慢慢繁衍了起来。

    小世界五千年的时候,人类没有灭绝,再次发展出了一个个部落,他们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反正怎么斗都是其乐无穷。

    在小世界万年的时候,小世界万物全部复苏,人族也不是世界霸主,仅仅只是小世界食物链中的一环。

    在世界三万年的时候,人类依靠自己的智慧和大自然相亲相爱,相亲相杀几万年后,在小世界中慢慢立足了起来。

    同一时间小世界中的万物,也学会了灵气的利用,成了一个个丛林霸主,他们占山为王,霸占一方。

    小世界十万年的时候,人类结束了野蛮的部落时代,来到了苦的奴隶时代,一个个人类王国成立。

    在小世界十三万年的时候,人类强者的足迹遍布整个小世界。

    这个时代的人类经过十三万年的血与火的拼搏,站在了世界顶端中的一环,和各大妖魔三分天下。

    妖,世界万物都是妖族,魔,有亡灵,僵尸,灵(鬼)同为一类,来源已不可考察。

    蛮荒历十万年(从小世界妖魔占山为王算起)的时候,世界迎来了修行时代的辉煌,各种天骄战天地四方,成为镇压一个时代的人物。

    人族顶尖强者有独孤天,姜牧,叶修,王小花,他们无一不是血海中杀戮出来的强者,被天下各大势力称为人族四大人王。

    魔族顶尖强者有鬼王,尸王,号称魔族双王。

    妖族顶尖强者有黑虎王,羽皇号称万妖之祖。

    不管是人族还是妖魔族,他们都是镇压一个时代的强者。

    值得一说的是,还有昆虫一族好像也崛起了,一名叫做蜂皇,来源蜜蜂一族,不过他的存在感有些低。

    数百亿平方公里的小世界何其大?

    特别是十三万年前五行法则贯穿整个天地,小世界的空间壁垒也变得比以前坚固了许多,就是这个时代的人,妖,魔顶尖的炼气士也很难打破虚空,除非有三人联合起来才可能打破虚空。

    这是一个蛮荒介于文明的交汇时代,充满了野性的时代,不管是人族还是妖魔族,他们都有一种君临天下的豪迈。

    这个时代小世界被称作蛮荒大陆,人,妖,魔共存的蛮荒大地。

    整个蛮荒大陆没有被区分开来,而是人,妖,魔共存的世界,他们相互交错在一起,也是一个混乱,强者为尊的时代。

    雷霆在空中四处穿梭,天下起了瓢泼大雨,乌云遮天盖日。

    撕啦

    一块动物的皮破裂了开来,里面伸出了一只洁白带有泥土的手。

    不多时候,一个十八九岁的少年,光秃秃的站在了雷霆,大雨下面。

    他茫然的看着四周,只听见雷霆的轰鸣,和大雨的声音,以及遍地的白骨和一些残缺却埋在泥土里的武器。

    他,在雷霆,大雨下没有目的的走着,他走着,走着,被一雷霆劈倒在了地面。

    倒在地面的他,喷怒的看着天空的雷霆,他不明白上面那是什么东西,为什么要伤害自己,还是难么撕心裂肺的痛。

    最后他爬着前进,没有目的的前进。

    啊

    啊

    啊

    “陈雷你小子嚎叫什么?这大清早的还让不让人睡觉?”一个胖子骂咧咧的大声说到。

    陈雷觉得自己的名字很晦气,他不知道为什么每个月都会做一次自己被雷劈的梦,这让他很心累。

    用门主的话说,自己是他在一个雷雨天捡到的,那时候自己被雷劈的面目全非,而且还失去了记忆,于是自己就跟着宗主姓了,因为自己在雷雨天被捡到的,也就叫做陈雷。

    门主是一位炼气四阶的化液高手,同时也是青剑门的门主。

    青剑门是一个人数加杂役不到一千人的小门派。

    而青剑门的名字来源是青剑门拥有一把青色的宝剑,以此为名。

    青剑门虽然是一个偏远地区的小门派,但也是拥有一座三十万人口的管理权,也就是一座城市的主人,城主是由青剑门委派的。

    整个门派都是以以气御剑为主的修炼体系,但是陈雷更是喜欢运用板砖为武器。

    因为他醒来的时候,手里就握着一块五厘米大小的土黄色板砖。

    ps:唉!又被读者姥爷怂的体无完肤,文笔差,剧情不合理,还剧毒。

    可,我也在改进啊!

    我就一爱好写书还被人怂,大半夜还构思剧情,码字,我容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