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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古刑吊处

    人类,是怎么做到这种地步的?

    走下公交车的张杨有些想不通。

    老话说的好:杀人不过头点地。

    眼前这起案件。

    残忍、变态、心理扭曲,都不足以形容凶手那令人发指的行为。

    对了,我为什么要当辅警……张杨心里MMP。

    你就说老老实实当个享福的败家子,不香?

    他在怀疑人生的迷茫中沉思片刻,看向身旁女警。

    “看什么?”

    叶知瑶笑着揶揄,“中午的时候我允许你请我吃饭。”

    我擦……张杨脸色发白。

    感受到了来自叶知瑶深深的恶意与调侃。

    正常人但凡看到那份卷宗和上面的照片。

    你确定中午还能吃的下去?

    “姐,我给你重新组织语言的机会。”张杨咬牙切齿。

    “哈哈哈哈!”

    总被臭小孩调戏,终于大仇得报的叶知瑶心满意足,开心不已。

    这女人比任何催晴毒都要浓烈啊……张杨瞅着娇笑中的小女警。

    明明是个警察,可一颦一笑,一个无比正常的动作都透着清纯。

    叶知瑶26岁,和清纯挂的上钩?

    如果你这么理解女人可就错了。

    少女则是娇俏。

    上大后是清纯。

    一旦成了妇人就会变成美艳。

    眼前这个26的女人空有年龄。

    实际上是一个连和男生牵手,都会脸红的女孩!

    “早晚有一天……”

    张杨目光火热的瞅着叶知瑶,“我会成为你的授液恩师。”

    “授业恩师?”

    叶知瑶的笑声戛然而止,“你个小屁孩能教我什么,教我败家?”

    “呵呵。”

    张杨坏笑,“教你夜阑卧听风吹雨,铁马是你,冰河也是你。”

    夜将尽了。

    我躺在床上听到那风雨的声音。

    迷迷糊糊地梦见。

    我骑着战马,跨过温润的河流。

    梦醒时分。

    发现战马和河流,都是你!

    叶知瑶:( ̄□ ̄)

    臭小孩在说什么啊?

    很明显,她的巴卡拉卡又在高速上迷失了方向。

    如今年代的女生,对比二十年后的老司姬女生。

    叶知瑶纯真的像朵小白花!

    张杨觉得如果遇到渣男,纯真女孩的心就会被玩弄。

    如果遇到他这样的好男人,纯真的女孩才是幸福的。

    哦,我果然是个好人!

    ……

    滨城,某棚户区外。

    一处破败不堪的活动板房前。

    案件现场有警戒带,区域都被隔离开。

    两个多月的风水雨淋,警戒带已从黄蓝色变成了灰黑色。

    时间,可以抹去很多痕迹。

    但对于地窖这种地方,即使两个月依然可以封存。

    二人离开大队时,叶知瑶就拎着一个编织袋。

    等她打开袋子,张杨发现里面有两套迷彩服。

    如今这年代警察可没有后世的刑侦装备。

    为了不破坏现场痕迹,叶知瑶把迷彩服套在身外,一双脚上套上塑料袋。

    只有手上戴着的一双白手套像那么回事。

    “姐,你要下去?”

    瞅着叶知瑶要下入地窖的架势,张杨惊讶,心里有些敬佩。

    光是这一点,她已经做了很多男生都不敢做的事情。

    “连犯罪现场都不敢去,做什么警察?”

    叶知瑶说的无比自然,“你行不行啊?”

    好有道理,所以你想告诉我警察都是变态么……张杨心里吐槽。

    还有,我行不行?

    我去红浪漫做大保健都只做998的,你说我行不行?

    抽了抽嘴角,张杨拿起另外一套迷彩服穿上……

    地窖入口大约一米五见方,过去有警方准备的梯子,方便进出。

    即使两个月过去了。

    张杨随着叶知瑶下入地窖的那一刻,差点一口气没上来,被里面的气味熏过去。

    腐坏,潮气,恶臭……那种气味根本无法形容,引人作呕!

    有专门架设的电源,下去后叶知瑶打开了灯。

    地窖内的情况,也第一时间映入张杨的眼中。

    嘶……他深吸了一口气,忘记地窖内的味道。

    瞠目结舌的瞅着其内的景象。

    大概二十平左右的空间,完全是用水泥垒砌而成。

    墙壁上有大面积返潮后的霉斑,给人一种湿漉漉的感觉。

    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地面。

    有着一大片黑紫色,干枯后凝结在地上的血迹。

    人体内的血液并不是想象的那么多。

    但是,当人体内的血液全部流淌出来,可以覆盖很大一片面积。

    光是看到地上那一滩风干后的血迹,张杨眼皮乱跳,瞳孔收缩。

    他有一个想法。

    被害人体内的血,被凶手放干了。

    同时,他想起了古代的一种酷刑。

    吊处!

    这种酷刑源自于杀鸡。

    杀鸡要放血,为了把血放干。

    被割开喉咙的鸡,会被拎起鸡爪,倒着向下。

    因为引力和角度,鸡血会顺着鸡脖伤口下流。

    直至把鸡血放的一干二净。

    而后来,这种杀鸡的手法,被用在人的身上。

    同样是把人倒悬,绑着双脚吊起,割开喉咙。

    放干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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