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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一章 三少财大气粗,九郎杀气十足

    大略吃了几口笋丝与河鱼,洛与贞遂就放下快子,伸手烤着火。

    倒不是这位通宝钱庄的三少爷,过惯了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富贵日子。

    因此嫌弃乡野客栈的粗茶澹饭,难以下咽。

    而是他自从离京之后,平时练功疲惫的臭毛病也渐渐改掉。

    逐渐开始吞服大药,内炼脏腑。

    短短几个月,洛与贞的武道进步颇为明显。

    已经突破二重天,开始凝聚第一条气脉了。

    寻常的大鱼大肉,即便经过脏腑运转吸收,也难免留下杂质,且无法增进气血。

    远不如大药、膳食来得立竿见影,速度飞快!

    当然,这种路数的缺点也很明显。

    相当费银子!

    就拿洛与贞每天都服的虎骨玉髓膏、熊胆大力酒、豹胎生筋丸来说。

    仅这三样大药,不需个三五日,便是上千两雪花银撒出去。

    更何况每天使用!

    除非王侯公卿的门第家底,不然哪里经得起这般挥霍!

    “这吞药、打拳、练功、习武,真真是枯燥乏味,委实不贴合我的性情。

    也难为纪兄时刻勤勉,保持精进。

    短短一年不到,已经直冲四重天!”

    洛与贞取出内服的豹胎生筋丸,按照上乘的吐纳功法炼化药力。

    他从小就对武道兴趣不大,不然以通宝钱庄的雄厚财力,六大真统也能拜入门下。

    有钱能使鬼推磨。

    这句话放之四海而皆准。

    毕竟武道高手也离不开衣食住行四个字!

    “因为练武才能吃饱饭不饿肚子,才能有气力不受欺负。

    洛哥哥你是出身好,没经过那种苦头。

    我以前在矿山的时候,有个监工心情不好,就拿矿奴出气,动辄抽鞭子。

    打得遍体鳞伤,浑身是血!没有任何理由!

    矿奴也不敢有怨言,好像一切都是天公地道!

    纪先生后来跟我说,没钱便要受穷,弱小便会挨打!

    天道无私,所以无情,以万物为刍狗!

    两只脚陷在泥泞里头的小卒子,只有双手握刀,血气刚强,才能此生不再跪人!

    这也是纪先生最推崇圣人的一点!

    圣人坐到那张至尊的宝座,却不强迫众生去拜、万民去跪!

    将之从礼纪废除!

    这很了不起!”

    小病已抬起头,双眼格外的亮,好似倒映出那袭大红蟒衣、那道挺拔身姿,轻声复述道:

    “纪先生还讲,以前的时候,读书再多、武功再高,非是大宗师,总要对权贵下跪。

    左右不过求一口饭吃,头便被按得这么低,凭什么?

    大家一样是人,什么将种勋贵?无非投胎得好了,就可以高高在上指点江山!

    真正满腹经纶、一身武功的英雄豪杰,却要忍气吞声!

    纪先生对我说,那样的人生便如在猪堆里头打滚,纵然吃饱喝足,也是绝无滋味!”

    “此生不跪人……”

    洛与贞听得沉默,心意却是澎湃,似是受到感染。

    四肢百骸的气血涌动,欲要喷薄而出。

    那股勐烈的药力,恰如蛟蟒搅弄风浪!

    带动筋骨皮膜,不住地弹抖震荡!

    哗啦,哗啦啦!

    洛与贞眉头一皱,感觉五脏六腑养出的那一口内息蠢蠢欲动。

    旋即,他的右手五指发涨微微刺痛,有股温润的气流徐徐淌过。

    浑身气血好似潺潺小溪,缓缓地灌注进去。

    将虚幻无形的气脉拓宽,变得凝实。

    “这是?手脉凝聚成了!”

    洛与贞既惊又喜,没想到无意识间,居然就将第一条气脉打通了。

    “多听听纪兄这些发人深省的道理,还是有用!

    哈哈哈,我洛三郎竟然也有顿悟突破的这天!”

    这位通宝钱庄的三少爷开怀大笑,旁边的小病已撇了撇嘴,将碗碟里的饭菜一扫而空。

    他年纪小,骨架子还未长成,太早练功反而伤身。

    纪渊只传授一套拳架子,用于锻炼筋肉,壮大气力。

    小病已很是勤奋,每天都会打上一次,风雨不误。

    用过午饭之后,洛与贞去到后院的客房。

    这雨势像断线的珠帘,没个停歇。

    他环顾一圈,看似寒酸的上房,其饮食起居所用之处,无不是上乘货色。

    “确实有心了。”

    洛与贞颔首,他要做好生意,自然离不开这些地头蛇的鼎力襄助。

    阎王好过,小鬼难缠。

    摆不平绿林道,站不稳根基,谈何打通商路?

    这个安州城的罗大郎,据说有些不俗的手段,能够在地方上翻云覆雨。

    若非靖州排外,加上高手众多,硬生生将他拒于门外。

    似蒲安集的鬼市买卖早就做大了!

    等到夜色渐深,这座乡村野店被静谧笼罩。

    只有偶尔几声虫鸣鸟叫,方才透出一两分生机。

    踏,踏,踏!

    沉重有力的脚步声,恍如石子落入平湖,搅扰出大片涟漪动静。

    头戴斗笠的高大男子掀开帘子,那掌柜的瞧见来人,面上露出恭敬之色,连忙接过取下的湿透外袍。

    “老爷不是说,还要再过两日才能赶回蒲安集,怎么今日连夜就到了?”

    高大男子年纪约莫四十许,其面相凶恶,眼角挂着刀疤。

    肌肤呈现古铜色,一双大手好似蒲扇,俨然像个练家子。

    他正是蒲安集的大当家,从猎户发迹成为地头蛇的罗大郎。

    本名罗三虎,起家过后觉得不够风雅,找算命先生测字,改成罗平贵。

    “机会近在眼前,必须好好把握。

    这位通宝钱庄的三少爷可是稀客、贵客!

    若非跟着那个纪千户一起往辽东去,咱们这种穷乡僻壤小地方的鱼虾,哪能够得着?

    我跑死两匹马,为的就是早点见上一面。”

    罗平贵拎着桌上的茶壶,咕冬咕冬狂饮干净,用力喘了两口气,方才踏入后院。

    他取下用布囊装好的画轴,双手举过头顶,立于屋檐廊道之外。

    “听说三少爷喜好鬼仙沉海石的字画,罗某特地寻来这幅《倩女幽魂图》,经过大家鉴定,实打实的真迹。

    打算献给三少爷,作为见面礼!”

    房门嘎吱一声被推开,小病已端端正正从中走出。

    他板着小脸,接过递上来的画轴。

    一言不发,转回屋内。

    “真是沉海石的真迹!啧啧,这份气韵做不得假,正好转赠给纪兄。

    我没记错,他家中有一幅《白骨菩萨极乐夜宴图》,可惜是赝品,没什么收藏价值。”

    洛与贞推开窗户,澹澹瞥了一眼有心攀附的罗平贵,却未出声邀请入内。

    他并非故意摆架子,非要晾着人,而是做生意有时候就是如此。

    若不费力撑些场面,弄出几分威严或者气度,很容易被小瞧。

    就像四位年轻貌美的随行侍女、喝茶要用八宝鸡心盏、走路不愿踩进泥泞脏污衣角……这些做派,多是给外人看。

    因为符合他们对于皇亲国戚的想象,倘若真个吃咸菜豆腐也能有滋有味,那就显得不“真”,

    装模作样鉴赏片刻那幅《倩女幽魂图》,洛与贞轻咳两声,大步跨过门槛,笑道:

    “闻名不如见面,罗大郎好生气派,果真是豪杰的风度!

    我一进安州,人人都道你罗大郎是安州的及时雨!

    谁若有难处,必定去倾力而为!

    这才深得绿林道上的敬重,将你看成带头大哥!

    如今一看,倒也不假!”

    罗平贵低眉顺目,用与那张凶恶面相不匹配的轻柔语气道:

    “三少爷谬赞了!

    罗某操办集市,做些小本买卖,无非是求一口饭吃。

    可如今兄弟多了,原本的锅子嫌小,就想再寻个能填饱肚子的活计。

    安州这地界,打打杀杀的简单营生不多,

    能用上我那帮兄弟的营生,更少。

    所以罗某前几年才费尽心力,打算在靖州趟出一条路。

    可惜那里风大浪急,藏龙卧虎。

    我这点微末本事,经不住几次拍打,便灰头土脸滚回来了。”

    对于这段不光彩的往事,罗平贵倒没什么隐瞒,面色颇为坦然。

    “靖州是通往白山黑水的门户,聚拢三教九流、旁门左道。

    没几座过硬的靠山,确实难以镇住场面!

    不然,哪来的那句俗话——‘行商不过山海关’对吧?”

    洛与贞换上一副温和可亲的友善面容,笑呵呵道:

    “我的根底,想必罗大郎你也清楚。

    家父经营钱庄,算是有些人脉。

    无论中枢六部、亦或者地方府州,都能找到几个帮衬的朋友。

    我在家里不成器,幸而结识北镇抚司的纪兄,愿意助一臂之力。

    否则哪有胆子敢去辽东,更遑论做打通商路的大事!”

    罗平贵眼角抽动,你老爹是皇后娘娘的亲弟弟,堂堂的国舅爷。

    上至六部尚书,下到府主州牧,谁不卖面子?

    更别提那个将凉国公府弄成灰头土脸的纪千户了!

    崛起速度之快,宛若大星横空出世!

    相比起十年受困招摇山,一朝宗师天下知的宗平南。

    这份待遇,简直是一个在天一个在地!

    “罗某愿意鞍前马后,只希望三少爷给一条路,让我和一众兄弟能够做良家子!”

    罗平贵低头,将腰弯下,正色说道:

    “除去那幅《倩女幽魂图》作为见面礼,罗某还收到风声,辽东有人开出五万两的暗花悬赏!

    三更堂接下这笔大买卖,将三少爷你的好友,那位北镇抚司的纪千户,其名姓录在阎王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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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去天字号杀手的五毒叟、一剑无血的肖鱼肠这两位,还有摩天金翅、百胜妖刀、血袍老祖……这些江湖余孽闻风而动,为的就是那份顶格的暗花!

    罗某可以为三少爷打探消息,追踪这几个三更堂杀手的动向!”

    洛与贞眉毛一挑,眼中闪过几分惊色,尔后问道:

    “你说的这几个人,他们都很厉害?”

    罗平贵像是喝水被噎了一下,略微斟酌语句回答道:

    “五毒叟擅长养蛊虫、制剧毒,往往杀人于无形,防不胜防!

    最为有名的一桩血桉,便是金鹏堡三百七十五口人,一夜之间全部暴毙!

    六扇门的名捕勘察现场,却没有找到下毒的源头。

    要知道,金鹏堡内外戒备森严,数房取水都不一样,

    圈养的牲畜毫发无损,酒菜也未试出丁点儿剧毒。

    可堪堪晋升四重天的堡主独云山,就那样不明不白死了。

    刑部悬赏名册上的第六名!

    而一剑无血肖鱼肠,顾名思义,就是使得一手快剑,杀人封喉却不见血,亦是凝练真罡的四重天。

    因为害了真武山的内门弟子,夺取功法,躲藏于辽东!

    至于摩天金翅、百胜妖刀、血袍老祖……亦非寻常之辈。

    各有所长,手段不俗!

    因为朝廷马踏江湖,所以改头换面,苟活下来!”

    洛与贞神色浮现凝重,摩挲着手上的玉扳指。

    江湖上名头越响亮,本事就越大。

    这是颠扑不破的道理!

    没名没姓的高手,反而在少数。

    尤其是出现在刑部海捕文书上,受到朝廷缉拿追杀的大寇逆贼!

    绝对不可小觑。

    原因无他。

    那些浪得虚名的下三滥货色,早就给六扇门捉拿归桉,或者就地伏法!

    岂能保住性命!

    “听上去确实有些棘手!”

    洛与贞眯起眼睛,纪兄还未踏进辽东,名字就上了三更堂的阎王帖。

    难不成真是瘟神转世?

    “三少爷也不比担心,罗某兄弟广布,眼线众多……”

    罗平贵正要拍着胸脯做出保证,就被洛与贞抬手打断:

    “罗大郎,你可有门路,能够联系上三更堂?”

    罗平贵微微愕然,迟疑问道:

    “三更堂神出鬼没,行踪隐秘,而且都是一帮亡命之徒,要钱不要命……三少爷寻他们作甚?”

    洛与贞似是想到解决法子,昂首得意道:

    “区区五万两暗花,何必这么拼命,背上谋害朝廷钦差的大罪!

    到时候东宫震怒,掘地三尺肯定要把三更堂连根拔起。

    这样吧,洛某不才,略有家底,我愿意出十万两!

    叫那什么五毒叟、一剑无血打道回府,打消心思……罗大郎,你看如何?”

    “十万两雪花银?”

    罗平贵睁大眼睛,好像被洛与贞的这份财大气粗给砸晕了。

    “这笔钱是不少,我一下子也难筹得出,但我以通宝钱庄做保,给我半旬时日,大概就能凑足。

    三更堂不信洛与贞,难道还不信通宝钱庄的金字招牌?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让他们识点相,别去招惹纪兄。

    人家在北镇抚司绰号‘纪太岁’,你去太岁头上动土,那不是找死么。”

    罗平贵喉咙发涩,他万万没料到,还有这种解决的法子?

    十万两雪花银,说不定真能打动三更堂,放弃之前接下的暗花悬赏。

    将那位纪千户的名姓,从阎王帖上勾销掉!

    “洛兄,十万两的家底,你说给就给,未免过于大方了!”

    忽然,一道蕴含笑意的清澈声音传入后院。

    大红蟒袍衣角翻飞,眨眼间就穿过前厅的廊道。

    咕冬!

    几颗血葫芦也似的脑袋滚落于地,沾染泥泞。

    “摩天金翅、百胜妖刀、血袍老祖……他们几个都在这了。”

    纪渊眉宇冷峻,语气轻澹道:

    “至于劳什子的五毒叟、肖鱼肠!

    你们也藏了许久!

    打算何时出来露个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