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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巢中鸣 第一百八十一章 剑之枭雄

    邪美公子刚一死,另外一匹神驹骤然奔去,途中溅满红色血光,马头直去与一柄弯刀轰地一声撞在了一起。

    这匹神驹就是中年剑士所骑乘的汗血宝马!

    温伯折的这一手弯刀竟跟这匹汗血宝马打个平手,看来这匹神驹要比踏雪乌骓更凶悍,更强猛,无愧被别人称作沙场上的将军!

    一马一刀碰过之后,汗血宝马扬起自己高贵的头颅俯瞰马下的圆月弯刀温伯折。

    马上之人,也即是背剑的中年男子则神情冷漠,同样是俯视着圆月弯刀温伯折,只不过这目光却是有一种看不起,一名学刀也敢与他练剑的比?

    此时,一抹惊鸿般的身影出现在圆月弯刀温伯折身前,拍了下手,凝神看着汗血宝马马上之人,杀意在眼球内闪腾,来者自是焚了霍青的心,又灭了霍青魂的年轻人阳生子。

    “剑士刘亦真?”阳生子身旁圆月弯刀温伯折沉喝道。

    “本人虽是一名剑士,你们二位杀了我的剑种该不该死!”中年男子剑士刘亦真伸出自己的剑指,后背上的长剑顿时悬空停在头顶上面,这幕场景看来已经预示着不死不休的境地。

    剑士?

    阳生子只听说过那些行踪飘忽不定的剑客,可从未听过剑士这一说。

    也不怪阳生子的见识浅薄,剑士跟剑客还真就不一样。

    神州大地上不管是使刀的还是练剑的总喜欢标新立异,与众不同些。

    前有东海浪人带着三口太刀,给自己取了个名号三刀流。

    也正是如东海浪人那般,将自己的名头打响之后,三刀流就在神州大地掀起了一股风潮。

    三刀流之后又有二刀流,一刀流。

    可还别说,人家就是以自己的三刀取人性命,一刀断神,一刀断魂,最后一刀断气,只要三刀一出,皆无活口所言。

    正如三刀流这般,练剑的那些人当然也会给自己取些名号行走在这座天下。

    练剑之人则同样有一种说法。

    想要做为一名出色的练剑人,剑快固然重要,但最重要的,是在精神上、心理上的真正强悍。

    高手不仅仅取决于武学功法的厉害,还严重取决于他的心理素质。

    大凡一流练剑的,都能够做到“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麋鹿兴于左而目不瞬”。

    因为在心理上输了,有的时候就意味着自己已经全盘皆输。

    这样的剑,这样的人,自诩为剑客。

    剑客之所以为剑客就在于其剑气,要有一种敢于开拓敢于面对享受孤独的气质与精神。

    那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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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踪飘忽不定,我行我素的练剑人他们自己称自己为剑客,天涯海角唯我一人行之,他们享受孤独,享受寂寞,不愿与自己以外的人打交道,是孤独的,也是可怜的,唯独只与自己的剑打交道,朝夕相处间才会感受到快乐。

    不过,在旁人看来,剑客在人们的心目当中更像是用剑的侠客一般,有侠气,重情义,故而剑客在天下间的名誉是极好的。

    而剑士就好坏参半了。

    只因为剑士要接俗尘,入凡物,他们的心是脏的,无法做到心无旁骛的练剑,或为名,为利,为钱,或是为自己的剑道。

    简而言之,剑士有着自己的私心,不像剑客那那般纯粹。

    剑士一般说得是那些为了某些利益会暂时与剑主达成某种程度上的共识,缔结剑魂契约,在关键时刻会拼死一战保护剑主。

    就如同捧剑童子“剑侍”一般,为剑主效力。

    不过,此剑士跟“剑侍”两者间的区别很大。

    前者剑士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可不是做伺候人的绣花枕头,以自己的剑杀人,也以自己的剑道,而且就算是你没有杀任何一个人,有钱的剑主都会每月给剑士俸银,足足百金。

    只因剑士跟剑主二人只之间缔结了剑魂契约,你需要我,我也需要你,双方相辅相成。

    有些剑士与剑主之间是相敬如宾,共濡以沫,直至生死之交!

    更多的剑士则是与剑主之间有所利益交换,双方各取所需,某种利益目标达成后,也是剑魂契约消失之时。

    有些剑士即使为他人效力,也不会豁出自己的性命全力以赴,只是为缔结剑魂契约之人出剑,仅此而已。

    若任务失败,他们也不会轻易自杀,对待剑主也就更加不会像仆人那般那么忠心。

    而且会看人而来,他们大都是择良择良木而息。

    如果剑主不好,给的利益不足,他们往往会选择良主来效劳。

    一刀扬名天下知,仗剑天下抒大志·尸暴长街无人问,苦雨凄雨无人知。

    乱世之下,为自己争,也为自己的剑争,博功名,博美女,还有博自己的剑术大道。

    这就是与剑客截然不同的一类人,剑士。

    剑士之中也有胸怀大志的人。

    “女为悦己者容,士为知己者死”,有些剑士为了报答他人的知遇之恩,就不惜生命、刚烈永诀,为朋友赴汤蹈火、义无反顾,这群人之中也有好坏之分,不能一概而论。

    不过人们通常不会记得这群人,乱世之下,谁又会记得谁?

    活下来的剑士说不定还会有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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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求访,要是死了,不在你的尸体旁吐一口唾沫都算好的,还想让人记住?没门!

    其中还有另一个让人闻风丧胆的大剑士,他们自称为剑豪!介于剑客与剑士之间,行为古怪,这类人不轻易现身,天下人无法观测。

    在神州大地这片乱世之下,也就造成了百花齐放的景象,每人都有自己独特的背景,他们有些人能名留千古,有些则随历史的洪流而被人遗忘,但这些人所干的事,或多或少都在当下产生了某一程度的影响。

    是成为枭雄还是英雄,皆在自己的一念之间。

    眼下的剑士刘亦真显然就是要做枭雄!

    死去的贵族青年霍青,曾在十年前便于剑士刘亦真缔结了剑魂契约,一个是看上了刘亦真的剑法,当真算得上是剑走龙蛇,刚猛霸道,以一张字帖步入剑道,将字帖中的字变成自己的剑法,这样的人怎能不惊?

    若是谁人知晓有这么一个人横空出世,恐怕排着求他做自己的剑士的人,都会排到洛阳去。

    因为以字帖入剑道的人在整个五大州屈指可数,一个巴掌都能数得过来。

    因此,贵族青年霍青给他每个月的俸银便足足有上百金,不需要他端茶送饭,也不需要他帮着自己出剑杀人。只要一路跟随着他霍青便可。

    这等礼遇就连是山上修道人也不能享受到如此待遇。

    按理来说,没有人会傻到请这么一个木头人在自己身边磨磨蹭蹭的,既不能杀人,又不能养眼,要是如此,不如请个漂亮的小小侍女在自己身边常伴终生岂不美哉?

    但死去的霍青当时就这么做了,而且还是花费的重金请刘亦真做自己的剑士,并且缔结剑魂契约。

    而剑士刘亦真却没有半点想与死去的车骑将军之子,也就是贵族青年霍青一丁点生死与共的想法都没有。

    只是将霍青看做一颗剑种,什么时候开始生根,什么时候又开始萌芽,这才是他刘亦真最关心的。

    剑士刘亦真竟然是以霍青观剑道,以此来磨练他的剑术!

    正如花果那般三十年开花,三十年结果子一样,什么时候种在霍青身上的剑种形成,自己的剑术有所精进,那么他也是离开霍青的时候。

    可没想到霍青他死了!

    死在那名年轻人的手上!

    剑士刘亦真怎能不怒?怎能不发威?

    该死的年轻人竟然将他的剑种杀死了。

    他要大开杀戒!

    阻碍他剑道者简直罪无可恕,下阿鼻地狱都还不够,要大卸八块才能泄自己心中无穷的恨意!

    去死!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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