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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 小老弟你很过分

    坐回道牙子上,把手中的斩骨刀丢在一旁,叶晓放下手机,结束了跟大队长的通话。

    这时在听到耳中的嘶吼惨嚎,瞅着眼前那躺在地上如大蛆一样扭动的中年人。

    正常来说,不应该是不见棺材不掉泪的吗?

    这又不是打游戏,感觉有点劣势就五分投。

    你这死的有点过于冲动了……

    叶晓挺服气的。

    这逼人是真的牛。

    换成正常人四肢被打断,光那种痛苦,都能痛晕过去吧?

    可这中年人还能惨叫的很有节奏感,就是不昏,你说厉不厉害……

    叶晓笑着摇头。

    幸好是在郊外,没有什么行人。

    要不然光是这惨叫声,就能引来大群不明真相的群众前来围观。

    屠宰场内的两名大队干警被惨叫引出来了。

    看到眼前的场景,当场就倒吸了一口凉气。

    叶晓笑了笑,也没有解释什么,递给两名干警一人一根烟。

    有些事情需要大队长他们到场,才能把案件的功劳分一分。

    还是那句话,案子太大了。

    两条人命,他有点吃不下。

    硬吃可能会被噎到,还不如分出去点功劳,大家一起分享。

    大家都好,才是真的好。

    拿出一支细雪茄放在口中,一旁有个干警很有眼色,连忙帮着点燃,吸了一口,叶晓眯起的眼睛。

    确认凶手之后,整个案件算是彻底明朗。

    所有的案件经过也非常的好推理。

    中年人是黄牛屠宰场工人,想来跟郑浩天的关系不错。

    杀人的理由是什么?

    无外乎几种。

    恩怨情仇、见色起意、见财起意……都是那种关系到自身,关乎利益。

    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盖因世间万物皆追寻利益而生。

    任何举止最终都可演化为自身的利益追逐。

    中年人因为什么杀人,这一点已经不重要。

    凶器显而易见。

    还有一个严重的问题。

    郑浩天的尸体……

    是的。

    这起杀人碎尸案,牵扯到两条人命。

    那个郑浩天死的很憋屈应该。

    一对情侣惨遭毒手。

    如果叶晓没有猜错,郑浩天的尸体很有可能就藏在这家屠宰场内。

    想着想着叶晓自己都笑了。

    这个凶手真是好大的狗胆。

    还把‘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这句话,玩的淋漓尽致。

    一个不好,案子有可能被推上‘特大’系列案件……

    至于案件经过什么的,人都抓到了,只要进了刑侦大队就没有撬不开的嘴,慢慢来。

    眼前的问题,是需要把郑浩天的尸体找到……

    刑侦大队的三名队长连同指导员全部到齐。

    还有一大群的干警。

    众人都在围观叶晓。

    光看到那把斩骨刀,还有那名四肢全废的中年人,他们已经猜到了问题关键。

    所以,他们需要一个解释。

    凭什么你知道这人是凶手?

    这完全没有道理的好吧……

    “第一点,假如我的女友是做鸡的,我干掉这只鸡,我会对着全世界的人宣布吗?还把它写在墙壁上让别人瞻仰?”

    叶晓笑着开口,“第二点,经过我的分析,郑浩天既然能接受做鸡女友的礼物,摆明了就是一只绿毛龟。连女友做鸡都能忍的男人,还有什么忍不了,杀人还有什么意义?”

    “第三点,上面两点推断要是成立的话,郑浩天就没有任何杀人动机。不光不会杀人,通过他接收女友礼物这一点,还有吃软饭的嫌疑。软饭多香啊,干嘛不继续吃下去?所以,凶手只能另有其人!”

    “第四点,郑浩天从来到本市工作,一个外地人在本地的熟人本来就不多。上班的地方还是在郊外屠宰场,认识的人就更不会多了。问题来了,通过案件总总迹象表明,郑浩天杀害女友的嫌疑最大,却又不是他杀的,这个杀人凶手又会是谁?为什么还要伪装成郑浩天,在藏尸现场留下那句话,这不是摆明着让郑浩天抗雷吗?”

    “第五点,能挖出这么大一个坑,把郑浩天埋进去的人,还能误导我们警方视线的人,肯定是熟悉郑浩天的人。前面我已经说了郑浩天在本市举目无亲,工作的地点还是在郊外,那么谁才能如此的了解郑浩天这个人?”

    叶晓摊了摊手,看向那名四肢全废,正被赶来的救护车医务人抬走的屠宰场工人,“答案已经很明显了。”

    “……”

    众人怔怔的瞅着叶晓,表情都是那么复杂,怪异。

    这小家伙到底是什么怪物,脑袋瓜是怎么长的?

    他们承认这世界上聪明人太多了。

    可聪明到你这种程度,把案件推理分析玩到这种程度的,不多吧?

    一般的老刑侦有没有你这个水平?

    有些过分了啊小老弟!

    这一刻也明白叶晓为什么叫他们过来,而不是独立办案。

    大家都不是傻子,傻子也当不了警察。

    更何况,在场的哪一个不是老刑侦?

    你这又要给我们分功?

    小老弟你这样好嘛,让我们这些人的老脸往哪儿摆?

    叶晓的心里还是有那么点小得意。

    我现在是不是应该应景的说一句:手握明月摘星辰,世间无我这般人?

    一夜一天没睡觉的他,此时的状态,就像熬夜72小时,又逼着跑了一千米,心脏砰砰狂跳,在超负荷的边缘徘徊。

    我的妈诶,感觉要猝死了。

    这破案子应该已经没有什么悬念了。

    最后找到郑浩天的尸体,以及收尾就好。

    老子终于不用熬夜爆肝。

    谁都别拦着我。

    我特么要回家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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